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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敦煌
1.7.2 中亚探险与考古
中亚探险与考古

斯坦因一生中进行了大量的科学工作。从1888年到1899年,他“业余”进行了如下工作——

1.研究了克什米尔的古代文化与地理,并撰写了多种有关著作。其研究成果至今独具权威性。

2.随同拉合尔博物馆馆长学习犍陀罗佛教艺术,为后来在西域找到具有犍陀罗风格的艺术品打好了基础。

3.在印度西北边境省进行了一系列的考古地理探险。

他在居住印度期间,对南亚印度河流域、卑路支斯坦和印度西北部犍陀罗佛教遗址做了大量的考察;晚年,重点从事了包括幼发拉底河文明、亚历山大大帝古战场行军路线、罗马帝国、古安息帝国的西亚考古探险。

1943年,81岁高龄的斯坦因,带着数十年的夙梦,获准进入他孩童时就向往的古代佛教圣地之一的阿富汗,准备进行考察,不幸于喀布尔中风逝世。遗体安葬于当地公墓,将生命献于他所挚爱的事业。

斯坦因最负盛名的,是他的三次中亚考古探险。就是在这历时几十年的时间里,获得了极为丰富的西域中亚文物,为国际敦煌学发扬光大奠定了基础,拉开了序幕,吹响了号角。当然,也揭开了中国学人所说的一页“伤心史”。特别是第二次、第三次探险,到达了敦煌莫高窟藏经洞并从王道士手中得到了大量的珍贵写本绢画及其他文物,给他带来了至高无上的荣誉,使其学术活动的成就达到了巅峰。斯坦因的中亚考古探险,总计获得各类文物数万余件,大大超过了其他任何国家的收藏。这些包括藏经洞发现物在内的敦煌古代文物,以及由此而完成的内容翔实、范围广泛的敦煌学巨著,极大地丰富了中亚考古内涵,为敦煌学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实物资料,使研究人员有可能从学术研究的荆棘中走向坦途。

对于斯坦因这样一位在理论和实践上卓有建树的大学者,就因为他的中亚考古探险活动,特别是围绕敦煌藏经洞所展开的那场“喜剧”,使他“历史地”成为被中国人口诛笔伐的靶子。对他这个“洋强盗”的指控,主要有以下方面:

1.盗掘文物;2.欺骗王道士,贿买藏经洞文物;3.破坏文物。

“盗掘”是指斯坦因四次西域考古探险中对中亚腹地一系列不等规模的文物发掘。具体的有:第一次探险中于1900年11月,对新疆和田北部沙漠中于阗国故都遗址约特干村和丹丹乌里克的大规模发掘,共发现寺庙房屋15座,共获文物180件左右,其中不乏价值极高的文物,如唐代建中二年、贞元二年的中国文书;用和阗文书写的佛经;用婆罗谜草体文书写文件的残片;内容为玄奘曾记述过的“鼠显神”木画板;内容为中国公主偷带蚕种于西域传说的木画板;内容为波斯菩萨罗斯旦的木板画及大量陶瓦烧像、美术陶器碎片。还有地方佛寺中残留壁画片段及北方守护神的塑像的照片,这些精美的壁画和塑像在斯坦因从沙土垃圾中清理出时已湮没无几,估计早已不存于世,现在只能从当时所摄照片上去欣赏去研究了,丹丹乌里克的文物强烈地表现了希腊文化在佛教东渐中的影响,是犍陀罗风格的有力说明。

1901年1月至2月,斯坦因在尼雅河故道周围进行了大规模发掘,共获文物660件左右,其中大多为佉卢文和汉文书写的楔形、长方形覆板文牍。汉文文牍又多属魏晋之际,价值极高。从这些出土文物中,斯坦因考证出了中国史书上所载“精绝国”确切位置,佉卢文文牍属于贵霜王朝遗物,比印度本土所出的任何文书远为古老。其中一块汉文文牍的内容显示,在晋武帝之后,这里还有人生活居住,弥补了中国史书所载之不足。此外,在尼雅废墟中还出土了制作精美的具有希腊风格的有色毛毡残片和古代木椅等。

1901年2月,斯坦因发掘了安德悦遗址,获文物百余件,有美术作品,以及汉、藏、梵语佛经写本残片。根据出土文物及寺内墙壁嵌的汉字碑文,斯坦因断定此地在公元第八世纪必已为西藏人所据,而且,安德悦遗址正好是玄奘当年经过的“睹货逻国”。他因此认为:“我们在这里得到一个历史上的例证:沙漠中以前放弃的古城,经过若干世纪之后,又可以再有人居。”斯坦因这种观点,对于研究西域文化是有很大价值的。

1901年4月,斯坦因发掘了热瓦克大佛塔。这是一座被当地“寻宝人”破坏和自然腐蚀非常严重的古代佛教遗迹,斯坦因获得了丰富的美术品标本和照片。为了得到这些照片,他开挖了这个庞大遗迹的1/3,出土了91件佛塑,拍照之后又用沙土掩盖。他获得的照片和标本是研究古代和田佛塑艺术的珍贵材料。

