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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敦煌
1.5.2 功过是非王道士
功过是非王道士

关于王圆箓和斯坦因、伯希和等人就藏经洞文物典籍的交易,世人多有评说,舆论基本一致,现以具代表性看法摘录若干。

王道士盗卖写经得银甚多, 自以为功德, 多将破旧佛像铲除,另塑新像,将旧佛像堆成一塔,于宣统二年立碑曰《敦煌千佛洞千佛塔》,使古代珍品,遭此惨劫。

——张大千《谈敦煌石窟》

……自1907年以来,听任斯坦因、伯希和、柯斯洛夫、勒哥克、格仑俄特和格瑞超等帝国主义分子纷纷窜来敦煌千佛洞,用种种利诱、诓骗、恐吓、威胁等软硬兼施的卑劣手段,先后盗走数以万计的经卷、文书、刻本、佛画、丝织物等等珍贵文物,他们各以所窃赃物,据为己有,并作为“善本”“珍品”封闭在伦敦、巴黎、列宁格勒等地的博物馆或图书馆中,甚至不让中国人过目、抄写、拍照。

——常书鸿《九十春秋》

当时,面对这一不可思议的意外发现,愚昧无知的王道士不知所措……各帝国主义的“专家”便接踵而至,与王道士相勾结,把藏经洞四分之三的重要宝藏先后盗劫而去,称为“敦煌学”资料。因为有了这许多“赃物”,他们竟然厚颜无耻地宣扬,只有他们才有资格研究“敦煌学”。这真是地地道道的强盗逻辑。

——常书鸿《九十春秋》

王道士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发现藏经洞,得公元四世纪至十一世纪文书、古物数万。后英人斯坦因,法人伯希和及沙俄奥布罗切夫、鄂登堡等均先后以小惠自王道士手骗掠古卷本、绢画、铜佛等数万件。这些珍品,至今尚流失国外。圆箓愚昧无知,贪贿钱财,出卖国宝,遗罪千古,殊为可恨!而斯坦因等趁我国弱可欺,骗取劫掠,更为可憎!王道士这个人,既干了好事,也干了坏事。

——段文杰

当代许多专家、学者,基本上持上述观点。在他们的著述中,王圆箓的画像总归为“愚蠢”“勾结”“盗卖”等等。

近年来,偶尔在一边倒的舆论里,出现了“稍微不同”的看法:

自藏经洞被打开后, 人们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对待这些文物,如何保护这些文物。长期以来,几乎所有的人都把藏经洞文物的流失的主要责任归罪于王道士,然而,千秋功罪谁人曾与评说? 当我们重新审视这一段历史,可能会得出稍微不同的一些看法。

首先有一个大家都基本承认的史实,就是王道士发现藏经洞时, 由于他“没有什么文化,粗识的几个字,还不能使他认识到眼前文物的价值。他望着满满一洞经卷不知所措”。于是他选出一些卷子送给知县, 当时任敦煌知县的严泽就手存二卷。1902年,王道士又送了一批经卷给新上任县令汪宗翰。“汪学识很好,对于历史文物有相当的知识”,他一看便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这个史实告诉我们,王道士发现藏经洞后,面临着一洞经卷的保护问题,是尽了自己的一定责任的,即立即并三番两次地向地方官汇报此事。可是地方官员如何对待和处理此事的呢?严泽似乎没有多管“闲事”,汪宗翰也只是“将此事上报甘肃省”,或“从王道士手中拿走一些敦煌卷子、文物和拓片送人”。

又有甘肃学台叶昌炽,“他学识渊博,尤长于金石、版本、校勘之学,是我国有名的金石家”。他于1903年得到汪宗翰寄给他的莫高窟石碑拓片、佛像和写经后,虽然从学术上作了一些重要的考证和记录,并建议将这批文物运送兰州保管。可是,除此以外,他又做了什么呢? 难道他不该再做一点什么吗?

凡是到过莫高窟参观过藏经洞的人都知道,说起藏经洞文物有几万件,但只需要有一个十几平方米的房子就能容存。那么,为什么敦煌的两个县令严泽、汪宗翰不下令将这批文物运到敦煌县城保存起来呢? 难道敦煌城找不到一间能够妥善保管经卷的十几平方米的地方吗?我们能说他们没有这个权力吗?就算没有,那他们难道不可以下令并亲自派人将藏经洞封闭起来,或另外派一两个人协助看管?而叶昌炽呢,他又何不亲自到敦煌看看,并做这样的处理呢?

我们可以断定,如果当时尽快把藏经洞文物送到县城保管,或立即封闭藏经洞,或另派一两个人协助看管,王道士以后就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宝物出卖给斯坦因、伯希和等人。而这样处理,是严、汪、叶等人都能办到,也花不了几个钱的,可是他们却偏不为。原因何在?我们只能认为,他们是不愿“多管闲事”,怕负责任而已。他们的这种心态,难道真比王道士高尚吗?

