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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好家风
1.4 特色家规
特色家规

早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初,我国就出现了原始的家族规范。先秦两汉时期,我国的家规一直缓慢发展,内容零散不成文,未成体系。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极度动乱的社会环境中,中国的家规发展步伐加快,诸葛亮《诫子书》以及颜之推《颜氏家训》的出现,表明我国家庭教育已经迅速发展,这为家规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到了唐代,统治者提倡居家要重“礼法”,居家的“礼法”与“家法”,当时被人称为“家规”,中国的成文家规,也就由此时开始,《义门家法三十三条》便是这一时期较有代表性的家规。从唐代到元末,制定家规的家庭和宗族在增加,家规的种类与内容也在丰富,但总的来看,这一时期家规的发展显得缓慢平稳。明清是中国家规的成熟、兴盛时期,众多达官显贵和社会名流都纷纷订立家规,由于帝王的推崇和家规本身内容的丰富完备,《郑氏规范》成了该时期人们制定家规时效仿的重要标杆。明清是程朱理学高度发展的时期,这也在家规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同时,家规中惩罚性的规条明显增加,惩罚力度也明显加强,家规的内容也十分完备,这一切,都显示中国的家规步入了成熟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