在第二次探险中,斯坦因于1906年9月再次来到热瓦克大佛塔遗址:“我发现曾被清理出来的精美雕塑品,许多又被埋在大沙丘里,其余则被寻宝人破坏了。”在对附近的一个遗址进行了3天的发掘后,斯坦因得到了大量的婆罗谜木简、保存完好的汉文文书,以及包括桦树皮文书在内的多种梵文文书,此外,还有6大箱壁画残片。10月又继续发掘了尼雅遗址,这次发掘的是5年前来不及清理的那间房子:“我在那里发现了……大量官方‘文件’,发现它们被认真保存在地板下面属于那重要官员的文件室里。近三打保存完好的双面长方形木简,仍带有封记并紧紧捆扎着——那里有很多标准的封记,其中有些是我所熟悉的。”

1906年12月,斯坦因到达罗布淖尔沙漠,对当地遗址以及米阮、楼兰遗址进行了考察和发掘,获得了大量的珍贵文物,其中不乏最具犍陀罗风格的泥塑佛教艺术作品,又一次为这一地区佛教艺术的特点提供了实物证据。米阮的大规模发掘结束后,斯坦因一行奔赴敦煌,开始了其探险生涯中最光辉的一页。

敦煌之行结束后,斯坦因于1907年12月在焉耆西南库尔勒的“明屋”遗址进行了发掘,获得了不少有价值的东西。基本结束了第二次探险的发掘工作。

1913年8月,斯坦因开始了其第三次中亚探险。

10月,抵达和田河以南的麻札塔格,发掘了1908年来此地时未能顾及的古代垃圾堆,出土大量古藏文文书。

12月,复返尼雅遗址和安德悦遗址,发掘出了一批佉卢文简牍。

1914年1月,斯坦因第二次到达米阮,将前次未能取走的精美残留壁画全部剥离装箱。共得壁画11块,6大箱。

之后,他继续考察了楼兰遗址及周围地带,发现了汉魏时期的一些文物。然后向敦煌进发,沿道寻访古代遗址,于3月24日重达敦煌莫高窟。这次又得4箱近600件写本与绘画。

6月,斯坦因到达黑城子遗址,在这儿的废墟中发掘出大量用汉文及各种少数民族文字写成的文书。

12月,斯坦因到达吐鲁番的石头沟,在这里斯坦因指挥手下剥离了坍塌寺院里大量壁画,装了一百多箱。

1915年1月,斯坦因发掘了阿斯塔那墓等遗址,获大量写本及其他文物。

1931年,从吉尔吉特村民手中收购到保存极好的写在桦树皮上的梵文原稿。

以上为斯坦因四次中亚探险(第四次探险基本一无所获)中主要发掘状况。

国内绝大多数出版物历来认为斯坦因在中亚腹地,特别是在中国西域大地上的考古探险是“盗掘”“攫宝”。认为斯坦因的发掘导致了敦煌文物的外流,造成了文物的损坏以及不可挽救的损失。特别是他在不同地点,剥离大量壁画,令人发指,过于猖狂。他的中国之行,也是偷偷摸摸,好像见不得人似的。

事实果真如此吗?非也。最起码相当大的部分是不问其何以然便有了所以然的臆断,带有主观上极大的盲目性。让我们以事实求得尽可能公允的结论吧!

斯坦因中国西域考古与探险是基本合法的。

在人们看来,既然是“洋盗贼”,那就一定是偷偷摸摸潜入国界,这是不言而喻的。其实不然。斯坦因每次进入中国,都从学者的考虑角度出发,制定了极为详尽的计划,详尽到令人惊讶的程度,例如雇佣多少牲口运载行装,能够做到用时既不多出一头又不缺少一头。对于申办护照的事,从未忽略过。

以1900年5月,斯坦因收到的中国政府发给他去新疆的护照为例。这是托英国驻北京公使办理的。护照译文为:

总理衙门发此照予英国学者斯坦因

兹据H·B·M公使克劳德·麦克唐纳爵士奏报,称斯坦因博士拟携仆从若干自印度前往新疆和阗一带,请发护照云云。

因备此照, 由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盖印发出。

仰沿途各地官吏随时验核斯坦因博士之护照,并据约予以保护,不得稍有留难。

本护照事毕交回,遗失无效。

在这份护照中,没有提到文物发掘和购买事宜,这是英国公使的一个小花招,属于外交技巧。而斯坦因本人在半年前给旁遮普政府的建议书中曾明确提出了上述要求。倒是中国的“总理衙门”,明知斯坦因“拟携仆从若干”去和田考察,不去发掘又去干什么?闪烁其词,模棱两可,这也属于外交上的“模糊语言”。

