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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战史 1861~1865
1.6.7 第7节 维多利亚女王的指令
第7节 维多利亚女王的指令

奇怪的是,和美国政府一样,英国政府虽然回应了民意,但并未依据法律和先例做出解释。1861年11月12日,詹姆斯·M.梅森和约翰·斯莱德尔被捕后的第四天,也就是消息传到英国前十五天,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应帕默斯顿勋爵亨利·约翰·坦普尔的邀请,在帕默斯顿勋爵亨利·约翰·坦普尔的书房与他会面。帕默斯顿勋爵亨利·约翰·坦普尔认为,当时,南方邦联特使乘英国邮轮前往英国,南安普敦的一艘美国战船监视着这艘邮轮,试图强行带走南方邦联特使。他说:“我不会质疑你们是否有权这么做。也许你们能为此辩解……或许不能……但你们的做法非常荒唐……如果查尔斯·威尔克斯……在英国人可以看到的海域内做出侮辱英国国旗的举动,一定会引起英国人的厌恶。从中,我没有看到可以作为补偿的好处。当然,也不认为乘英国邮轮前往伦敦的美国人增加一二,可以改变联邦政府已定的政策。”[81]

维多利亚女王(1819—1901)

阿尔伯特亲王(1819—1861)

史蒂芬·勒欣顿(1782—1873)

乔治·格雷爵士(1812—1898)

爱德华·西摩(1804—1885)

威廉·斯科特(1745—1836)

《约翰·T.德莱恩传》出版前,帕默斯顿勋爵亨利·约翰·坦普尔曾友好地提醒约翰·T.德莱恩。但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和美国作家都不知道帕默斯顿勋爵亨利·约翰·坦普尔的提醒内容。约翰·T.德莱恩是《泰晤士报》的编辑,在政治上与帕默斯顿勋爵亨利·约翰·坦普尔建立了深厚友谊。帕默斯顿勋爵亨利·约翰·坦普尔会见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的前一天,曾写信给约翰·T.德莱恩说:“亲爱的约翰·T.德莱恩,我想以下内容可能对你有用。今天,我和史蒂芬·勒欣顿法官[82]、三名检察官、乔治·格雷爵士[83]及萨默塞特公爵爱德华·西摩[84]在财政部会面。毫无疑问,我们是为了商讨怎样妥善处理美国巡洋舰搜查载有南方邦联特使的英国邮轮一事。令我感到遗憾的是,根据斯托厄尔爵士威廉·斯科特[85]制定的、我们一直践行的国际法原则,交战国有权拦截并搜查任何非战船,或出现在公海海域、携带敌方急件的中立船只。因此,根据国际法原则,美国巡洋舰可以拦截英国邮轮,并对英国邮轮进行搜查。如果美国海军在英国邮轮上发现了南方邦联的人及其信件和证件,就可以带走他们或扣下英国邮轮,并将其带回纽约进行审判。”[86]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写道:“因此,根据国际法原则,‘圣哈辛托’号可以拦截‘特伦特’号,并对其进行搜查。如果‘特伦特’号上有南方邦联的人,‘圣哈辛托’号上的军官可以和查尔斯·威尔克斯一样行事,将南方邦联的人带走,然后让‘特伦特’号继续航行。”[87]1861年11月11日,在假设情境下,英国政府官员提出了上述意见。但在1861年11月29日,当英国检察官确定“特伦特”号事件是一起真实的扣押事件时,根据国际法的原则和惯例,他们改变了之前的决定,宣布“依据国际法”,查尔斯·威尔克斯的行为“是不正当且非法的”[88]。换句话说,英国检察官并没有遵循英国的先例,而是借鉴了一些美国人的论点。这一论点更多的是依据蒸汽时代和19世纪后半叶的海上条约提出的。英国民众愤怒地指出,英国政府官员在1861年11月11日提出的意见已经陈旧过时,必须阐明法律依据。此外,在某种程度上,英国政府必须加强其论点。

理查德·蒙克顿·米尔恩斯(1809—1885)