以上是敦煌研究院学者胡同庆在其专著《敦煌研究》里的一段话。胡同庆是段文杰任敦煌研究院院长,敦煌研究院得到大发展后进院的年轻学者,在其学术论文和专集中不乏真知灼见。这在后文中还将提及。

胡同庆这一大段肺腑之言,涉及了一个严肃的命题:谁是导致敦煌石室遗书外流的罪魁祸首?世纪之争,敢于发难,余勇可贾。

但是,将责任全部归结到“地方官”身上,是否真有道理?再则,种种设想,虽细致入微,但是否合情?

我们知道,藏经洞发现于1900年夏。是年即所谓“庚子事变”,八国联军于八月攻入北京城,慈禧仓皇出走,国难当头。在这个背景下,千里之外的西陲,戈壁里发现了一批古人藏经,比之惯以“家事、国事、天下事”为重的中国人来说究竟哪个重要?所以,不论县令也好、学台也罢,谁也不可能把这件事当做什么大事看待。甚至连发现者本人王道士亦然,他当初也就不过认为是一洞子旧经而已,只是在同外国买主多次打交道后才知道这些东西应该从原先“断堆”卖改做按件出售。叶昌炽让汪宗翰“代求”拓片,也只是为了丰富他的金石专著内容,出于一个责任明确的官吏,才向省上做了汇报,及至省上都懒得过问此事,他才传语敦煌县令就地检点封闭藏经洞文物典籍,至此,他的责任也就算是尽到了。

我们现在所说“国宝”,是当代人的观念。对于连年处于饥馑中饱经离乱的西部百姓,对于统治这个贫瘠之地的官员们来说,敦煌千佛洞、藏经洞,可能只是一个模糊至极的概念。“民以食为天”,让近一个世纪前的西北人如何如何重视敦煌文物,不是很可笑的事吗?

敦煌县令、甘肃学台,有没有权力去专门保护藏经洞?答案可能也是否定的。诚然,从理论上讲,这是不成问题的。可是,付诸实践,却大成问题。首先,是不屑为,这个道理前面已谈了。其次,是不能为。这是有两层意思:第一是没有银子。甘肃地瘠人贫,衙门也是穷衙门,比不得江南各州县,随便挤一个都是油水。运送五万多经卷,少说也得上千两银子吧,除了中央决断,甘肃省府恐怕没有这笔预算开支。第二是没有这个胆量。世人都说国宝好,那是现在的事。一个世纪前,除寥若晨星者如罗振玉、王国维、叶昌炽之流的文化人以外,清朝官吏中知道藏经洞文物价值的恐怕不多。处理这件事,对于一个清廉之官,他一定感到棘手。上千两银子,何不赈济灾民,奖掖后学,救一点燃眉之急?拿这么多钱去保护与当时绝大多数人没有关系的佛经卷子,他实在惶恐。万一谗者上奏一本,朝廷震怒,问下罪来如何得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吏接受的职业训练极其严格,循规蹈矩是基本要求,那些不划归贪赃枉法的官吏更是不越雷池一步,断不敢去做分外之事。清廷制造冤狱的本事又为历代王朝所仅见,一个字、一句话都可招致杀头灭族之灾。所以汪宗翰、叶昌炽他们个人爱好石室藏书是一回事,而动用朝廷银子用于保护文物又是一回事,弄不好得个多管闲事的怪罪。如果叶昌炽等是贪官污吏,那就更不可能去关心千里之外的藏经洞了,他们花天酒地都来不及,管他藏经还是汉简。君不见今日,世人都说教育重要,可是在中国的穷乡僻地,不是仍然有许多孩子上不起学,无校舍读书,而父母官的小轿车档次却越来越高?不是有的家庭许多孩子买不起书本学习用品,那里的迷信活动的名堂却越来越多?古今同理。藏经洞20世纪初一打开那一刻起,时代就决定了它的命运。

有人试图从法律角度判断王圆箓的所作所为。首先是勉强承认了王道士与斯坦因之流的交易属于买卖行为。其次提出“王道士有权出卖文物吗”,最后得出王道士的行为构成了“监守自盗”,认为他“无权出卖”。

其实,王道士一生的最大“错误”(或罪过)不是出卖敦煌石室遗书,而在于引起他出卖文物的直接根源。直接根源是什么?说起来真是具有莫大的讽刺意味,那就是为了保护文物!