这份护照,证明了斯坦因考古探险的合法性,同时,也实实在在暴露出大清政府的软弱无能。

如果说,政府的态度暧昧的话,地方政府的态度却极为热情。斯坦因凭着他渊博的知识,过人的精力和丰硕的成果,以及左右逢源的交际手腕,知人善用,身体力行等品格,所到之处,无论文官武将、显贵小吏,还是朝廷大臣、革命党人,一般都对他的行动表示理解和支持,并且尽量给予最大的帮助。这也是斯坦因前三次考古探险成功的原因之一。只有第四次探险以失败告终,失败的原因比较复杂,下文将继续论及。除此之外,也有使他偶尔却步的时候。

1914年2月,在斯坦因开始他的第三次考古探险,重返米阮的过程中,在必经之地若羌, 目睹了革命与反革命在这个地方你死我活的较量,在这种动荡局势下,乌鲁木齐当局从军事原因考虑,打算阻止斯坦因在战略要地的测量。英驻喀什总领事马继业当即致电北京英国公使,请其向中国中央政府保证斯坦因工作纯属科学性质。

而斯坦因趁机赶往米阮,执行其原定计划。不久,马继业来信告知斯坦因说,北京公使馆电告,中届外交部已电文新疆省政府对斯氏友好,勿妨碍其考古工作。北洋政府肯定感觉到了压力才做出了这个决定。然而,斯坦因本人是没有责任的。他按计划依然从事余下的考古探险活动。

现在来说说斯坦因第四次中亚之行。

斯坦因第四次中亚探险,几乎是两手空空,一无所获。他所到之处,受到地方官民、新闻媒介的层层监视,与前三次形成鲜明对比。中国当局规定的要联合考察以及所有发掘物必须全部留在中国使他无所适从。新疆省主席规定的考察路线使斯坦因觉得失去了往昔的学术自由,最后,尽管斯坦因不像华尔纳那样受到唾弃,但他的护照仍被吊销,被禁止进行任何挖掘工作,斯坦因感到精神受到痛苦打击。

其实,斯坦因用不着痛苦。从法律上讲,他这次失败的中亚探险仍然是合法的,但是,从中国人的感情来说,从中国的积蓄已久的强烈的爱国主义情绪而言,斯坦因的中国之行是违法的,不管怎么解释,不论用何种理由,事实是,中国西部的大量文物,包括莫高窟藏经洞的数万古代写本,都已经流落域外。民众的愤懑在中国国内敦煌学研究开始起步时表现得更为突出,这就不可能使30年代斯坦因仍然迈着本世纪的旧步伐从西域凯旋。所以,他第四次中亚探险失败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诚如珍妮特·米斯基所分析的那样:

第四次探险证明了斯坦因是一位出色的、极有能力的野外工作者,就像《克什米尔王记》写成表明他是一位博学的东方学专家一样——一位在广阔的、未开垦的研究领域里的开路先锋;在第二次探险中,他的研究范围扩大到教煌和阿克赛钦,此次的成功使他成为英雄,并获得爵士地位;第三次探险他进一步把研究范围扩展到东部的蒙古和西部的伊朗,为他作为“考古探险家”的角色增添了实质性的内容。第四次探险的结果却大相径庭;对于亚洲的考察和复杂的穆斯林前历史没有增添任何新的东西,但对斯坦因个人来说是大大地偏题了;这主要源于他所固守的事业以及他态度和脾性深处的不可动摇性上……斯坦因事业上的一帆风顺使他丧失了那些随和的品质,这或许是阻碍了他第四次探险取得成果的因素。他缺乏所谓的“文化敏感性”。他对访问巴滕贝格所受到的侮辱感到痛苦,但私下却对庆祝大变革的无辫子的中国人,戴着临时凑合的帽子的举动感到好笑。他从没意识到辫子是1644年满族征服者强加给中国人的一种声名狼藉的标记……正因为他曲解了无辫子的中国人所表现出的民族自豪感的猛烈复活,所以他也误解了中国人对他们过去所受到外国的束缚的不满情绪。他这种迟钝性还在于他相信西方学术成就的优越。

斯坦因和王道士的交易不存在欺骗行为

关于斯坦因如何如何欺骗王道士,“贿买”藏经洞文物,这是斯坦因之所以成为“洋盗贼”的主要原因。而在莫高窟发生的这一出“悲喜剧”中,据说王道士是相信了斯坦因自称是循着玄奘大师的足迹而来的谎话之后,才洞开了秘室大门的。国内的书刊上无一例外地持此腔调。果真如此吗?斯坦因是用唐僧的信徒这一谎言才敲开藏经洞的吗?

只有撇开偏见和人云亦云,只要稍微翻阅几本关于斯坦因敦煌觅宝的资料,就会得出比较正确的结论。结论是,斯坦因即便不是狂热的玄奘信徒,也是一个从小就对玄奘敬慕,并真正是沿着这位大唐圣僧和其他圣贤的足迹进行他的中亚考古探险的。而王道士是执迷的唐僧信徒,这就产生了双方沟通思想的基础。这个基础建立在对玄奘的崇拜之上。斯坦因只不过将自己的信仰和王道士的信仰搭接了一下,最终使得王道士释然掏出了钥匙而已。唐僧的精神和事迹,一直是斯坦因野外考察时战胜困顿的心理支柱,是黑暗中指路的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