天生带感
两三年前,《繁花》和《黄雀记》两本小说新出,读过之后,恰逢一位同事请我推荐书目,我告诉她《繁花》不错,《黄雀记》最好只看前半部。原因无他,我之前并没有听说过金宇澄,但是《繁花》全篇看下来没有瑕疵,而特点却贯穿始终,并未流于圆滑;苏童的老练为《黄雀记》开了个好头,但是后半部却将前面好不容易创造的意境消耗殆尽。一本小说,犹如一幅画,即便是繁复如《清明上河图》,也都有一口气连着,这口气断了,便不再是完整的好的作品。这一点,即便是用“残缺美” 来解释,也是行不通的。
阅读小说的经历算下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小时候上山放牛无事,只好读书,那时候能拿来读的书主要是武侠小说,但是也只是偶尔才能读到真正的金庸、古龙和温瑞安的作品。记得看到温瑞安描写“四川唐门”的作品情节,满篇肃杀之气,十分凌厉,那股气势至今还记得。还读到所谓“金庸”的作品,一本书看完,感觉十分不尽兴,觉得金庸怎么会写这么烂的书,那时候没有听过“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十四字口诀,又没有百度,心下疑惑但无可印证。后来反复研究,在署名上找到了破绽,原来是一个李鬼“金康”,“庸”和“康”行草写来几乎看不出区别。今天你若问我何以识破这本书是个赝品,我回忆起来,大概只是阅读时的感觉,和金庸原作有了太大的不同,几乎是云泥之别。
为什么说莫迪亚诺的小说是好的小说?以一个中国人的传统阅读观点来看,莫迪亚诺的小说气氛太过灰暗,似乎一直是在雾蒙蒙的大街上穿行,又或者是在灰扑扑的毫无特点的公寓楼里苟活,故事本身又很普通,一直在重复或者反复。我去年花了半年的时间来研究莫迪亚诺的作品,结论是我真的很喜欢他的文字,他的格调又是如此的一以贯之,读过三本以上,你看巴黎、看欧洲的心情都换过了一遍。如果说有什么神奇之处,这就是莫迪亚诺小说的神奇之处。两个月前,我恰好有一天的时间可以在欧洲某个城市旅行,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巴黎,就是想要去看看莫迪亚诺笔下的那些巴黎街道。深夜的巴黎,地铁宏大、破旧,并不十分宽敞的街道空无一人,树影在风中婆娑,要走很远的路才能见到一间简单的咖啡馆,门口坐着几个一边饮酒一边低语的人。此时此刻,我真实感受到了莫迪亚诺当年曾经有过的感受,不能不想起他的《暗店街》和《地平线》。
这就是好的小说所具有的魅力,它创造一种氛围,创造一种意境,甚至创造出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些氛围、意境、新世界来源于生活,有一天与你不期而遇,让你感觉似曾相识。
中国也有这样好的小说家,比如说沈从文和张爱玲。
沈从文出身于湖南凤凰的边城,苗汉杂居,时为清朝和民国交替。在那样的环境中,沈从文生长于一个军人世家,但却因为种种原因一直在母亲的庇护下成长,因此养成了他开阔的眼界,但同时心思细腻、温暖的特点。他最终脱离军队而来到北京开始从事写作,就他的个性而言,是一个十分恰当的选择。在当时的写作环境下(1924年之后),革命的、改良的、保守的文学如百花争艳,此起彼伏。但是沈从文独辟蹊径,植根于老家凤凰的山水、人物中不能自拔,因此形成了自己的写作风格。沈从文的小说,笔法率真自然,仿佛一块奇石,爬满湿漉漉的青苔,沈从文用他的笔触翻来覆去地指给你看,矫揉,但是感觉不到造作。因为这样的深情和他无师自通的文学天赋,沈从文的文字总能让你想到湿漉漉的石板街道,穿着粗布衣服的苗民,或者倚着吊脚楼痴情而命运悲惨的女子。他笔下的人物,是没有泥土味的,但是带着破落城市的那种尴尬的精致,人和人之间存在着脆弱的纽带,这个纽带就是千百年来传下来的礼制和愚昧。所以,沈从文的文学很容易被人忽视或者误解,但是他带来的那种“边城”的意境却在文学史上注定要抹下重彩的一笔。
