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ⅩⅩⅠ
ⅩⅩⅠ

流放人口的道德品质——犯罪率——刑侦与审判——惩罚——树条抽打的体罚与鞭刑——死刑。

有些流放犯受罚时很勇敢,爽快地认罪,被问到为什么流放到萨哈林时,一般都这么回答,“好事就不会流放到这儿来了。”另一些人则一副怯懦猥琐的样子,怨天尤人,哭哭啼啼,陷入绝望,赌咒发誓说他们是无辜的。还有些人视惩罚为福祉,因为,用他的话说,他唯有在苦役场才认识了上帝。更有人一有机会就逃跑,抓捕他时挥棒顽抗。与怙恶不悛、屡教不改的恶棍和败类同在一个屋檐下的还有意外犯罪的人,“苦命人”,吃冤枉官司的人。[1]

所以凡涉及流放人口的道德品质问题,给人留下的往往是杂乱无章的印象,故而用现有的研究方法未必能够在这个问题得出什么严肃的结论。判断居民的道德品质一般根据的是犯罪率,但是针对流放移民区,这个惯例和简便的方法却不中用。生活在不正常的、特殊环境中的流放犯,每人都有自己对犯罪的理解,自己的习俗,我们认为的轻罪,在他是重罪,反之,大量的刑事犯罪根本不在话下,因为他们认为这在监狱里稀松平常,几乎不可或缺。[2]

流放犯身上的恶习和反常,为被囚禁和奴役,忍饥挨饿和长时间处于恐惧中的人所特有。撒谎、狡诈、怯懦、猥琐、告密、偷窃、所有见不得人的恶习,都是屈辱的人使用的手段,或者至少是重要手段,用来对抗他不尊重,害怕和视为自己的敌人的那些长官和看守。为了逃避繁重的劳动或体罚,给自己弄块面包、一撮茶叶、盐、烟草,流放犯求助于欺骗,因为经验告诉他,在求生存的斗争中,欺骗是最可信和可靠的手段。偷窃在这里像职业一样平常,囚犯们见什么偷什么,饿狼一般地执著和贪婪,对吃的和穿的尤甚。他们在监狱里偷,互相偷来偷去,偷移民流放犯的,干活的时候偷,轮船装货的时候偷起来身手灵活,如此偷法,可以断定本地的小偷是经常在练习的。有一回,杜埃的轮船上一只活公羊和一桶发面被窃,驳船尚未离开轮船,失窃物品却找不到了。还有一次,偷到船长头上了,舷窗和指南针被人卸了,第三次偷进轮船上外国人的包舱里,盗走了银餐具。卸货时成捆成桶的货物不翼而飞。[3]

流放犯的娱乐也是偷偷摸摸地暗地里搞搞的。为了到手一杯正常环境里仅值5戈比的伏特加,他得背着人去找走私贩子,如果没有钱,就给他自己的面包或衣服什么的。唯一的精神享受是赌牌,还只能在深更半夜,点着蜡烛,要么躲到原始森林里。任何一种偷偷摸摸的享受,重复多了,都会慢慢成瘾。由于流放犯们太爱模仿,囚犯们一个学一个,于是,类似走私酒和赌牌这样的小事,终将造成极大的混乱。一如我说过的,流放犯中的有钱人就是靠偷卖酒精和伏特加致富的,这意味着,顺着这些拥有3-5万卢布的流放犯,应该摸得出源源不断失去自己衣食的人。赌牌就像流行病,已然控制了所有监狱,监狱成了大赌场,村落和哨所则是其分部。赌博规模很大,据说偶然被搜查的本地庄家手里都有成百上千的卢布,他们跟西伯利亚的监狱都有业务关系,譬如其中的伊尔库茨克监狱,按苦役犯的说法,它那里才叫玩“真的”。在亚历山大罗夫斯克已经有几个赌场,其中一个在砖街二条,甚至发生过斗殴,起因对赌场而言颇具代表性:赌输的看守开枪自杀。梭哈这种牌戏让人脑袋发蒙,像个傻瓜,而苦役犯输掉食物衣服,犹不觉饥饿寒冷,鞭子抽到他时,也不觉得痛,而且见怪不怪了,干活装货时,运煤的驳船已经靠到船舷,波涛翻滚,人们晕船晕得脸色发绿,驳船上却赌得正酣,谈着正事,也听得到赌徒的声音:“开牌!两个点!通吃!”

