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说敦煌好困惑
陈德宏
如果我说我曾“数十”次造访过敦煌,可能有些夸张;如果调过来变成“十数”次,可就并非虚言了。 自20世纪80年代起,因工作关系,经我陪同前往敦煌参访的中外作家、艺术家、学者不下百人;最多的一年竟去过四次。为此,我夫人戏称我为“敦煌出差专业户”。由此我结识了敦煌研究院院长、著名的敦煌学家段文杰,并采写了报告文学《段文杰的敦煌梦》;也因此,每当与朋友谈起敦煌,我都会眉飞色舞,滔滔不绝,大谈壁画如何精美,塑像如何传神,洞窟的型制如何独特,藏经洞出土的文物、典籍如何轰动世界……
我自以为了解了敦煌,理解了敦煌,并为敦煌及敦煌学的博大精深而感到骄傲与自豪。
可是,当仔细读了雒青之赠我的《百年敦煌》(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4月出版)之后,深深地陷入了困惑,我反复地追问自己:我真的了解敦煌吗?我真的理解敦煌吗?
困惑之一,是对王道士——王圆箓的认知与评价。
道士王圆箓是藏经洞的发现者。可就是这样一个王道士,在百余年的敦煌研究中,评价几乎都是负面的,几乎变成了敦煌与敦煌学的千古罪人,以其“愚蠢”“勾结”“盗卖”而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理由就是他以区区1200(斯坦因700,伯希和500)大洋,把大量的典籍文物拱手“送”给了洋人。
事实果真如此简单吗?
《百年敦煌》钩沉历史,抽丝剥茧,为我们刻画了一个别样的王道士。
统治阶段思想就是统治思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作为大清王朝风雨飘摇之际的臣民,他虽然文化不高,但能凭着对宗教的信仰与虔诚(尽管他的宗教思想很混乱,他以道教之身管理佛教圣地即见一斑), 自觉地承担起管理、保护、修缮莫高窟的重任,也绝非愚不可及的等闲之辈。因此,基本的社会准则与行为准则还是懂的。所以当他发现藏经洞后,除了保密并严加看管之外,首先想到的就是官府。他选了一些经卷送给当时的敦煌知县严泽,希望官府加以保护;而严泽则毫无反应。1902年王道士怀着同样的希冀,又选了一些经卷送给新上任县令汪宗翰;而“汪学识很好,对于历史文物有相当认识”,一看便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但也只是“将此事上报甘肃省”或“从王道士手中拿走一些敦煌卷子、文物和拓片送人”而已。甘肃学台叶昌炽,“他学识渊博,尤长于金石、版本、校勘之学,是我国有名的金石家”。他于1903年得汪宗翰寄给他的莫高窟石碑拓片、佛像和写经后,虽然从学术上作了一些重要的考证和纪录,并建议将这批文物送兰州保管。“建议”很好,可谁来执行呢?六七千大洋的运费谁来出呢?最终也只能不了了之。
求告无门,于是取之于敦煌,用之于敦煌,便成为王圆箓出卖典籍文物的主要动因。王圆箓对宗教的信仰与虔诚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他对莫高窟的管理、保护、维修的热忱也是毋庸置疑的。除了造像之外,王圆箓还参与或直接完成了“九层楼”“三层楼”“古汉桥”等的修建。补葺大小佛洞,增添壁画,建造厅堂客舍等寺内建筑。诚如其弟子为其撰写的墓志铭所述:“积卅余年之功果,费廿多万元募资。”二十多万元大洋,放在今天也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小数;相反,斯坦因、伯希和的1200大洋,倒变成了“小数”——只是王圆箓募集善款的二百分之一。
关键在效果。王圆篆卖给外国人的经书文物,至今没有一件损毁,全部静静地躺在国外的博物馆、科研单位里,供有志于敦煌学研究的学人使用。而流失于国内的,历经灾难,见者极少,十之八九,估计已不存在了。其中最突出的例子便是监守自盗的“李盛铎案”。李盛铎是清末的学部大臣、学者。据罗振玉记载,1910年敦煌文书抵京后,为当时任甘肃藩司、代理巡抚何彦昇之子何震彝所滞留,由其岳丈李盛铎“截留于其寓斋,以三日夕之力,拔其优者二三百卷,而以其余归部”。在这三天三夜的劫难中,除了李盛铎岳婿二人外,参与者还有李盛铎的亲家刘廷深及亲友若干人。当时李刚从国外归来,尚未外放,暂于学部任职,而刘也为学部大臣,因此二人得以联手行动。
“肥水不流外家田”已为当代经济学所摒弃,那么,“肉烂在锅里”就真的好吗?
