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革命家的品格
1.3.7.2 主要经历
主要经历

陈云,汉族,1905年6月生,上海青浦人,曾用名廖陈云,192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1931年5月起,任中共特科书记。1931年9月起,任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成员。1934年1月,兼任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部长。1935年9月,赴苏联莫斯科参加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工作。1937年4月回国,任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1944年3月起,主持陕甘宁边区的财政经济工作。1948年5月起,任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东北军区副政治委员、沈阳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1949年5月,赴北平组建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并主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政务院副总理兼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部长。1954年9月至1975年1月、1979年7月至1980年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在党的十三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是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第六届、八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八届、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六届、第七届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第四届、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95年4月10日在北京逝世。

主要著作有:《陈云文选》《陈云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