身陷囹圄妇女的穷困和屈辱致使其卖淫。我曾问过,亚历山大罗夫斯克这里有没有妓女,得到的回答是:“要多少有多少!”[4]由于需求巨大,从事卖淫的无论年老色衰,甚至有染上三期梅毒的,未成年的都无妨。我在亚历山大罗夫斯克大街就碰上过一个16岁的姑娘,说起来她9岁就开始卖淫了。这个姑娘有母亲,可是萨哈林的家庭环境远不能救姑娘们于水火。听说有个茨冈人就出卖自己的女儿们,且由他本人做交易。亚历山大罗夫斯克郊区村有个自由民妇女开了个“店”,里面做交易的都是她的亲生女儿。亚历山大罗夫斯克的卖淫业完全城市化,甚至有犹太人开的“家庭浴室”,已经有了职业拉皮条的。

根据官方统计数据,截至1890年1月1日,区法庭审判的惯犯占苦役犯的8%,其中有的惯犯是“三进宫”,有的是第4、5次,乃至第6次犯案,由于屡犯致使苦役刑期已经累积到20-50年的人,共有175个,占总数的3%。但这些人也可以说是伪惯犯,因为惯犯中被审判的主要原因是逃跑,而且关于逃犯的统计数字不可信,因为抓回来的逃犯并非总是送去审判,更多是自行处置。流放犯犯罪的标准是什么,或者换言之,何谓屡犯,目前不清楚。没错,在这里犯罪也受审,可是许多案件因查不到罪犯而作罢,很多案件被发回重审,或要补资料,或超出司法解释,或因没得到西伯利亚各个政府机关必须的证明被搁置了,最终,拖久了,因为犯罪嫌疑人死亡或未抓捕归案,便将案件归档,而主要是,由一帮没在任何地方受过教育的年轻人搞出来的刑侦材料不能做凭证,哈巴罗夫斯克区法庭对萨哈林人实行的是缺席审判,只凭文件而已。

1889年,被刑侦和审判的苦役犯共243人,与一般苦役犯的比例是1∶25,移民流放犯有69人,比例1∶55,农民仅有4人,1∶115。由此看出,随着境遇的改善,流放犯每一次都向更自由一点的状态过渡,其被审判的几率就会减少一半。这些统计数字是审判和刑侦的数据,而不是1889年的犯罪数据,因为该年的案件当中,有的是当年以前发生,尚未结案的。这些统计数字可以让读者了解,在萨哈林,就因为案件一拖数年,有多少人年年都在忍受着审判和刑侦的折磨,可想而知这对流放犯的经济状况及心理是极其有害的。[5]

通常刑侦工作由典狱长助理或警察局秘书担任。按岛长官的话说,“刑侦案件开始时都没有足够的证据,进展拖沓,没有效率,涉案犯人的羁押无凭无据”。嫌疑人或被告都被拘捕,关进单人牢房。戈雷角村曾经有一个移民流放犯被杀,结果有4个人被怀疑,遭到羁押,[6]他们被丢进黑漆漆、冷冰冰的单人牢房,几天后3人被释放,1人被留下来,此人被戴上镣铐,命令每隔两天给他吃一顿热饭,之后按看守的要求抽了他100鞭,他被关押在黑牢里,又饿又怕,直到他招供。与此同时监狱里还关押着一个自由民妇女加拉宁娜,她被怀疑杀夫,也关在黑牢里,隔两天才吃上一口热饭。一个官员当着我的面审问她时,她声言早就病了,不知为什么不让她看医生。官员询问负责该牢房的看守,为什么至今没提医生的事,他回答的原话是:“我报告典狱长先生了。可是他们说了:‘让她死!’”

审判前的监禁(而且是在苦役监狱的黑牢里)与囚禁无异,视自由民与苦役犯无异,这让我震惊,更有甚者,本地的区长毕业于法律系,而典狱长还曾经在彼得堡的警察局任过职。

还有一次,我跟区长一起去单人牢房,时间是一大清早。当时,从单人牢房里走出4个有杀人嫌疑的流放犯,他们冻得直发抖。加拉宁娜只穿着袜子,没有鞋,也在发抖,被光刺得眯起眼睛。区长命令将她转到有光线的牢房去。就在那一次我还注意到一个格鲁吉亚人,他像个影子在单人牢房进口前面晃悠,他在这里,在黑牢里已经蹲了5个月了,他被怀疑投毒,正等着至今还没开始的刑侦。

