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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园随笔
1.11.2.2 二、无为而治
二、无为而治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老子主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第二章),并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七章)、“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三章)。这就是“无为而治”思想的由来。对于老子的这一思想,不少人都以消极处世观视之,实则是未能领会其奥义。

正如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所言:“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

《汉书·艺文志》亦云:“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

两者皆认为道家是一种“术”,即统治者的权术,用今天的话说便是领导艺术。而司马迁在《史记》中将老子与韩非同列一传,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老子和韩非实质上都是在为统治者提供一种统治之“术”,所不同的,老子之“术”是“无为而无不为”,而韩非之“术”是用“法”和“势”做保证的中央集权。二者殊途同归,最后的目的都是为了“君人南面”,并有效地维护其统治。

老子“无为而无不为”之“术”相对于儒家“事必躬亲”的领导艺术而言,实际是一种提升,具体说又有如下一些要义:

其一,所谓“无为”,首先是不可妄为。他告诫领导者应顺乎自然,尊重客观规律,应正视被管理者的实际,而不可超越现实和客观规律去妄为。领导者所制定的政策,既不能超前,也不可滞后。领导者要善于利用对象(人)固有的特性和规律去领导他,管理他。这样,看起来领导者似乎并没有多少作为,即“无为”,但各项工作却都顺其自然地做好了,即“无不为”。

其二,君无为而臣有为。这是一种高屋建瓴的领导艺术。老子认为,在上者只需“秉要执本”(抓住要害和关键)即可,日常应“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不必事事躬亲,也不要表现出一种强硬的姿态,所管的事情越少越好,态度越卑弱越好。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全才,管的事情多了,反倒会暴露出自己的弱点,从而令部下有机可乘。而态度太强硬了,也难免会有行不通的时候,从而令部下习以为常,不把你当一回事了。而少管事,含而不露,引而不发,便会令部下人人小心谨慎,兢兢业业,把各自分管的工作做好。而每个局部的工作都做好了,也就等于全局的事情都做好了。这样,看起来一把手无为,实际上却是无不为,即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无不为”。而且,这种充分放手发挥部下及各部门作用的做法,即韩非所说的“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韩非子·八经》),还能更好地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从而使工作做得更为出色。反之,“儒家则不然,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好,主先而臣随,如此则主劳而臣逸”(《史记·太史公自序》),事情反而做不好了。

其三,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无论国家还是企业,其人力、财力、物力都是有限的。因此,领导者在决策的时候,不能事事都想做,而应该先选一些最主要、最关键、最能成功的事来做,对其他事情则应果断地弃去。这样看起来“有所不为”,实际上关键的事情做好了,也就是“有为”了。一个人也是同样,其一生的时间、精力都有限,所以,只有大胆地放弃若干事情,才能使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在某一点上爆发出来,从而取得事业的成功。

其四,领导者要把握好行使权力之“度”。在实际工作中,领导者的发号施令是免不了的。但这种权力的行使,也应该有一个“度”。老子曰:“治大国若烹小鲜。”(60章)其字面的意思是说,治理一个大国要像煎一条小鱼那样。但更深微的含义,即是告诫领导者应把握好行使权力之“度”。具体说:一是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不反复,不折腾。“烹小鲜”不能翻来覆去地煎,那样会将鱼翻烂。一个国家、一个单位的政策也不能反复多变,尤其是领导者不能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去随意改变,甚至朝令夕改,那样会令国民和部下无所适从,不知所措,整个国家或单位也就“烂”了。正如《韩非子·解老》所云:“烹小鲜而数扰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二是不扰民。烹鱼不能烦扰,治民也是同样的道理。那种有了一点权力便对民众指手画脚,甚至事无巨细都要干涉的扰民行径,正是老子所深恶痛绝的。唐代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便是对官员扰民的形象写照,可谓深得老子之意。

简言之,道家的“无为而治”,较之儒家的事必躬亲而言,实际是一种更高明的领导艺术。它与老子相反相成的思维方式和处世方式是一致的。人们之所以会对其产生误解,多半是对“无为而无不为”之“术”未能深入理解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