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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园随笔
1.7.1 恋爱·雅集·踏青——清明郊游的由来与演变
恋爱·雅集·踏青——清明郊游的由来与演变

清明有郊游之俗。每至此日,常见青年男女结伴出行郊外,寻青山绿水之地纵情游玩。或藉草饮宴,或临流高歌,好不畅快!正如宋人吴惟信《苏堤清明即事》一诗所咏:“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还有唐人杜牧的《清明》一诗,也是咏清明的:“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诗中虽未明写游春,但那“行人”中似乎也是不乏踏青者的。

其实,清明郊游之俗,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有了。《史记·殷本纪》载:“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诗经·商颂·玄鸟》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玄鸟即燕,契为殷人之祖。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虽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时代的一种传说,但燕子来时即仲春时节,古代有娀氏的女子简狄一行三人正浴于河中却是事实。这与周人女祖先姜嫄春天出行郊外,践巨人迹而生弃(后稷)的故事,同为史书所记载的两次最早的女子郊游。因郊游而生子,自然是男女欢会的结果。后世讳言,故以“吞卵”“践迹”之说而为其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但我们却可以说,这种以春天、水边和男女欢会为背景的郊游习俗,远在四千多年前已经出现了。

到了周代,郊游之俗不但持续不衰,而且得到了官方的正式承认,并将“会男女”的内容也明文写进了国家的法典。《周礼·地官·媒氏》云:“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你看,在仲春之月(即夏历的二月),不但民间恋爱自由,“奔者不禁”,而且政府又发布命令鼓励男女相会。而对于那些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执行命令的,还要“罚之”。当然,这是指那些还没有成家的男女而言,已有家室者不在此例。就是这样,郊游的场面便空前地热闹起来了。请看《诗经·郑风·溱洧》的描述: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蕳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

在那桃花盛开、春水涣涣的溱河和洧河岸边,一群群青年男女正手执香花香草,边互相调笑,边沿河游观。诗篇还用特写的镜头,记录了其中一对恋人的谈话。只听女的说:“到前面看看吧!”男的说:“已经看过了。”女的又说:“再看看吗!那洧河岸边,场面真是太盛大而又令人快乐了。”可以想见,春秋时期郑国的郊游之俗,实与后世的狂欢节差不多了。

到了汉代,随着礼教的加强,郊游之俗已由周代的“仲春之月”缩减为三月上旬的第一个巳日,即所谓“上巳节”。而节日期间,无论帝王还是百姓,都要到水边洗濯,以除不祥,从而更突出了郊游中的祓禊(除去不祥,祈求福祐)习俗。据《汉书·外戚传》记载,汉武帝即曾“祓霸上”,《汉书》注引孟康曰:“祓,除也,于霸水上自祓除,今三月上巳祓禊也。”但即使官方有意往祈祷仪式方面引导,但民间的上巳日却仍然是男女欢会的佳节。正如张衡《南都赋》所写:

于是暮春之禊,元巳之辰。方轨齐轸,祓于阳频。朱帷连网,曜野映云。男女姣服,骆绎缤纷。……于是齐僮唱兮列赵女,坐南歌兮起郑舞,白鹤飞兮茧曳绪。修袖缭绕而满庭,罗袜蹑蹀而容与。……夕暮言归,其乐难忘。

其场面之阔大,士女之杂集,歌舞之繁华,较之先秦时期的男女郊游,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自魏以后,郊游的日子又被固定在每年的三月三日(见《宋书·礼志二》),其时间与清明节大体一致。不过魏晋时期的郊游,已由男女欢会变为以文人的雅集为主了,即所谓“修禊流杯”。东晋穆帝永和九年(353)三月三日,王羲之与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人在会稽郡山阴县(治所在今浙江绍兴)西南的兰亭所进行的郊游,便是一次典型的文人雅集。王羲之《兰亭集序》记其盛况云: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虽然春天和水边的背景不变,但男女欢会的主题则变为文人的流觞和赋诗了。觞即酒杯,所谓“流觞”,即用耳杯盛酒置于环曲的水上,任其漂浮,杯子到了谁的面前,谁就饮酒赋诗。这便形成了以文人雅会为主要特征的魏晋郊游习俗。

唐宋以降,踏青又成为清明郊游的一大主题。陈元靓《岁时广记》引唐人《辇下岁时记》云:“三月上巳,有赐宴群臣,即在曲江。倾都人物,于江头禊饮踏青,豪家缚棚相接,至于杏园。”杜甫《丽人行》诗亦云:“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其所谓水边,即长安城南的曲江池。池为汉武帝所造,至唐又大加兴建,遂成为一处水波荡漾、佳木如荫的郊游胜地。而其时之贵族妇女也常于三月三日来到池边,藉草而坐,并解其裙而四周围之如幕,名曰“裙幄”,在其中尽情地赏花、“斗草”、嬉戏。宋代郊游与唐代大致相似。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清明期间“都城人郊游”玩赏的情形说:“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树之下,或园囿之间,罗列杯盘,互相劝酬。都城之歌儿舞女,遍满园亭。抵暮而归。……轿子即以杨柳杂花装簇顶上,四垂遮映。”而张择端《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便是当时东京(今开封)的清明时节,人们扫墓、踏青归来的真实景象。

明、清迄今,清明郊游也仍以踏青为主。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五》记明人郊游云:“水从玉泉来,三十里至桥下……岁清明,桃柳当侯,岸草遍矣。都人踏青高梁桥,舆者则褰,骑者则弛,蹇驱徒步。既有挈携,至则棚席幕青,毡地藉草,骄妓劝优,和剧争巧。”清人钱琦《台湾竹枝词》亦云:“提壶挈榼坐平沙,恣意春游到日斜。”直到今天,那些清明郊游者不到日暮也是不肯回归的。所不同的是,今人郊游多半为男女结伴而行,于出行地的选择,也越来越倾向于清幽之处,在领略自然风光、感受春情春意的同时,又把郊游作为畅叙友情和爱情的大好时机了。

由男女欢会而文人雅集、而士女踏青,这是清明郊游文化蕴涵的三次演变;由仲春而上巳、而三月三、而清明节,则是清明郊游在时间上的逐渐固定。在这种演变中,清明郊游又同其他所有的文化习俗一样,经历了一个由原始自发到礼仪固定,最后又回到民间的过程。

(原载《寻根》杂志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