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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园随笔
1.6.1.4 酒与礼
酒与礼

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传统文化也被称作礼乐文化。而酒从产生以后,便与“礼”结下了不解之缘。《论语》曰:“礼之用,和为贵。”可以说,酒在促进家庭、社会、民族及人际关系的和谐方面,曾起过十分微妙而特殊的作用。

酒是谷物精华,是造物主赐予人间的美味,故早期的酒往往带有一种神圣的色彩。它除作为“百药之长”以为人们医病外,主要用于祭礼,即对天地、山川和祖先神灵的祭祀。《周礼·天官·酒正》曰:“凡祭祀,以法共五齐三酒。”《礼记·表记》“粢盛秬鬯,以事上帝”、《九歌·东皇太一》“奠桂酒兮椒浆”、《诗经·周颂·载芟》“为酒为醴,蒸畀祖妣,以洽百礼”,所说的都是以酒致祭。祭祀可以使人获得心理上的某种满足,从而调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并起到联结整个氏族的作用。而酒实为祭礼的重要载体。

古代婚姻的“合卺”之礼也是靠酒来完成的。所谓“合卺”,即将一瓠(葫芦)分为二瓢,内中盛酒,婚礼之夕夫妇各执一瓢而饮。后世之所谓“交杯酒”,即由此演变而来。可见酒在夫妻生活的一开始,就促进了双方关系的融洽。古代还有一种“乡饮酒礼”,即每年的正月十五、十月初一,由地方长官出面组织的一种以崇贤敬老为宗旨的酒宴。与宴者皆年高德劭之辈,为首一人曰“宾”,次曰“介”,又次为“众宾”,合称“乡饮耆宾”。此礼至清末犹存,对培养敬老的社会风气曾起过良好的作用。

此外,国家的礼典要设酒宴以示隆重,军队的出征要靠酒以壮行色,宾客的往来要用酒以表主人的盛情,亲朋的相会要举杯以畅情怀,甚至连古代的学术讨论会也要由一名“祭酒”(后演变为国子监长官)来主持。至于岁时之礼,更少不了酒。如春节之饮屠苏酒,清明之郊外“流杯”,端午之饮菖蒲酒,重阳之饮菊花酒,皆能创造出一种欢快和谐的气氛,从而将人与人、人与自然融为一体。

酒作为礼的载体的特殊作用,很早即已为人们所认识。《汉书·地理志》记述凉州风俗曰:“凉州之畜为天下饶。……酒礼之会,上下通焉,吏民相亲。”魏王粲《酒赋》更对酒的社会功能作了集中概括:“彰文德于庙堂,协武义于三军。致子弟之孝养,纠骨肉之睦亲。成朋友之欢好,赞交往之主宾。既无礼而不入,又何事而不因。”而民间则曰:无酒不成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