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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园随笔
1.11.5 农民画的创作与乡村文化的传承——在甘肃省农民书画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发言
农民画的创作与乡村文化的传承——在甘肃省农民书画研究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发言

今天,我有幸参加甘肃省农民书画研究会的会议,非常高兴,内心也感到十分欣慰。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上大学之前一直生活在农村,对农村和农民充满着深厚的感情。所以,我首先要感谢高存弟厅长邀我参加这样一个会议,使我有机会再一次感受农村风物和乡村文化。同时,对甘肃省农民书画研究会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就也表示热烈的祝贺!

我个人以为,所谓“农民书画”,大致应有四个特点:一是它的作者,应以农民为主体,当然也不排除其他身份的人创作农村题材的作品;二是在题材上,应该反映农村和农民生活;三是在风格上,应是农民所喜闻乐见的,既清新质朴、生动活泼,又天趣盎然、韵味醇厚,即所谓“原生态”的;四是这类作品应以展示和传承乡村文化为目的,当然这种乡土文化并非千篇一律,而应该具有时代性及地域性的特点。这仅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说的不一定准确。

说到乡村文化,有一个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注意,那就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有不少村落正在逐渐消失。据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先生组织的有关调查,近十年来,中国每天约有90个村落消失。村落是乡村文化的载体,而乡村文化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有些村落没有了,一些特定的地域文化乃至一些以村落为文化土壤的“非遗”项目便面临着危机。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曾强调,农村城镇化后,要让居民“记得住乡愁”,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这一目标如何实现呢?我以为,除了在城镇化进程中(这一进程无疑是必要的)避免一些粗暴的做法外,很重要的一点便是通过书画的形式,让某些乡村文化的元素得以保存和延续,从而让城镇化后的居民“记得住乡愁”。从历史上来看,《清明上河图》便是这方面的一个成功的范例(当然它所传承的是都城文化)。所以,从传承乡村文化的角度而言,农民画不但肩负着光荣的文化责任,而且其前程也是远大的。

甘肃是一个文化大省,甘肃农村的文化底蕴是十分深厚的。加之目前省上正在大力推进的“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工程”建设,更为农民书画的创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优越的条件。我相信,甘肃农民书画的创作一定会大有可为的。

201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