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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家的品格
1.3.4.3.4 党性原则:善于团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性原则:善于团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中国共产党从创建发展到成为领导全国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经历了不平凡的历程。朱德作为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从入党那天起,就十分注意党性修养的锻炼。特别是怎样处理好人际关系,坚持党性原则,团结共事,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他深感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党内团结是至关重要的。指出:“一切忠于共产主义事业的革命者,必须把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作为自己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必须指出,党能否保持巩固的统一和团结,实际上是一个关系到革命成败的大问题。”[28]他在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上揭露和批判高岗、饶漱石反党分裂活动时说:“党的团结,特别是党的中央委员会、省市委以上的负责同志和武装部队高级负责同志之间的团结,是决定革命胜利最主要的关键。”[29]他还说:党的团结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是全党的最高利益,每个同志都要把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为社会主义奋斗,作为思想、言论、行动的标准。[30]

然而,党内生活不可能没有矛盾。正如毛泽东所说:“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31]因此,维护党的团结,同时也不应回避或掩盖党内矛盾和斗争。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如何对待和正确处理党内的矛盾?朱德非常赞同我们党在遵义会议后逐步制定的解决党内矛盾的正确方针,也就是毛泽东提出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或斗争,达到团结”。

1938年9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王稼祥传达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共中央领导机关中要以毛泽东为首解决统一领导问题,要有亲密团结的空气。朱德发言说:共产党要以天下为己任;为了掌握革命的领导权,干部必须很好地学习马列主义,掌握革命理论。党内团结要实行正确的自我批评,党员要维护对党的领导的信仰,因此领导同志要有接受批评的精神。[32]朱德在这里阐发了两个重要的辩证法思想:一是要维护党的权威;二是要坚持党内正常的批评。他认为,维护党的权威、领袖的权威是党的事业的需要,是全党的大局;愈是党员群众信任党的干部,领导干部越要胸襟开阔,广开言路,特别要冷静地听取那些批评自己的尖锐意见。只有在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才有党内健康的民主生活,才有亲密团结的气氛和下级关系。朱德还认为,对待党内错误,既要反对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的态度,也要反对机械的、粗暴的、过火的党内斗争。他说:对原则问题,必须分清是非,坚决同一切消极因素和错误思想作不妥协的斗争,“不斗争就不能团结”[33]。20世纪70年代,他在听取江西省有关领导关于林彪及其死党的破坏活动的汇报后,坚定地说:对他们“就是要坚决斗争!你不斗他,他就斗你。”“只有坚持斗争,才能取得胜利!”朱德这种同错误言行作斗争的鲜明立场,经历了政治斗争的严峻考验。

十年内乱期间,朱德同许多老一辈革命家一样没能免受运动的冲击。运动一开始,康生在向毛泽东状告诬陷刘少奇的同时,也把朱德列入他们的黑名单,幸亏毛泽东“不许胡来”,“朱老总和刘少奇不一样”[34]的表态,使朱德最终没有遭到刘少奇那样的命运。只要还能为党工作,朱德就不顾个人安危,与林彪、“四人帮”进行着坚决的斗争。1960年以后,林彪在不同场合提出,“毛泽东思想是当代最高最活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它今天在世界上站在最高峰,站在现时代的顶峰。”时任总参谋长的罗瑞卿不同意林彪的“顶峰论”和“最高最活”的极“左”口号,朱德与罗瑞卿有着同样的看法。在1965年12月召开的批判罗瑞卿并撤销其一切职务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朱德勇敢地站出来,伸张正义。他说,我同意罗瑞卿反对“顶峰”的提法。“不能说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顶峰,顶峰就不能发展了”。[35]他也不同意把罗瑞卿说成是“反党乱军”并予以撤职。他说:“为什么要撤?这不是撤一个罗瑞卿的问题,像这样可靠的人都撤,打击面宽了,真假失去了标准,今后党内要不平安了。”[36]