检察官在萨哈林没有同行,刑侦过程无人监督。刑侦的方向和速度全凭与案件丝毫不搭界的各种偶然因素。在一则消息中我读到,某个雅科夫列娃谋杀案完全由于“抢劫前强奸未遂,其证明是床上的铺盖被拧乱,及床尾上鞋钉的新鲜划痕”。这些侦查将预定整个案件的命运,在这种情况下公之于众没有必要。1888年,一个逃跑的苦役犯打死了列兵赫罗米亚特赫,但直到1889年才在检察官的要求下公开,当时刑侦已经结束,案件已递交法庭。[7]

《条例》第469条赋予地方长官有权不经警方刑侦,对犯罪和犯有过失的流放犯确定和实行惩罚,而按照普通刑法,对他们的刑罚不得超出监禁期间剥夺公权和财产的范畴。一般来说小微案件在萨哈林承办的警察法庭,它隶属于本地的警察局。虽然这个地方法庭的权限广大,审理所有的小微案件,仍然有许多案件,在被认定为小微案件问题上是有条件的,这里的居民不知司法公正为何物,无法可依。哪里的官员有权不经审判和刑侦就施以鞭刑、羁押,甚至发配去矿井,哪里的法庭就形同虚设。[8]

重罪的刑罚由滨海省法庭审定,该法庭断案则仅凭公文,对被告和证人不做庭审。省法庭的判决每次都由岛长官批准,如不同意判决,岛长官有权自行判决。并将判决的每次变更递交国家枢密院。如遇行政当局认为罪大恶极,而《流放犯管理条例》中的刑罚不足以惩处的情况,那么行政当局可将罪犯送交军事法庭。

对于犯罪的苦役犯和移民流放犯,刑罚格外严酷,如果我国的《流放犯管理条例》有与时代精神和法律完全背道而驰的地方,当首推其中的惩罚部分。使罪犯屈辱,让他变得残忍,性情粗野的惩罚,早已被认定有害于自由人,对移民流放犯和苦役犯则仍然保留着,好像流放犯就没有变得粗野、残忍,彻底丧失人的尊严的危险似的。用树条抽、鞭笞、连车重镣,这些侮辱罪犯人格的,加诸于他肉体的疼痛和折磨的刑罚,在这里广泛使用。任何犯罪,无论刑事的还是小微的,都用鞭笞或树条抽加以惩罚,无论这惩罚是作为其他惩罚的补充,还是单独使用,它都是一切判决里不可或缺的内容。

用得最多的刑罚是树条抽打。[9]正如“统计报告”中所显示的,在亚历山大罗夫斯克,1889年一年中受到行政处罚的苦役犯和移民流放犯共282人:体罚,即挨树条抽打的265人,其他方法的17人,也就是说,树条抽打占行政处罚的94%。其实,远非所有体罚都录入统计报告:特姆斯克区1889年的统计中仅有57个苦役犯被罚树条抽打,而科尔萨科夫斯克仅3人,事实上这两个区里每天都有几个人挨鞭打,科尔萨科夫斯克有时甚至达几十人。常常是任何一点过失都会招致30-100下树条抽打:没完成每日课业(如果鞋匠没缝好规定的3双鞋,鞭打)、醉酒、粗鲁、抗命……如果没完成课业的有二三十人,就所有人都挨二三十下鞭子。有个官员告诉我:“犯人,尤其是镣铐犯,就爱递些乱七八糟胡说的折子。我到这里任职,第一次巡视监狱时,给我递的折子达50份,我收了,不过对递折子的人宣布,凡递不值得注意的折子的人,将被惩罚。只有两份折子言之成理,其余的都是胡说八道。我下令抽打了48人。下一次就只是25人了,之后越来越少,现在已经不向我请求了。我给他们戒了。”

在南部,一个苦役犯被另一个告密,遭到搜查,搜出的一本日记,被当作通讯稿,他挨了50下树条鞭子,关了15天黑牢,只给面包和水。一个移民流放犯监管官,经区长同意,几乎对柳多加全村施以体罚。岛长官是这样描写这次惩罚的:“科尔萨科夫斯克区区长向我汇报了这一极其严重的越权行为,这件事是他自己干的,他对一些移民流放犯实行残酷的体罚,大大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限度。此次令人发指事件的前后情形,经分析更令我不能容忍,惩罚不管好人坏人,甚至孕妇也不放过,未经任何审查,不过是因为移民流放犯之间一场没引起什么后果的普通斗殴。(1888年第258号令)”