毛泽东早就说过:我们是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论者。在那山河破碎、社会动荡、官贪民贫、风雨飘摇、国将不国之际,作为一个小人物的王圆箓还能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王圆篆与不做为而又贪腐的官员相比,无论是道德操守还是思想认知,真的不可同日而语。
由于知识的欠缺,王圆篆也曾在保护文物的主观努力下,犯了一些客观上破坏文物的错误,长期为学术界垢病。其实,充其量这也只是好心办了坏事。此类事直至今日不是仍然屡屡发生吗?我们颇有创造性地称其为“交学费”。今人尚且难以完全做到的事,为什么要苛求百年前的一个小人物呢?鉴于此,雒青之建议王圆篆的原籍湖北及其成长地陕西为其建纪念馆,也就不足为怪了。
其实,对王道士于艰难处境的艰难选择表示了解与理解的,并非雒青之专有,只是其他学人的表述比较“委婉”“艺术”而已,没有雒青之那样直截了当。余秋雨在其散文《道士塔》中,出于爱国义愤,设想他于大漠中单枪匹马拦下了斯坦因等人拉载敦煌典籍的大车。之后呢?怎么办?——“被我拦住的车队,究竟该驰向哪里?这里也难,那里也难,我只能让它停在沙漠里,然后大哭一场。”最后,余秋雨斩钉截铁地写下掷地有声的三个字:“我好恨!”
余秋雨的爱国热忱很感人,也值得嘉许,其散文也完全符合中国散文“凤头”“豹尾”的传统与规范,完全可以进入大学中文系的写作课教材。可历史呢?历史是容不得“假设”“如果”的呀!敦煌典籍流失海外这宗公案,岂是一个“我好恨”了得!
有些好心的学者,出于良好的愿望提出了理想化的假设:如果藏经洞发现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就好了。对此,《百年敦煌》给出了远非理想但却实际的回答:“如果藏经洞在1949年以后发现,那将是多么壮观的景象,五万多经卷和其他所有文物一件不缺地展现在我们每个人的眼前!如果真是那样,当然好,但是敦煌学怎么办?那也最起码推迟半个世纪。更糟糕的可能是,藏经洞发现于1966年之后的那十年。特别是该死的藏经洞里90%以上是佛经!”
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藏经洞之所以逃过“文革”劫难,实在是得益于敦煌学已成为世界的显学,知名度太高了,上了国家的重点保护名单。否则,后果真难想象。
想想巴米扬大佛的悲惨命运,令人不寒而栗。
《百年敦煌》还列举了1958—1959年、六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及至九十年代,全国文物屡遭破坏的事例,说明藏经洞斯时发现,前景也未必美妙。其实,在“国家文物法”颁布后的21世纪的今天,打着发展经济的旗号破坏文化遗址、遗存的突出事件还少吗?盗掘古墓、盗窃文物的突出事件还少吗?