事态的发展果然被朱德言中。1966年5月,以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为标志,“文化大革命”全面爆发,中央和地方许多党政领导干部被作为“反革命修正主义”、“黑帮分子”、“叛徒”、“走资派”受到批斗、抄家,工厂、农村的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冲击,整个社会陷入极度混乱。朱德在这年12月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把你也打成反革命,把他也打成反革命。我看,只要不是反革命,错误再严重,还是可以改正的。一打成反革命就没有路可走了,这个问题要解决。”一个月后,在中央政治局的扩大会议上,朱德再次提出:“现在‘文化大革命’,运动搞到破坏生产的程度,忘记了‘抓革命,促生产’,这是新出现的问题,要注意解决。”[37]这样不断地直指“文革”中的问题,反映了朱德刚正不阿的原则观念。

朱德在“文革”这个敏感的问题上坚持自己的意见,激怒了林彪、“四人帮”。党的八届一中全会后,林彪一跃成为“副统帅”、党内排名在毛泽东之后的第二号人物。他在一次讲话中说:“在我们元帅中间,除了彭德怀之外,朱老总也不好,贺龙是最不好的一个……”林彪点名批评朱德,并把朱德与1959年已经被打成所谓“右倾反党集团”的彭德怀排在一起讲,其险恶政治用心已昭然若揭。不久,“打倒朱德”“炮轰朱德”的大字报就贴满中南海朱德的寓所。红军总司令被诬蔑为“黑司令”,朱德的夫人康克清也被戴上了“走资派”的帽子。他们还密谋召开万人大会,把批判朱德的斗争引向社会。由于周恩来提前得知、报告毛泽东,才使批斗大会中途流产。

林彪集团失败以后,毛泽东与朱德见面,便为过去所谓“黑司令”的事平反。他说:有人说你是“黑司令”,我不高兴。我说是“红司令”。没有朱,哪有毛,朱毛,朱毛,朱在先嘛。毛泽东公开为“文革”中的一些错误作自我批评,证明了朱德的看法和主张是正确的。

由党内斗争演变为敌我矛盾的情况毕竟是少数。朱德认为,绝大多数党内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而对于非对抗性矛盾,应当采取和风细雨的方式。斗争不是目的,斗争最终是为了团结。他指出:“对犯了错误的同志,应当治病救人,不能搞惩办主义,无情打击。要很好地爱护干部,尊重党员的权利。如果他没有经验,就把他教育好;如果他有错误,就帮助他改正。”[38]他还说:“共产主义者应当是没有私心的人,为了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我们没有任何东西不可以牺牲。共产主义者手中有马克思主义的武器,我们没有任何的是非不能得到合乎原则的判断。只要大家都提倡服从真理的精神,任何争论都可以有合理的结论,那么,我们之间还有什么不能团结起来的理由呢?工作中的争论总是有的,它并不是坏事,而是工作前进过程中必然不断发生的。而且,不同意见的争论,决不能成为影响团结的理由。”[39]建国初期,朱德在同一名领导干部谈话时,发现这名同志有个人名位思想,便严肃地告诫他:不要想做大官,要时刻警惕和约束自己;要当心啊,弄得不好将来会掉脑袋的哟!在“三反”运动中,这个同志的比较严重的铺张浪费等错误被揭发出来。朱德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委派中纪委的同志调查核实,并嘱咐说:这个同志十几岁就参加革命,有一定贡献,要按照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弄清他的问题,分别是非轻重作出严肃慎重的处理。经过详细的调查核实,这个同志的上级党组织对他作了必要的组织处理,并把他下放到基层去锻炼。后来,这个同志接受了教训,经过一个时期的锻炼以后,又重新担负了领导工作,对党的事业继续作出贡献。

