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革命家的品格
1.4.8.2 主要经历
主要经历

叶剑英 汉族,1897年4月生,广东梅县人,原名叶宜伟,字沧白,192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元帅军衔。

1926年,参加北伐战争。1927年12月,参加领导广州起义。历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参谋长,中共中央军事部参谋长、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参谋部部长、红一方面军参谋长、红军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参谋长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八路军参谋长、中共中央军委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参谋长、中共中央后方委员会书记,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北平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华南军区司令员,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广东省政协主席、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解放军训练总监部代部长、军事科学院院长、军事科学院院长兼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常委兼秘书长,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部长、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职。是中共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一届、二届、三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长期担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1986年10月22日在北京逝世。

主要著作有:《叶剑英选集》《叶剑英诗词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