人们普遍认为,驻英国的外交大臣和大使流连于奢靡的英国上层社会,参加伦敦贵妇的晚宴,拜访名流权贵等各色人物,灵魂很容易受到腐蚀。但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显得与众不同。他深入伦敦社会,经常接受名流的邀请,前去乡间府邸参加宴会。事实上,当他听到詹姆斯·M.梅森和约翰·斯莱德尔被捕的消息时,正在约克郡霍顿爵士理查德·蒙克顿·米尔恩斯的家里。但他参加晚宴、招待会和乡间聚会都是为了工作,为了力所能及地协助联邦政府。在英国的处理结果未出来前,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虽然深知“特伦特”号事件的严重性,但一直显得心平气和。1861年12月6日,他在给威廉·H.苏厄德的信中写道:“毫无疑问,英国人非常激动,如果联邦政府袒护查尔斯·威尔克斯,英美冲突在所难免。”[89]我们可以从他的私人信件中明显看出,如果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是联邦政府的国务卿,他会建议政府立即释放詹姆斯·M.梅森和约翰·斯莱德尔。他写信给约翰·洛斯罗普·莫特利说:“在强调中立权力,尽可能减少‘特伦特’号事件的影响方面,我们的政策趋向统一。我认为,在当前的诱惑面前,让英美两国改变立场并非对局势有利。”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对理查德·H.达纳说:“最让我恼火的是,我们竟然同意收下并穿上英国扔掉的破衣服。”[90]

理查德·H.达纳(1815—1882)

1861年12月18日晚11时30分,维多利亚女王的信使将约翰·拉塞尔伯爵的急件和两封私人信件交给了理查德·莱昂勋爵。信中是维多利亚女王经过深思熟虑后下达的详细指令。1861年12月19日,理查德·莱昂勋爵拜访了威廉·H.苏厄德,向威廉·H.苏厄德解释说明了维多利亚女王官方急件的要旨。威廉·H.苏厄德问理查德·莱昂勋爵:“指令中是否规定了美国政府必须回复的时间期限?”理查德·莱昂勋爵回答道:“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我希望尽量避免一切冲突。”威廉·H.苏厄德迫切想知道一些私密信息。理查德·莱昂勋爵清楚威廉·H.苏厄德的意图,回答道:“我会告诉您的。根据我接到的指令,我必须在七天内得到您的回复。”然后,威廉·H.苏厄德“私下很随意地”向理查德·莱昂勋爵要了一份急件副本,因为“做出决定前,他必须阅读维多利亚女王的信件,仔细研究其措辞。”对此,理查德·莱昂勋爵回答道,如果自己正式提供了信件副本,“七日之约必须立即生效”。威廉·H.苏厄德说,提供副本只是为了让林肯总统和他知道,急件已经送到。理查德·莱昂欣然同意了威廉·H.苏厄德的要求,回到大使馆后立即将副本装在了写有“私密”字样的信封内,并寄给了威廉·H.苏厄德。威廉·H.苏厄德立即回复道他很高兴,“这封急件诚恳友善,毫无专断和威胁之意”。现在,他信心满满地问道:“如果我在七天内回绝你,或提出商讨‘特伦特’号事件的建议会怎样?”理查德·莱昂勋爵回答道:“我接到的指令非常明确。我没有任何自由裁量权。如果回复不符合信件提出的要求,尤其是不能立即释放扣押人犯,我拒绝接受。”[91]1861年12月23日上午,因为威廉·H.苏厄德公务繁忙,而且想了解详情,所以他一直拖着没有回复理查德·莱昂勋爵。理查德·莱昂勋爵再次来访,读了急件内容,并给威廉·H.苏厄德留了一份副本。1861年12月23日起,七天漫长的等待开启。

英国人要求英国政府就“特伦特”号事件给出最后结论,在措辞中没有过多考虑美国人的痛处,在私人信件中亦是如此。理查德·莱昂勋爵贯彻了维多利亚女王信件中的精神,并执行了信中的指令。毫无疑问,令他感到欣慰的是,人们支持他体恤威廉·H.苏厄德的困境。公布关于扣押的消息时,理查德·莱昂勋爵写信给约翰·拉塞尔伯爵,说:“我无法隐藏自己的悲痛”。在消息未得到证实前,保持缄默并没有错。他写道:“我尽可能避免谈论‘特伦特’号事件。只能说这是一起不幸事件,我对此深感遗憾。”[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