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预约总则
为提升服务水平,高效利用图书馆存包柜,本着“预约优先、人人平等、柜退物清、互尊互让”原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存放范围
图书馆存包柜仅用于读者存放书、包、资料等个人物品,严禁存放具有消防安全隐患及贵重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充电宝、打火机、易燃易爆等物品,由此造成存包柜损坏及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使用者负完全责任。
第三条 预约规则
1.预约权限:存包柜的预约面向内蒙古财经大学在校注册师生,每人仅可预约1个存包柜,无预约私自占用存包柜的视为无效行为。
2.预约期限:每学期开学初开放预约,读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以天为单位进行预约,每次预约最长为一学期最短为一天(具体日期以系统设定为准)。
3.领用签到:预约成功后,使用者需在预约时间开始后的 7 天内登录 “学习通App”扫描对应存包柜上的二维码完成签到,逾期未签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预约。
4.动态签到:预约成功后的柜位在领用签到完成后,读者需在每个7天内通过“学习通App”扫描对应存包柜上的二维码完成扫描动态签到一次或以上,以确保存包柜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5.柜位退用:可随时退柜,根据需要随时退柜,做到柜退物清,到期未按时清柜的读者,将被记违约一次,柜内物品图书馆统一清理,认领期为一个月,超期的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处理。
第四条 违规处理
1.存包柜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预约不签到、到期不清柜等违规行为,将记违约一次并加入黑名单,同时取消其在本学期存包柜的使用权。
2.若发现读者有损坏存包柜(包括柜体、柜门、锁具插槽、二维码等)的,预约成功后转借、出租存包柜给他人使用的、存包柜上张贴违规广告或涂鸦的,存放违禁物品等违规行为的,图书馆有权立即取消其存包柜的使用资格。
3.对于违反预约规则的读者,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读者,将永久取消其预约存包柜的资格。
第五条 预约流程
1.登录“学习通”App,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登录,输入单位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图书馆”,完善个人信息,保持信息正确无误。

学习通
2.在“学习通App”首页右上角点击“邀请码”,输入:nmgcjdx。
3.读者在预约开放时间内(具体日期详见图书馆通知),打开“学习通App”,进入“存包柜预约”功能模块,根据需求选择楼层存包柜预约,预约成功后,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配备锁具(推荐使用密码锁,也可不配备锁具),预约到一楼自习室密码柜的读者到服务台老师处领取密码使用存包柜。
4.读者在预约成功后的 7 天内须前往存包柜所在区域查找相应柜位进行扫码签到。
第六条 规则解释
此规则2024年11月5日启用,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