还有张爱玲笔下的柔情万种和跃然纸上的“得不到的”惆怅。张爱玲是天才的小说家。她笔下的先生、小姐,无论是富贵之家还是娼妓之家,都有着华丽的外表,如同电影《花样年华》中的苏丽珍和周慕云,无论是何种身份,都穿戴整齐,绝不在形象上打折扣,独有一份尊严。《半生缘》里顾曼桢的姐姐不过是个家娼,但是张爱玲却绝不吝啬自己的文字,给她一些庄重和自尊。这样的刻画,与先入为主的雕刻,是决然不同的。虽然《花样年华》并非取材于张爱玲的小说,但是意境却是相似的,阴冷、灰暗的街道衬托着锦绣旗袍的一丝亮丽,即便是多年之后,都被人记得。
这就是小说家们的“天生带感”,他们的文字和叙事带有个人鲜明的特点,正如名画《蒙娜·丽莎》的本尊无人知晓,但这幅画却流传至今,好的艺术作品在千百年后被人记得和被传承的是它的艺术特点,而艺术特点山峰的峰顶,是作者让人感受到的那种意境。这种意境并非只是存在于文字之中,而是由作品中人物一举手一投足体现出来,作品中人物的感情和行为深深体现了作者在写作时想要表达的那个时代感。
我很喜欢鲁迅的《呐喊》和《故乡》,很喜欢冯唐的“北京三部曲”,正是因为这样的标准。同样,我不喜欢鲁迅的《故事新编》和冯唐的《天下卵》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一旦一个作家无法驾驭他想要表达的“时代感”,那么他笔下的作品就显得矫揉造作,仿佛有些地方到处兴起的水泥建筑,粗劣而笨重,突兀地立在那个地方,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冯唐大概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在一个节目《搜神记》中提到,他现在特别喜欢收藏和把玩古玉,并且已经有了相当的成绩,他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这些古物玉石提高自己的美学修养。其实,从我的观点来看,就是提高他自己对“时代感”的认识:为什么在那样的时代,有那样的人物,那样的人物又有了那样的情感和行为。那些情感和行为,如同“罗马”,不会是一天就能建成的:你如果研究过沈从文的作品,你就知道1930年之前的他经历了些什么,那种经历就是剔除雕饰,回归本真的过程,而不仅仅是文字变得越来越老练。
前几天我遇到一个陌生朋友,我费劲地向她解释我正在干的事情:正如在建设一个小池塘,水草都是新栽的,泥土也是新运来的,一座巨大的太湖石搬过来,几个人粗手粗脚地将它扔进池塘里作为景观,激起了池底的泥,池塘里的水一片浑浊,鱼儿们惊慌失措。
这是一个十分形象的比喻,我在后来独自思考的时候突然想起来这个比喻,不禁扬扬自得。创作一篇文学作品正如建造一座小小的池塘,静的如水草、假山和泥,动的如鱼虾和风吹皱的清水,动静相宜才是最好的。这座池塘的形态就是你想要呈现给读者的意境,池塘的漂亮与否完全取决于作者的最高美学标准,而创作者对于美学的认识,必然带着时代的烙印,而最粗俗的创作者自然种下的是塑料的水草和水泥的假山石,观者自有自己的感受,而这种感受和阅读一部小说带来的感受没有两样:作者想要表达的美丑,以及读者感受到的美丑,其实就是作者审美观和世界观的完全的影射。而对于这一点,读者比想象中更敏锐,只有愚蠢的作家才想要糊弄聪明的读者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