王圆箓是1892年左右到莫高窟的,他一到这个佛道圣地,不知是被那宏伟的曾使乐樽执意守建的三危山所震撼,还是被那数百个洞窟的宗教氛围所征服,总之他一头栽进了无休止的洞窟内外修复,树立他崇敬的神道偶像的“功德”之中,一直到死。

这里要说一说莫高窟的清塑。

莫高窟的营建从有记载的建元二年的前秦开始,到元代,代代都有新窟问世。清代可能是国力羸弱的缘故,未能造窟。但清代的大规模在原窟内的“修像造像”的数量速度,却超过了历朝历代。据史苇湘《敦煌莫高窟内容总录》统计,莫高窟154个洞窟中清代塑像达697身。这里面既有王圆箓监造的,也有他之前别人营造的。王圆箓的热衷于“葺修大佛窟”,粉涂前朝画壁,塑立花花绿绿的神道偶像,确实是受了同朝同仁的影响,可惜的是他根本上就没有艺术细胞,为他塑神佛之像的匠人也确实是一批庸才。敦煌地区千年来曾以其高超技艺给千佛洞留下无与伦比艺术珍品的画师、塑匠们的子孙后代,早已将前辈们的绝技丧失殆尽!

除了造像之外,王圆箓还参与或直接完成了“九层楼”“三层楼”“古汉桥”“太清宫”等的修建。补葺大小佛洞,增添壁画,建造厅堂客舍等寺内建筑,诚如其徒子徒孙在墓志中恭词:“积册余年之功果,费廿多万元募资。”他的宗教热忱,由此略见一斑。廿多万募资,并非廿多万两银子。王圆箓“羽化”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那时货币单位是银元亦即“大洋”。这廿多万个“大洋”,对于一个身处荒漠的道士来说,真是个天文数字,单靠他行乞募化恐怕难以筹措,但王圆箓居然办成了,用这许多钱办了他自认为非常高尚的事业。可以毫无疑问地认为,这廿多万募资中,相当一部分是王圆箓卖敦煌石室遗书得来的。而这一部分,除了斯坦因两次敦煌行给的总共700两银子、伯希和给的500两之外,还有陆陆续续从中外探险家、施主手里用卷子换来的。斯坦因在其《亚洲腹地考古记》中写道:“王道士十分快乐地欢迎我。他带着骄傲的神情,指点我看各种新的建筑物。那是在我七年之前最后看了这个圣地的时间里,经他的虔诚的行动建立起来的。在那发现大量经卷和绘画的石窟寺对面,现在建立了一所宽敞的客舍。在一系列庙堂之内,充满着巨大而粗俗的、彩色的泥塑像。在这近旁,有一座种植着花果树的花园,还有成排的牛马厩、砖窑等等,这一切证明了,这个小道士尽了他的心力,专心致志地实现恢复这个光荣和众所共知的古代圣址的雄心。他告诉我,这所新的客舍主要是用我在1907年作为偿付拿走的选品,所给予的白银献礼来建筑的。他这一番话似乎是称赞我把大量的马蹄银来证实我应该做的功德。事情确实是在我们之间进行的。他同时表示非常欢迎我,在相同的、类似买卖的基础上,希望我给以新的布施。他急切地拿出所保存的红色捐献簿,当时我所提供的数字如实地写在上面。”

王圆箓用斯坦因1907年给的马蹄银,新建了“巨大的经堂和香客的接待室等等”,而且笔笔有记录,没有贪污挥霍一文。有一个小册子上说王道士和其他道士们用盗卖卷子所得钱吃喝玩乐,显然是没有根据的。

现在转回来说王圆箓和斯坦因、伯希和的交易。

1906年4月,斯坦因在结束了第一次中亚探险考古近7年之后开始了他的第二次中亚考察。他从印度的白河瓦出发,经阿姆河流域,越过帕米尔高原,于6月上旬抵达新疆喀什。6月下旬,斯坦因带着由英驻喀什总领事马继业推荐的“蒋师爷”蒋孝琬,向东进发。在发掘了尼雅遗址、米院遗址,考察了楼兰遗址后,于1907年3月抵达敦煌县城。他为什么要去敦煌呢?因为他的朋友、匈牙利地质测量局局长洛克兹教授于1879年曾经作为探险队成员参观过千佛洞。后来,法国外交部的博宁教授在他的一本中国西部旅行的书中也曾提及,给斯坦因留下了深刻印象,他的第二次中亚探险考古,自然包括亲临敦煌,了解千佛洞的目标,但他当时并不知道藏经洞的事。只是到敦煌后,从一个来自乌鲁木齐躲债的维族商人处听到千佛洞发现藏经洞的消息,于是产生了极大兴趣,这之后才演出了一场惊动世界的悲喜剧来。剧中主角是斯坦因、王道士、蒋师爷。场景是藏经洞。情节曲折、高潮迭起。关于这出戏的过程,由于多少人已经写秃笔头,我们无意再去渲染,只是从剧终接起,来一点“后记”,略微谈一点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