良好的愿望难敌严酷的现实。
困惑之二,是对于斯坦因、伯希和的认知与评价。
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岁月中,斯坦因、伯希和是被我们贴上“强盗”标签的,同王圆篆一起被钉在了我们的历史耻辱柱上。原因就是他们以区区1200大洋买走了数千件藏经洞的典籍、文物。 由于意识形态的先入为主及学术上的从众心态,国人对此大多是笃信不疑的。更有甚者,以此为区分“爱国”及“卖国”的界碑。
《百年敦煌》使我们较全面、较真实地认识了斯坦因、伯希和。
毋庸讳言,《百年敦煌》对斯坦因的认知、评价是迥异于我们的传统观点的。对此仅从关于斯坦因的章节的题目——旷世大师斯坦因:一个受洗礼的孩子;中亚探险与考古;“强盗”日记;较量敦煌;垃圾堆里的博士;魂断阿富汗与世界的致敬——便一目了然。
但是如果认为雒青之为了出新、出奇、出怪,一味地为斯氏唱颂歌,那就大错特错了。《百年敦煌》对斯氏一生的成就进行了臧否。“较量敦煌”就为我们叙写了一场精彩的攻防战——西方的大学者急于得到经书、文物,老谋深算,探藏不露; 东方的小道士,奇货可居,若即若离,不急不躁。几经攻防,来回较量,斯氏利用王道士敬仰的唐僧玄奘外加探知他维修莫高窟急需大洋,攻破了王圆箓的心理防线。结果是各有所得。这场“智斗”,既展现了斯氏的贪婪,也写出了王道士的狡黠。与石窟经卷在国内的悲惨遭遇相比,从客观效果出发,雒青之承认斯坦因为敦煌学做了好事、善事,同时也指出“他的考古实践毕竟损伤了中国的民族感情和民族自尊心。特别是他的第四次中亚之行,反映出作为一名学者在政治经济学方面的迟钝,在东方民族觉醒过程中不合潮流。”
如果说《百年敦煌》把斯坦因由“强盗”还原为学者,冷静而理性地分析其成就与不足,客观评价其地位与影响的话,那么对伯希和则极尽赞美之词——把“鼻祖”“功勋”“天才”统统加在了他的头上。
伯希和集万千优点于一身,完美得让人生疑。对此,笔者本不敢苟同,但在大量的历史实证面前,似乎又无从辩驳。
比如伯希和在敦煌创造了五个第一:
一是他最早对莫高窟进行了编号。
二是他最早对莫高窟进行了系统的、大规模的摄影,并出版了六卷本的《敦煌石窟》画册;值得一提的是,常书鸿正是在巴黎看到这套画册之后,才矢志回国参加敦煌的保护研究工作的。
三是他为最早研究敦煌写本的人。
四是他最早为敦煌写本编目编号。
五是他最早也最为详尽地记录了莫高窟壁画中大量的题识、题献、榜题。
以上五项便构成了其著名的“笔记A”和“笔记B”的主要内容。无论“笔记A”还是“笔记B” ,都可称做是敦煌学的滥觞。
《百年敦煌》记载了伯希和在敦煌学发展的如下“功勋”——1909年,伯希和在北京六国饭店举办敦煌写本精品展,惊动了罗振玉等大学者。罗振玉相会伯希和并索要敦煌遗书有关资料,伯希和慨然相与,同时进行了畅谈,据说当时“户外大雨如注,若弗闻也”。这就是《敦煌石室遗书》的来由。从此之后,伯罗二人关系日趋密切,学术交流日益频繁。
从1910年至1913年期间, 伯希和从法国源源不断地给这位相识不久的中国学者寄来了包括典籍、地志、图经、星占书、阴阳书、古类书等敦煌写本的影照,这又形成了罗振玉的《鸣沙石室佚书》。伯希和不但同罗振玉,而且还同时对其他求教于斯的人都在学术上给予帮助。王国维等人就从他那
儿得到了敦煌文书的抄件或照片。
伯希和还与日本著名敦煌学家羽田亨合作编著《敦煌遗书》二册,推动了日本敦煌学的发展。
以上史实说明什么呢?第一,说明伯希和不是“强盗”。“强盗”抢了人家的东西,光天化日之下还敢在人家的首都堂而皇之地展览吗?斯时,无论是官方、民间、学界、媒体,都未表现出特别的义愤与反对。“强盗”云云,实际上是国家、民族处于危亡的特殊历史时期不断高涨的民族情绪的反映,是长期意识形态对立的产物,不是历史的真实,也与国际认知格格不入。第二,敦煌学一开始就是国际性的,是在开放、共享、交流、合作的基础上展开的。