犯有过失的人比较多的是被树条抽打30-100下。打多少下与罪过无关,而取决于是谁下令惩罚,是区长还是典狱长:前者有权打100下,后者30下。有个典狱长一向中规中矩地下令打30下,有一次他代理区长职责时,就将他自己原本的定额一下子提高到100下,如同这100下就是其新权力必不可少的标志,而且他一直都未改换标准,等区长一回来,他又自觉自愿地立马打30下了。树条抽打的刑罚在萨哈林使用起来实在是太过频繁,许多人对它已经既不讨厌,也不惧怕,听说,囚犯当中已经有不少人挨打时感觉不到痛了。

鞭刑使用少得多,只在区法庭的判决里。从医务主任的报告可以见得,1889年,“为判断对法庭判决的体罚的承受力”,医生给67人验过伤。此项刑罚以其残酷和行刑场面,在萨哈林使用的所有刑罚中堪称之最,那些判决逃犯和惯犯鞭笞的欧洲部分的俄国法官们,倘若是当着他们的面行刑的话,或许早就杜绝这项刑罚了吧。只不过他们见不到这种充满耻辱感和侮辱感的场景,根据《处罚条例》第478条,俄国和西伯利亚法庭的判决在流放场执行。

如何施行鞭刑,我在杜埃看到了。逃犯普罗霍罗夫,即梅利尼科夫,35-40岁,从沃耶沃达监狱逃跑,做了一个小筏子,划着它去大陆,可是在岸边就被发现,派快艇把他抓了回来。起先是以逃跑罪名立的案,突然又发现,这个普罗霍罗夫,他就是梅利尼科夫,去年谋杀了一个哥萨克和他的两个孙子,被哈巴罗夫斯克区法庭判了90下鞭笞和加戴重镣,由于疏忽,该项刑罚尚未执行。假如普罗霍罗夫,没想到要逃跑,那么这个错误可能就发现不了,鞭笞和重镣就化为乌有了,而现在刑罚不可避免。行刑当天,8月3日,早晨,典狱医生和我慢慢朝机关走去,普罗霍罗夫,头一天晚上已经被吩咐带过来了,与看守一道坐在台阶上,尚不知道是什么在等着他。看到我们,他站起来,显然是明白怎么回事了,因为他的脸刷地发白了。

“进去!”典狱长命令。

大家都走进机关。普罗霍罗夫被带上来。医生,一个年轻的德国人,命令他脱掉衣服,听了听他的心脏,以便确定这个囚犯可以扛得住几下。这个问题的解决他用了一分钟,然后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坐下来写检查记录。

“哎呀,可怜的人!”他苦兮兮的语调里带着很重的德国口音,边说边拿笔蘸墨水。“你别怕,镣铐重吧!你求求典狱长先生,他会吩咐摘掉的。”

普罗霍罗夫沉默着,他的嘴唇苍白,在颤抖。

“你怕也没用,”医生仍不住叨叨,“你们全都白费。俄国竟有如此可疑之人!哎呀,可怜的人,可怜的人!”

记录完毕,放进逃跑的刑侦档案里。随后是沉默。文书在写东西,医生和典狱长在写东西……普罗霍罗夫或许尚且不知,为什么把他带到这里:仅仅只为逃跑,还是老账新账一起算?不明就里让他焦虑。

“你夜里梦见什么了?”典狱长终于发话了。

“我忘了,大人。”

“现在你听着,”典狱长看着案卷说,“当年当月当日哈巴罗夫斯克区法庭因谋杀哥萨克人判处你鞭笞90下……必须今日执行。”

又用手拍拍犯人的脑门,典狱长教训道:“这么做为了什么?你怎么老是自以为脑袋瓜聪明呢。你们老是跑,以为那样就好了,结果呢更糟。”

我们大家都去“看守房”,一座旧的营房式灰色楼房。一个军医士站在门口,用乞丐的口吻央求:“大人,请允许我观看如何行刑!”

