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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如此美丽 献给所有与癌症抗争的人们
1.11.7.3 医保及救助政策
医保及救助政策

家里有了癌症病人后,先是忙着治病,难有时间和精力了解国家对癌症患者的救助政策,导致很多政策方面的救助和照顾享受不到。妻子患病以后的最初三四年里,我基本没想过怎样获得政策方面的救助,只是等到妻子的病情有所好转和稳定了,才腾出时间了解和跑办了一些政策救助。下面,我结合自己知道的一些情况,和读者朋友谈谈怎样有效获得国家和社会的政策救助。

我国对患病人群有三道保护网,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是国家层面的政策,慈善救助是社会方面的爱心捐献。下面分述。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患者的第一道保护网,覆盖面最广、报销力度最大。目前,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在城镇职工和居民参保对象中,容易漏保、断保的主要是下岗失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户口迁往城市的农村人口,以及城市中的“一老一小”。近年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都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力争市民全员参保。以北京市为例,从2007年起,北京市逐步将“一老一小”,即城镇无保障老人和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涉及人群分别为25万人和200万人左右。这项政策惠及居民范围很广,但有的家庭,出于某种侥幸心理或者忙于日常工作,未及时参保,年复一年地漏保。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类似北京市“一老一小”方面的相关政策出台,读者朋友可以通过当地人社部门予以了解。

积极参保参合的意识很重要。如果没有参保参合,那就意味着几乎全部的医疗费用都要由个人承担。所以要多了解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一般来说这方面的政策透明度高,只要够条件有机会,就应主动寻求参保,国家也希望人人参保以避免看不起病。我在医院里见到过不少自费患者,除了由于异地就医,需回到当地再报销的患者外,剩余的就是因为没有参加医保。

医疗救助。这是国家对疾困家庭的第二道保护网,主要针对的是存在特定困难的疾患人群。要想得到救助,前提是要划入特定困难这个群体之内,就是说要符合相关的政策标准。因此,先要知道国家有哪些政策规定,对照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某一困难人群的标准,这样才能进一步纳入医疗救助对象之中。一般来说,对低保户、特困户、患有重大疾病且入不敷出的家庭等,国家一般都有民政、残联、人社、财政、工会、卫生等部门根据政策予以认定。只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了,就能顺理成章地享受到国家有关救助政策了,且受益时间比较长,受益稳定。

以申请特困职工为例:2015年,市工会的一位大姐,了解到我家的情况后,主动跟我们说,根据我家实际情况,可以申请办理特困职工证。我以前不知道有特困职工优待这样一项政策,后来按照市工会的政策规定申请办理了特困职工证,享受了相关的政策待遇。燃气公司每年给予我们20立方米的燃气赠予,供热公司每年冬季予以70平方米采暖费返还,过年的时候,市工会给予米面油等送温暖,每年还给予5000元住院费报销。这些国家给予特困职工的补贴优待,对高收入家庭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特困家庭来说,当工会逢年过节送来温暖的时候,心里会感到特别暖和。

认定为特困职工的条件,各地略有差别,但通常都需要申请者持有工会会员证,因家庭成员患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2种重大疾病之一,或者因丧失劳动能力、患有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等原因,导致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某一水平线之下。其中,持有低保证的工会会员一般可直接认定为特困职工。总的来说,特困职工的申请条件还是相对宽松的,手续也不复杂。癌症患者家属,应多关注这些方面的政策信息。

2015年,民政部、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30号),规定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是重点医疗救助对象;要求适当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等纳入救助对象范围;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实施救助。该办法还规定,对重点救助对象参保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定额资助;对因慢性病长期服药或者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予以门诊救助;对低保户和特困户,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减免救助对象住院押金,及时给予救治。从中央出台的这一政策来看,体现了突出重点救助对象、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的基本精神,各地应已出台配套中央的地方性政策,读者朋友可以咨询当地民政及财政部门了解相关的医疗救助政策。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医疗救助政策比较多,力度也比较大,但执行层面尚待进一步加强落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徐国纲等人的调查报告, 2009年广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结余2.74亿元,占当年省级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总额的95%,就是说当年只花出去5%。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顾雪非等2015年发表在《中国民政》上的一篇文章指出,我国当前医疗救助存在救助力度薄弱、程序烦琐、救助范围狭窄、救助条件苛刻、救助资金严重不足等问题。[2]李修康等学者也指出:“医疗救助程序上存在着手续烦琐、审批时间长、救助资金发放慢、救助对象获得医疗救助的成本过大等问题。”[3]