朱德认为,坚持党性原则,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根本宗旨。他指出:“我们的一切力量都出于群众身上,一切办法也都由群众创造出来。我们依靠居民中的群众与军队中的群众力量,战胜了敌人,战胜了一切困难。我们没有别的本事,我们的本事就只有同群众密切结合在一起。显然地,如果我们脱离了群众,我们必然要失败。”[40]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和不关心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作风,朱德提出严肃的批评,他说:要使党真正成为群众所依赖和拥护的领导力量,就“必须认真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关心群众的利益,细心倾听群众的意见,坚决保证群众的民主权利,坚决反对违法乱纪的行为,进一步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41]“不管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要违反了政策,违反了法律,我们就去检举、纠正。”“如犯错误者走得太远,则必须坚持斗争。”1953年,天津市爆出建国以来第一贪污大案:原任地委书记刘青山和现任行署专员张子善贪污腐化的问题被揭露出来。情况报告到朱德那里,他为这样高级的干部如此对待人民群众而感到愤怒,同时,又对自己的干部在新中国刚刚成立就堕落到如此地步而倍感痛心和惋惜。他挥笔批下:“触目惊心!党性何在?国法难容!”12个大字,尔后面见毛泽东。当时,党内对这一案件的处理出现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对“违法乱纪,(要)名正典刑”。一种认为,建国之初,干部奇缺,刘青山、张子善是经过战火考验的年轻的“老革命”,有功之臣,应戴罪立功。朱德对毛泽东说:“我们的党只应有一种纪律,我们的国家也只应有一个法律。决不允许任何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的个人与独立王国的存在。有些人认为党纪国法是给一般党员、普通老百姓立的,自己可以例外,这些都是封建意识,是剥削阶级的思想和行为,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是一种耻辱。所以,不管任何组织和个人,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我们都要一视同仁、严肃处理。”[42]周恩来支持了朱德的立场,最终刘青山、张子善被处以极刑。

就在党中央“挥泪斩马谡”、警示全党牢记毛泽东“两个务必”之时,又一个置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而不顾的案件惊动了毛泽东。此事发生在1950年9月,南下大军的十几名病伤员被送到武汉市医院抢救。时任医院院长兼市卫生局副局长的宋瑛拒绝接收,医院医生为救治病伤员与宋瑛发生激烈争执,最终没能改变宋瑛的决定,致使个别病伤员失治而死。

出于对宋瑛官僚主义、不顾前线战士生命的义愤,有人给毛泽东写信揭露了此事。党中央责成武汉市委负责处理,但武汉市委没有处理,而是将信件转给了市政府。市政府明知宋瑛兼任着市卫生局副局长,还是将信件转给卫生局党组织查处,这就使宋瑛有机会看到上级转下来的揭发信。宋瑛本应该认真检查自己的错误,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但她却认为写信人是“动机不纯,有意破坏”,臆测匿名信是市属第二医院的工作人员纪凯夫等3人所写,便找他们核对笔迹,强迫他们承认错误。对这种错误做法,市政府党组和副市长周季方不但不予制止,还支持宋瑛“追查控告人”。在此期间,第二医院曾发生一起盗窃保险柜公款的案件,周季方、宋瑛又蓄意嫁祸纪凯夫,命令公安机关将纪逮捕,长期关押逼供,并逮捕配制盗款所用钥匙的铜匠,逼使铜匠隐瞒真相诬陷好人。还将这起普通盗窃案说成是“政治阴谋”,捏造证据诬陷纪凯夫是“特务”,并对向上反映真实情况的一些党员干部进行压制打击。中共中央中南局组织部、中南局纪委和武汉市纪委在了解真实情况后,都对此事提出不同意见,《人民日报》还在1951年9月11日于“党的生活专栏”公开批评宋瑛、周季方压制民主、侵犯人权的错误。但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朱德对这样一个明显简单的事件弄得如此复杂感到震怒,他亲赴武汉,了解情况。在查明真相之后,朱德来到中南海丰泽园毛泽东的寓所,建议党中央严肃处理。他说:“刘(青山)、张(子善)二人是知法而犯法,虽然罪大恶极,但法律本身没被破坏;武汉事件,是毁坏践踏法律本身,使党纪国法变了质、几乎荡然无存。前二人犯法,只是具体犯罪;而后者,则是破坏、取消法律,是从立国的基础上毁灭我们的政权!”毛泽东听罢朱德的话,称赞道:总司令干了一段纪检,果然是“士隔三日”了呢!他表示:按朱老总的意见,放人,平反。此后,中央书记处一致同意中南局严肃处理周季方、宋瑛的意见。朱德在中纪委书记任上,坚持原则,连出重拳,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对于维护党的形象,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世纪70年代以后,朱德的处境虽然十分艰难,但仍然十分关心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经常到各地考察调研,嘘寒送暖。直到1976年1月,针对江青、康生等人把抓生产说成是“唯生产力论”的观点,他还义正词严地指出:“别听他们‘革命’口号喊得比谁都响,实际上就是他们在破坏革命,破坏生产。不讲劳动,不搞好生产,能行吗?粮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没有粮食,叫他们去喝西北风!”[43]表现了一名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为人民的利益奋斗终生的高尚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