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图书馆服务体系,提高图书馆资源利用率,增强读者参与图书馆建设的积极性,构建“以读者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图书馆特制定本积分兑换实施办法。通过积分兑换激励机制,鼓励读者主动利用图书馆资源与服务,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助力校园文化建设与学校创新发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财经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教职工读者(图书馆馆员除外)。
第二条 积分获取细则
| 积分类型 | 积分项 | 规则 | 备注 |
| 借阅积分 | 借书 | 借书每册积10分(借期需满7天) | 上限100分 |
| 还书 | 按期还书每册积10分 | 上限100分 |
| 入馆积分 | 入馆 | 刷卡(扫码)入馆1次积1分 | 上限100分 |
| 出馆 | 刷卡(扫码)出馆1次积1分 | 上限100分 |
| 座位预约积分 | 座位预约 | 按规则约座每次积5分 | 上限100分 |
| 违约 | 违约一次扣除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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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包柜预约积分 | 存包柜预约 | 按规则预约每次积10分 | 上限50分 |
| 违约 | 违约一次扣除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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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活动积分 | 参与图书馆活动 | 每参加一次图书馆活动积5分,不限于读书、阅读推广、志愿者活动等 | 不设上限,不与《图书馆读者诚信管理条例》重复计算 |
| 读者诚信积分 | 诚信积分少于100分(诚信起始分),不能参与积分兑换,其他积分不增加 |
第三条 积分兑换
积分兑换在“学习通”APP积分兑换模块选择兑换,根据个人需求在图书馆二楼自助服务区积分兑换柜兑换奖品。
第四条 积分兑换流程
(一)选择奖品。在兑换柜上浏览奖品信息,根据积分数量选择奖品,加入购物车后进行结算;
(二)订单结算。通过手机进入“学习通”APP右上角输入邀请码“nmgcjdx”进去内蒙古财经大学图书馆页面,点击积分扫码支付进入订单确认页面,点击确认即可兑换成功,兑换后将扣除相应积分。
(三)奖品领取。积分兑换成功后,在兑换柜下方的取货口取走奖品即可。
第五条 本办法仅适用积分兑换,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细则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调整,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