由于国家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变动比较频繁,有些政策废止了,有些政策还有补充规定,政策里面套着政策。全国各地的具体情况和具体政策又不一致,但在中央政策的统一指导下,基本大同小异。因为政策比较多,救助渠道也多,再加上资金分散、救助程序烦琐等原因,很多患者及家属感觉头绪比较乱。民政、财政、医卫、工会等相关部门,能否联合编辑一个小册子,以问答的方式,对国家的医疗救助政策进行汇总,予以详细说明,这样,疾困家庭使用起来会更方便一些。

社会的慈善救助政策。来自社会方面的慈善救助,是癌症等重大疾病患者的第三道防护网。患者自主自发寻求慈善救助,成本很大,成功率低,还需要社会慈善团体予以可及性更强的慈善救助。例如,有一些癌症患者尝试通过微信等平台发起疾病众筹,但成功率较低。

2016年3月,我国出台了《慈善法》,这部法律以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为宗旨,明确民政部门为慈善主管部门,慈善机构为非营利组织,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对慈善组织的设立审批、善款募捐、经营范围、善款使用服务、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受我国传统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迟缓。据统计,中国99%的企业从未参与过慈善捐赠,我国年度人均慈善捐赠仅为美国的七千分之一。我国目前有不少涉及医疗救助方面的慈善机构,例如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癌症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等,还有很多社会机构或者个人筹办的慈善组织。但总体来看,存在慈善机构行政化、慈善组织公信力较低、善款来源少、善款使用效率低、可获得性差等不足。此外,我国善款捐助的结构和捐助对象也存在苦乐不均的现象。例如,2015年福布斯中国慈善榜前99位捐赠者或捐赠单位中,其中有23笔款项大部或全部流向大学,其他76笔善款流向比较分散,但没有一笔善款明确指向癌症患者,这可能反映了善款捐助者较为强烈的功利色彩。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一种乡土文化和农耕文化,家庭遇有重大变故和困难,主要通过族亲、乡邻予以内部解决,而不是开放式的外向型寻求出路。我妻子患病急需用钱的时候,我很少想起向外寻求帮助。实在没办法了,也是想到自己最好的几个朋友、自己的大学同学,并且觉得很难于启齿。而自己的家庭成员,根本不需要张口,只要他们还有钱,就直接给你拿来了。妻子生病这些年,我动用了父母20多万元的全部小本生意积蓄;我的大妹妹给了我们6万多元,她没有正式工作,生活并不富裕;我的小妹妹给了我们至少10万元;我的妻兄给了我们8万多元,他穿的是二三十元一件的从批发市场买来的衣服。

彩票是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2015年,全国福利彩票销售金额达2015亿元。中国福彩销售收入,扣除发行成本、返奖金额、上缴国家财政等,剩余资金形成了一个福彩公益基金,目前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济、残疾人救助、福利院与敬老院等助孤、弃婴及流浪儿童收养等方面。根据民政部2015年6月19日公告第349号,《民政部2014年度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当年民政部本级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四类项目,在其子项目中,没有直接针对癌症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项目。可以看出,尽管中国福彩广义上涵盖着对癌症患者的救助,但对癌症患者的指向性不明确,且不是重点救助对象。

据统计,我国人均年福彩销量尚不及希腊的2%,这说明我国的彩票事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我个人设想,能否像体彩、福彩一样,专门设立一个针对癌症患者的福利彩票,或者从中国福彩划出一部分业务,独立设置癌症患者福利彩票,这样会有更为明显的慈善性质,指向性也更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