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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时光里的路人
1.5.3 愿有岁月可回首
愿有岁月可回首

记不得这是第几次重读《朝花夕拾》里面的文章了。

十几年前决定来上海读大学,一半是为了现实的考虑,还有一半是为了这里曾是鲁迅先生口诛笔伐的主战场。曾经在一个周末去访问先生故居,楼很逼仄,十分钟转完,临走买了几本小册子,有《野草》,有《呐喊》,还有一本就是《朝花夕拾》,薄薄的单行本的册子,有着朴素的封面。但是遗憾的是,大学毕业搬家时才发现册子被压在箱底,略略有些发黄了。

不过先生的很多文章早已可以大段大段地背诵了。中学时代最欢喜的事情,就是甫一开学,就迫不及待地翻开新书找先生的文章读,那时候的课本每一期都会收入好几篇鲁迅的文章。小说也好,杂文也好,大都是要求背诵的,尤其是散文,先生的文字一气呵成而又隽永,更是全篇都会背下来。学期刚过半,先生的文章都已经读过好几遍背过好几遍了,于是又开始期待新的一学期。

鲁迅先生的杂文是可以当作小说来读的,这句话我反复向人说过。和普通杂文的起势、发力、高潮以及引经据典不同,先生的杂文往往是从平地里拔地而起,犀利而又十分自然。比如《论雷峰塔的倒掉》的开篇:“听说,杭州西湖上的雷峰塔倒掉了,听说而已,我没有亲见。”这样的文字,仿佛是站在高山之上极目远眺的时候随口而出的,隽永、自然而又有力道,实在是后世为文者的楷模。再读这篇文章收势的部分,先生信笔说到了“秋高稻熟时节,吴越间所多的是螃蟹”,仿佛是一套功夫拳打完,吐纳之间舒缓筋骨的动作,游刃有余的感觉跃然纸上。末尾一句,仅有“活该”二字和一个句号,戛然而止,读完之时,只看见先生徐徐远去的背影,顿生“打完收工”的快感。杂文的写法,真的是该当如此,该当如此!

鲁迅先生以小说出名(比如《狂人日记》),而以杂文(比如《友邦惊诧论》)最为后世人称道,但于我而言,最喜欢的还是他的散文。

《故乡》和《社戏》被编入小说集《呐喊》,因而后世人都称之为小说,我觉得是不妥的。小说自然是源自虚构,比如《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这都是作者在日有所见夜有所想的基础上进行大量加工之后的作品。而《故乡》和《社戏》不同,鲁镇和闰土几乎都是真实的。《社戏》里,“我不喝水,支撑着仍然看,也说不出见了些什么,只觉得戏子的脸都渐渐的有些稀奇了,那五官渐不明显,似乎融成一片的再没有什么高低”,这样文字,犹如儿时我骑在父亲脖子上看露天电影的场景,那种眼前种种景象已经模糊而声音格外刺耳的感受,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会写的出这样文字。

我自己也同样有《故乡》之叹。少年时和姑姑家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表兄,每到暑假就玩在一起。上山砍柴,下河抓鱼,到了夜晚便一起躺在漆黑的夜里,纳凉、数星星。有一次我在他躺着的时候,故意搬一块大石头压到他的身上,他十分生气,第二天一整天都不再理我,结果被姑姑用笤帚追打,要他带我玩(我比他小四岁)。至今还记得他当时委屈而又倔强的样子。《故乡》里的“闰土”也是如此,“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獾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当年在河边看表兄在河里游泳、抓鱼的时候,感受也是一样的。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是毫无争议的散文。最早开始接触到的散文的范式还是朱自清的《春》那样的,但到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才知道散文除了可以抒情,还可以如此叙事。

其实人人心中都有一座“百草园”。我在自己的散文《老五》中就写过自己记忆中的百草园。那是一个只有我和堂兄知道的隐秘所在,三面都是陡峭的岩石,一面临水,地方很小,两个人一起站在那里都显得有些局促。我们经常背着大人们,偷偷从岩石上溜下去,做得最多的事情无非就是给我们种的几株不知名的植物翻土、施肥,每次在那里待好几个小时,忙得满头大汗,不亦乐乎。前几年我回乡,信步踱到那条河水的对岸,远眺那个曾经的隐秘所在,那里是那么小,也无甚稀奇,但在儿时却是那么丰富多彩!读大学的时候,我们去游览绍兴的鲁迅故居,迫不及待地想要去看“百草园”。园子很小,只有一棵树,和一堆枯草,很难想象这个就是鲁迅笔下的那座百草园。但是我又相信它的确是的,儿时的记忆大多并不真实,这在我身上就有明证,之于鲁迅,大抵如是吧。

“三味书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我都念作“三昧书屋”,因为彼时只知有红孩儿的“三昧真火”,而不知有“诗书味之太羹,史为折俎,子为醯醢”这三味。我不知道别人是否也有这样的疑问,反正它困扰了我很长一段时间。

鲁迅先生写作这些文章时,正在写作生涯最恰当的时候。谓之“恰当”,一来是正值笔力雄健,二来又不至于过于圆滑。所以这一时期先生的文字没有早期的生硬晦涩(如《科学史教篇》),又不会像后期那样咄咄逼人(如《友邦惊诧论》)。此时的鲁迅已然摆脱了周树人的身份,而又仍然有一颗赤子之心,写出记忆深处埋藏着的珍贵记忆,自然是动情又动人。

同样的体验在其他作家的作品中也能找到。比鲁迅稍晚的沈从文,在为北京的报纸写作《一个戴水獭皮帽子的朋友》系列散文(后收入《湘行散记》)的时候,也是基于几乎真实的人和事,读来令人如临其境。当代作家里,史铁生写《遥远的清平湾》和《我与地坛》,写的就是自己的事情,读来荡气回肠,心向往之。而时下流行的作家里,比如冯唐,写得好看而又读来亲切的文章还是最早的那三部小说,因为故事背景经常发生在一个叫杨柳青的地方,所以这三部被戏称为“杨柳青文学”,以我的眼光来看,确实是真情实感,冯唐内心的肿胀喷薄而出,文章的水平自然在“金线”之上。

所以我特别珍惜《朝花夕拾》《社戏》和《故乡》这样的文章,我们由此可以感知先生和我们一样,在内心都有一方柔软之地,而并非总是横眉冷对千夫指。这样的柔软之所以充满力量,除了先生纯熟的文字,还有生活在经过岁月沉淀之后留给我们最宝贵的部分。我们因此也经常午夜梦回,想念起那不曾消逝的百草园,和那不曾离开过我们心底的少年闰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