看守房正中央摆着一头高,一头低的斜条凳,上面打着绑手绑脚的孔。刽子手托尔斯特赫又高又壮,像个大力士,没穿外衣,敞着背心,[10]他朝普罗霍罗夫点点头,那个一声不吭地躺下。托尔斯特赫不慌不忙,也不出声,把他的裤子脱到膝盖,开始慢慢悠悠地把他手脚绑到条凳上。典狱长若无其事地看着窗外,医生踱着步,手里拿着什么药水。

“要不,给你一杯水?”他问。

“看在上帝的份上,大人。”

终于把普罗霍罗夫绑好了。刽子手拿起分成三股头的鞭子,慢慢检查着。

“挺住喽!”他话音不高,也不抬手,仿佛只是试试,抽了第一下。

“一!”看守念经似地数着。

最初那一瞬间,普罗霍罗夫没声响,甚至脸上的表情也没变化,但接着痛得全身一个痉挛,发出一声,不是喊叫,而是撕心裂肺的嚎叫。

“二!”看守喊道。

刽子手站在一侧,鞭子下去正好横着打到身体上。每打5鞭,他就慢慢转到另一侧,让人喘息半分钟。普罗霍罗夫的头发耷拉到脑门上,脖子涨得老粗,打了5-10下之后,身体上的鞭痕就紫一道青一道的,每一下都打得他皮开肉绽。

“大人!”他边号边哭边叫,“大人!饶了我吧,大人!”

打到二三十下以后,普罗霍罗夫哭哭啼啼数落着,像喝醉了似的,或者纯粹是在说谵语:“我个倒霉的人啊,我个该杀的人啊……为什么惩罚我啊?”

接着奇怪地抻着脖子,发出犯呕的声音……普罗霍罗夫说不出一个字了,只一个劲儿地呜噜和呼哧。从开始行刑仿佛过去了整整一个世纪,可是看守才刚刚喊到:“42!43!”离90下还远着呢。我走到外面。街道上一片寂静,我觉得,从看守房里传出来的叫声,响彻全杜埃。一个穿便服的苦役犯路过,瞥了看守房一眼,他的脸上,甚至走路的姿势里都流露出恐惧。我又走进看守房,然后再出来,看守仍旧数着。

终于满90下了普。罗霍罗夫被快速松开手脚,帮他起身。挨打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血迹斑斑的,牙齿打战,脸色蜡黄,全身湿透,眼睛滴溜乱转。给他喝药水时,他痉挛地咬住了杯子……把他的头泡了一会,就送他去警察分局了。

“这是因为谋杀,逃跑的另算。”回家的路上他们给我解释。

“我可爱看怎么惩罚他们了!”军医士兴奋地说,饱览一场恶景,非常地心满意足。“我喜欢!这些坏蛋,恶棍……吊死他们!”

体罚不单令囚犯粗暴残忍,对行刑者和在场者亦如是,即使受过教育的人也不例外。至少我看不出受过高等教育的官员对待刑罚与军医士或士官学校和神学院的毕业生有什么两样。有些人对鞭笞和树条抽打熟视无睹,变得如此粗暴,以至于开始从鞭挞中取乐。听人说,一个典狱长吹着口哨看执行鞭刑时,另一个老典狱长幸灾乐祸地对囚犯说:“你叫什么叫,上帝在你这儿吗?没关系,没关系,挺住!收拾他,收拾他!狠狠抽他!”还有一个把犯人的脖子绑在条凳上,专门听他呼哧,打上5-10下,就到哪里转悠它一两个小时,然后回来再接着打剩下的。[11]

军事法庭由岛长官任命的当地军官组成,军事法庭审理的案件及判决递交总督批准。以前,候判的人要在单间牢房里呆上两三年等待批准,现在他们的命运由电报决定。军事法庭通常的判决是绞刑,总督有时会减一点刑,将死刑改为100下鞭刑,戴连车重镣,无期徒刑。如果判死刑的是杀人犯,则绝少改判。“杀人犯我都绞死。”总督对我说。

