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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战史 1861~1865
1.8.1 第1节 法定货币法案
第1节 法定货币法案

持开支。人民和国会都同意直接或间接征收重税,但可以肯定的是,联邦政府无法及时制定出解决危机的税收法案。最终,联邦政府采用了一项权宜之计。这项措施成为财政上的一大创新。国会授权财政部长发行一亿五千万美元,持有人可用其付款,不计利息,并将纸币作为公共和私人债务的法定货币[1]

撒迪厄斯·史蒂文斯(1792—1868)

联邦政府在实施新法案前,并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和讨论。财政部长萨蒙·P.蔡斯“不愿意将法定货币定论为必要的”[2]。参议院的财政大臣约翰·谢尔曼和财政部财政委员会主席威廉·P.费森登意见相左。约翰·谢尔曼赞成法定货币法案。威廉·P.费森登反对该法案,并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写道:“无论从正当性还是权宜方面,我都反对法定货币法案,因为它颠覆了我对政治、道德和国家荣誉的认识。”[3]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主席撒迪厄斯·史蒂文斯非常赞成多数人的观点,认为“法定货币法案是必要之举,没有选择的余地。”查尔斯·萨姆纳也支持法定货币法案,但告诫参议院道:“《宪法》能解一时之困,但并不是长久之计。”查尔斯·萨姆纳、威廉·T.谢尔曼和其他大多数参议员及代表都赞成法定货币法案,但认为该法案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通过将不可兑现的文书变成法定货币,联邦政府暂时缓解了财政危机。这种缓兵之计就像兴奋剂一样,需要一直使用。1864年1月3日,财政部发放了被称为美钞的法定货币,发行数额近四亿五千万美元[4]。按照1862年2月25日通过的法案规定,第一笔法定货币已经发行。现在,国会已经授权发行五亿债券,面值为五至二十美元,利息为6%,其中可能包含法定货币。债券的利息是用硬币支付的。此外,外国进口关税也是用硬币支付的。

想要读懂法定货币法案,就必须了解法定货币。支持者认为,对避免破产和展开军事与航海行动来说,法定货币法案十分有必要。然而,该法案的缺点很快显现,不仅增加了战争成本,还误导了大众。很多人认为,只要政府下令,就能造出钱。当时,如果采用备用方案,结果可能会大有不同。然而,因为法定货币法案违反了既定的财政原则,加上没有先例可循,所以其他方案也许值得一试。大多数人认为应该发行美钞,也有人反对将美钞作为真正的法定货币。正如拿破仑战争时期,威廉·皮特限制了英国货币的面值,如果仅在政府和公众中发行一定数量的法定货币,我们就可以认为,战争可能会持续六个月或一年以上,甚至更长。此外,财政部长萨蒙·P.蔡斯应该对1862年2月25日通过的法案中的第二条做出恰当解释。萨蒙·P.蔡斯有权以市场价出售面值为五至二十美元、利息为6%的五亿债券,交易物为钱币或美钞。他解释说,市场价就是标准。如果在市场上出售时,债券的交易物不确定,那么所得结果与萨蒙·P.蔡斯解释下的结果将大不相同。法定货币法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无息强制贷款与自愿贷款不同,自愿贷款以实际市场价出售债券作为保障。坚持执行法定货币法案的财政家们认为,通过立法赚钱比通过交易赚钱更容易、更可取。但结果是,联邦政府反受其害[5]

在第二次会议[6]上,林肯得到国会授权,在必要时可以掌控铁路和电报线路,以维护公共安全[7]。大会制定了一项全面详尽的内部税收计划。1862年7月1日,林肯批准内部税收计划。内部税收计划可以简单地描述为对一切征税的法案。法案建立的原则是:“购买一件商品或产品、达成一次交易、找到一份工作或有收入来源时,请纳税。”[8]此外,更重要的是,美国历史上首次实行了分级征收联邦所得税的法案。收入低于一万美元的纳税人应缴纳3%的所得税,收入超过一万美元的纳税人应缴纳5%的所得税,但可免税六百美元,在申报时会扣除一些费用。法定货币和债券的利息收入是征税收入的1%和0.5%。居住在国外的美国公民需缴纳5%的所得税,没有免税资格。1862年7月14日,林肯批准了征税法案。进口关税随之增加[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