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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三国的局
1.5.8 史无“吉下毒”之事
史无“吉 下毒”之事

《三国演义》第二十三回“吉太医下毒遭刑”,写吉下毒想害死曹操的故事,其基本情节是: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董承受汉献帝“衣带诏”后,欲除曹操,得到太医吉的支持,吉还咬下一指为誓。二人商议,吉趁给曹操治病之机,用药毒死他。不料,此事被董承家奴向曹操告密。当吉给曹操用药时,曹操不饮,让吉先尝。吉知事已泄,扯住曹操之耳灌之,左右将吉执下。曹操拷问吉,要他供出同伙。吉大骂曹操:“汝乃欺君罔上之贼,天下皆欲杀汝,岂独我乎?”曹操大怒,将吉打得皮开肉裂,血流满阶。吉就是不招。次日,曹操请众官饮酒,董承托病未至。曹操在众官面前痛打吉,吉昏厥苏醒后,睁目切齿而骂:“曹贼!不杀我,更待何时!”就是不供出同伙。次日,曹操领众人到董承家探病,推出吉,要其当面招供。吉说:“天使我来杀逆贼!”曹操大怒叫打,吉身上无容刑之处。曹操问吉:“你原有十指,今如何只有九指?”吉说:“嚼以为誓,誓杀国贼!”曹操截去其他九指,说:“一发截了,叫你发誓!”吉说:“尚有口可以吞贼,有舌可以骂贼!”曹操下令割掉其舌,吉乘机撞阶而死。曹操令分其肢体号令。

这个故事,激动人心,吉坚强不屈、视死如归的形象,很有感染力。但这一故事多是虚构的。

《后汉书·耿弇传》:

曾孙(耿)纪,少有美名,辟公府,曹操甚敬异之,稍迁少府。纪以操将篡汉,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与大(太)医令吉、丞相司直韦晃谋起兵诛操,不克,夷三族。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汉太医令吉本与少府耿纪、司直韦晃等反,攻许,烧丞相长史王必营,必与颍川典农中郎将严匡讨斩之。

《资治通鉴》卷六十三:

(五年)春,正月,董承谋泄;壬子,曹操杀承及王服、种辑,皆夷三族。

从这些资料中,我们可以得知:

第一,吉在历史上当为吉本。“”为“丕”的异体字,曹魏时为避曹丕讳,改“”为“本”,因此,“吉”当是“吉本”。

第二,太医令吉本谋反的时间,不在建安五年,而是在建安二十三年,时间相差十八年之久。

第三,吉本未曾参与董承一伙反曹,而是与耿纪、韦晃等联盟反曹。与董承一起反曹的是王服、种辑等。

第四,吉本反曹的方式不是在药中下毒,而是用武装进攻。吉本不是被曹操酷刑拷打逼死的,而是被军队武力“讨斩”致死的。

《三国演义》的作者之所以对历史作这些改动,当是考虑吉是太医,用下毒药被捕的情节,更方便刻画吉和曹操的形象。这一故事内容丰富,有声有色,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又一次渲染了曹操奸诈残忍的艺术形象,其创意是相当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