处决的前夜,晚上和夜里,死囚由神职人员话别。期间进行忏悔和谈话。一个神职人员告诉我:“刚刚开始任职时我才25岁,有一次由我去沃耶沃达监狱给两个死囚话别,他们为1卢布40戈比杀了一个移民流放犯,被判绞刑。我走进他们的单间,因为不习惯心里害怕,我吩咐别关门,不让哨兵走开。他们却跟我说:‘别害怕,神甫,我们不杀您。您请坐。’我问,坐哪里?他们指指通铺。我坐到水桶上,然后,鼓足精神,坐到通铺上两个罪犯中间。我问他们是哪个省人,东拉西扯,然后开始话别。就在忏悔时我看到。人们抬着绞架和全套用具从窗前过去。‘这是什么?’囚犯问道。‘这个,’我对他们说,‘肯定是典狱长在造什么东西。’‘不对,神甫,这是用来吊死我们的。这样吧,神甫,能不能给我们点酒喝?’‘不知道,我去说说。’我说道。我去找Л上校,告诉他死囚想喝酒。上校给了我一瓶酒,为了避免闲话,他命令执勤的哨兵走开。我从警卫那里搞了个酒杯,走进囚犯的单间。我把酒杯斟满。他们说:‘别介,神甫,您先喝,要不我们就不喝。’我只得把一杯酒喝干。什么下酒菜都没有。他们说:‘喏,喝了伏特加想法就来了。’喝完了我继续给他们话别。我跟他们说了一两个小时。突然传来命令:‘带出来!’绞死他们后,我因为不习惯,好久都害怕走进黑暗的房间。”

死亡的恐惧和处决时的情景对死囚起到威慑作用。在萨哈林还没有过一个罪犯勇敢就死的。苦役犯切尔诺申杀死了商店主尼基京,处决前从亚历山大罗夫斯克押往杜埃时,发作膀胱痉挛,一路走走停停,他的犯罪同伙金扎洛夫一路唠唠叨叨。处决前穿尸衣,做送终祈祷。处决杀死尼基京的人犯时,其中一个没领完送终祈祷就昏倒了。杀人犯中最年轻的帕祖欣,都已经给他穿好尸衣、念完送终祈祷,又宣布他被赦免了。然而在短短的时间里,这个人都经受了什么啊!与神职人员的彻夜交谈、庄重的忏悔、黎明前的半杯伏特加、“带出来”的命令、尸衣、送终祈祷、然后是侥幸遇赦、紧接着是同伙处决后的100下鞭笞,挨了5下后的昏厥及最终的连车重镣。

科尔萨科夫斯克区因谋杀虾夷人一案判处11人死刑。处决前官员和军官们通宵未眠,大家你来我往,不停喝茶。大家都心神不宁,人人坐立不安。两个死刑犯吞了乌头草,这对负责看管死囚的警卫队是个大麻烦,区长半夜里听到混乱,接到了两人服毒自尽的报告,可是等所有人都集中在绞架前要执行死刑时,他仍然向警卫队长发问:“判处死刑的共11人,可我在这里只看到9个。那两个哪儿去了?”

警卫队长本该正正式式地回答,他却神经兮兮地嘟囔:“喏,就把我绞死吧。绞死我吧……”

10月的一个清晨,灰蒙蒙、冷冰冰、昏沉沉的。死囚的脸色被吓得蜡黄,头发扑簌簌地抖动。官员宣读判决,激动得发抖,因为看不清楚结结巴巴的。身穿黑色法衣的神职人员让9人挨个亲吻十字架,跟区长悄声说:“看在上帝的份上,让他们解脱吧,我没法……”

仪式好漫长啊:要给每个人穿上尸衣,送上绞架。等到9个人最终都绞死了,空中挂起“整整一串”,区长在跟我提起这次处决时,就是这么说的。把处决的人放下来时,医生们发现,有一个人还活着。这个意外是有特别意思的:监狱的人,包括刽子手及其助手都清楚罪行的全部内幕,都晓得活下来的这个人在这桩罪行中是无辜的,不该被绞死。

“再一次把他绞死了,”区长结束了自己的故事,“之后我整整一个月睡不着觉。”

【注释】

[1]本地总督的下属,监狱视察官卡莫尔斯基将军对我说:“假如100个苦役犯里面最终能有15-20个改邪归正了,这不能归功于我们使用的改造方法,而归功于我们俄国的法庭,给苦役场发配这么多良好的、可靠的分子。”

[2]对最高的幸福——自由的天生的、不可战胜的追求,在这里被视为犯罪倾向,逃跑被当作严重的刑事犯罪,苦役犯被罚以劳役和鞭笞,移民流放犯纯粹是看在上帝的份上收留逃犯过夜,被处以苦役劳动的惩罚。如果移民流放犯懒惰或酗酒度日,岛长官可以发配他去矿场干上一年。在萨哈林欠债也被视为刑事犯罪。对欠债的移民流放犯的惩罚是不子转为农民。移民流放犯因为懒惰、不经营家业和拖欠公款,警察局可判他一年苦役,岛长官会批准,将该移民流放犯送交萨哈林公司做工偿还欠款(1890年第45号令)。简言之,流放犯经常会被处以苦役劳动和鞭笞,而导致惩罚的那些罪行,在正常的环境里充其量不过是被警告、拘留和监禁罢了。从另一方面看,在监狱和村落里司空见惯的偷窃,则绝少有送交法庭的结果,假如按官方统计数字判断,就会得出完全虚假的结论,即流放犯甚至比自由民更尊重他人的私有财

