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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园随笔
1.10.5.3 三、《周易》的内容及构成
三、《周易》的内容及构成

《周易》由“经”部和“传”部两部分构成,“经”部称《易经》,“传”部称《易传》,合称《周易》。

先说“经”部。64卦,每卦都释以文辞,称为卦辞;386爻(含《乾·用九》及《坤·用六》),每爻都释以文辞,称爻辞。《周易》的“经”部即由卦辞和爻辞组成,共64卦辞、386爻辞,合称《易经》。其排列的次序是:每卦皆先列卦画、卦的标题,再列卦辞、爻辞。如《乾》卦:

乾,元、亨、利、贞。

初九:潜龙,勿用。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上九:亢龙,有悔。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一卦完了,再接一卦。上经自“乾”至“离”,计30卦;下经自“咸”至“未济”,计34卦。每一卦的卦、爻辞中,前半部分为象辞(表示某一种卦象),后半部分为占辞(断语)。如《乾·九五》的“飞龙在天”为象辞,“利见大人”为占辞。

再说“传”部。“传”是对“经”文的解释,共有七个部分,合计十篇,故亦称“十翼”。其中包括《彖传》上、下,《象传》上、下,《文言》《系辞》上、下,《说卦》《序卦》《杂卦》。《彖传》释64卦之卦名、卦义及卦辞,写作时代最早(战国初或更早);《象传》释64卦之卦名、卦义及爻辞,其中释卦者为“大象”,释爻者为“小象”;《文言》释《乾》《坤》两卦的卦辞和爻辞;《系辞》论《易经》之义蕴、功用,兼及八卦起源及《周易》之筮法;《说卦》述八卦之卦象及每卦所象征之事物;《序卦》解释64卦的顺序;《杂卦》错杂解说64卦之卦义,而不依照原来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