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命如此美丽 献给所有与癌症抗争的人们
1.10.5.1 正确看待中医存废的争论
正确看待中医存废的争论

明末,西方传教士开始把近代西医的理念和技术带到中国。以鸦片战争为开端,西医逐渐开始确立其在中国的主导地位。清人俞樾1879年所著《余楼杂纂》一书,专列“废医论”一章,明确提出了废除中医的主张;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作为全国性医政兼医疗中枢机构的太医院随之消亡,中医在中国的官方地位结束;191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发《中华民国教育新法令》,中医药没有被列入大学的教育规程之中,史称“漏列中医案”;1929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通过了余云岫提出的“废止中医案”,此案引起了中医界大规模抗议,国民政府最终搁置了此议案。[1]

新中国成立后,废止、告别中医药的争论及质疑依然不绝于耳,如中南大学的张功耀教授2006年撰文《告别中医中药》,明确提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告别中医中药。”[2]可以看出,有关中医药的争论和质疑,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停止,还在时时影响和动摇着人们对中医药的正确认知态度。那么,应该如何正确看待近代以来持续出现的中医药存废争论这个事实呢?

首先,应正确看待争论本身。应该说,不管存论还是废论,主要是基于对中医药本身的考量所做出的学术性判断。对于存在的争论,应存长去短。只要争论处于学术的轨道和层面,就有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应历史地看待中医存废的争论。鸦片战争以来,伴随着西方文化和科学技术的输入,在西方科学主义、实证主义、结构功能主义等思潮的长期影响下,必然要引起学界对于古老中国传统的反思与觉醒,特别是洋务运动、新文化运动、改革开放等这些重大历史事件,客观上对中医药事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其中,过往提出的很多废除中医的观点,我们现在看,也是充满了历史的局限性,例如陈独秀曾经说:中国的医学不知道科学,所以回答不了问题。“无论政治学术道德文章,西洋的法子和中国的法子,绝对是两样,断不可调和迁就的。”[3]很明显,新文化时期的先进知识分子对于什么是科学的认识,还是非常简单的(后文将谈及“科学”这个概念)。再看当下公开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关于中医科学性、中医存废争论的学术文章,明显进步多了。反观近二三百年的中西交流史,我们可能过多或不当地引入了西方的文化及其观念,同时我们也过多或不当地抛弃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及其观念。这里面存在一个如何正确处理中西关系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历史课题。

再次,有关中医药的争论,在客观上有力地推动了中医药事业的现代发展,故争论是一件好事。一方面,争论促进了中医吸收现代医学的技术和成果,促进了中医的革新自强;另一方面,也在争论中与时俱进地提升和彰显了中医巨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