伯希和在敦煌学方面的成就,得益于他的语言天赋。伯希和被公认为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亦有可能是绝后的东方语言学天才,除了欧洲母语外,他还精通古汉语、梵语、藏语、突厥语、蒙古语、波斯语、回鹘语、粟特语、吐火罗语、龟兹语、安南语等十几种语言。
以上仅是《百年敦煌》的部分内容。书中的相当篇幅则是用来对国内外敦煌学的发生、发展及其重点人物重点作品的梳理与点评。其突出之处还在于用大量的章节与篇幅以夹叙夹议边述边评的方式,讴歌了为敦煌保护、研究奉献了汗水、心血、青春、才智乃至生命的志士仁人,其中包括张大千、常书鸿、段文杰,等等。
《百年敦煌》是迄今我读到的最全面、最系统地介绍、论述、评价、宣传敦煌及敦煌学的既是学术的又是文学的著作,其意义远非某些屡获大奖而事实上又屡遭质疑的报告文学作品可比。
老实讲,我是在抗拒博奕中完成《百年敦煌》的阅读的。它给我固有的观念与认知带来了冲击与震撼。由排斥、拒绝到认知、接受,经历了很长的痛苦过程。
那么,《百年敦煌》给我们以什么样的启迪与思索呢?
其一是学术研究要不要与时俱进。百年来我们的国家、民族、社会经历了剧烈的动荡与变革——从备受屈辱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到民族觉醒、奋起救亡图存;从盲目排外、闭关锁国,到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今已成为和平崛起的经济大国。这期间敦煌学因种种非学术因素造成的偏颇乃至失误,是否也应该进行一些矫正修复与反思呢?几乎是在藏经洞发现的同时,八国联军火烧了圆明园,抢走了大量的国宝文物——名副其实的明火执仗,入室抢劫;一百年后他们的子孙又从密室中取出这些“战利品”堂而皇之地拍卖获取天价,继续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而斯坦因、伯希和呢?他们获取的经书、文物,同他们的著作一起,成了敦煌学主要的也是重要的源流,成为中国的也是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将这二者统统称为“强盗”合适吗?在历史的天平上能平衡吗?
其二,敦煌学是文化,文化是一种软实力。作为软实力的敦煌学,是把它留在国内好还是走向世界好?长期以来我们对日本学者所说的“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不在中国”耿耿于怀,认为是一种“耻辱”。知耻而后勇。于是国家重视,队伍壮大,学者争先,而今终于可以扬眉吐气地宣布:敦煌学回归故里,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啦!这当然是好事。可接下来怎么办?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上上下下都认识到了软实力的重要,我们斥巨资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建立了文化中心、孔子学院。 目的何在?推介中国文化,增强我们的软实力在国际上的影响。风云际会也好,事出偶然也好,歪打正着也好,反正敦煌学从一开始就走向了世界,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是它的优势;而今要更好更大更全面地走出国门,构建和谐世界,沾沾自喜于敦煌学回归故里显然是不够的。要继续发展弘扬敦煌学,没有思维、学术、理论的创新行吗?没有对国内外敦煌学的梳理与整合行吗?
正是在这个节点上,《百年敦煌》恰逢其盛,应运而生;看似偶然,实为必然。
《百年敦煌》也许将成为敦煌学转折期的标志性著作。
我说的是: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