[3]苦役犯把成袋的面粉扔到水里,之后大概到夜里再从水底捞回来。一艘轮船的大副告诉我,“一不留神,一大堆东西就被偷个精光。如果卸的是成桶的咸鱼,那人人都拼命往自己的口袋里、衬衫里、裤子里塞鱼……尽管这么做他们会挨剋的!被抓住就是一顿暴打……”

[4]不过警察局给我的名单上仅有30个妓女,每周接受医生检查。

[5]1889年审理和刑侦的逃跑案涉及苦役犯171人。某科洛索夫斯基的逃跑案发是在1887年7月,因为证人缺席刑侦被耽搁下来。1883年发生的监狱撬锁逃跑案直到1889年6月才由检察官向滨海省法庭提起公诉。列斯尼科夫的案子始于1885年3月,终于1889年2月,等等不胜枚举。1889年涉案最多的是逃跑,占70%,其次是谋杀和涉嫌谋杀,占14%。假如不算逃跑的话,一半案件是谋杀。谋杀是萨哈林最多的一种个人犯罪,有一半的流放犯因为谋杀被判刑。这里的杀人犯杀人非常随意。我在雷科夫斯克耶村时,在公家的菜园里,一个苦役犯用刀抵住另一个的脖子,照他解释是为了不干活,因为受侦讯的人就都呆在单人牢房里,什么都不用在戈雷角一个年轻的细木工普拉克辛为了几个银币杀死了自己的朋友。1885年逃跑的苦役犯来到虾夷人村子,显然是因为强烈的欲望,他们折磨男人,强奸女人,最后把孩子们吊在横梁上。大多数杀人犯的不理智和残忍令人震惊。谋杀案的审理拖沓得吓人。例如,有个案件1881年9月开始审理,直到1888年4月才结案;还有一个是1882年4月的案子,1889年8月结案。我刚刚提及的血洗虾夷人村子的案件也未结:“血洗虾夷人村子一案由军事法庭审理,11个流放苦役犯被判处死刑,军事法庭对警察局审讯的其余5人的判决尚不清楚。报告已分别于1889年8月13日和23日呈交萨哈林岛长官。”“改姓名的案件尤其拖得长久。例如有个案件始于1880年,一直持续至今,因为还没有得到雅库特省开具的证明;另一个案件始于1881年,还有一个始于1882年,8个苦役犯因为伪造假币被告上法庭和刑侦。据说,假币就是在萨哈林伪造的。囚犯们在给外国轮船卸货时,在船上的小卖部买烟草和伏特加,付的就是假币。那个在萨哈林被偷走5万6千卢布的犹太人,就是因为假币被流放的,他已经服完刑期,在亚历山大罗夫斯克溜达,戴着帽子,穿着外套,挂着金链子,跟官员和看守说话时老是压低嗓音,接近耳语,不过,凭借对这个无耻之尤的传讯,逮捕了一个子女众多的农民,也是犹太人,给他上了镣铐,他曾因为“崩得”(立陶宛、波兰、俄罗斯犹太工人总同盟简称)被军事法庭判处无期苦役,但是在经过西伯利亚的路上他的判决书通过造假,刑期减少了4年。在“1889年审理和刑侦统计报告”里,有“科尔萨科夫斯克地方驻军军需库盗窃案”,嫌疑犯1884年就被指控,但是“在原南萨哈林区长官的档案里没有该案件刑侦开始和结束的证据,案件何时结的,不清楚”,这个案件,经岛长官下令,于1889年发回区法庭重审。其目的似乎是要将犯罪的人再判一次。

[6]根据《流放犯管理条例》,政府拘捕流放犯时,可以不受司法程序的约束,可以随时羁押有嫌疑的流放犯。

[7]过去,曾有案件暗中消失或“原因不明”突然中止(《符拉迪沃斯托克》1885年第43期)。甚至有一次军事法庭结案的卷宗被偷。弗拉索夫在报告中提到一个终身苦役犯艾齐克·沙皮尔。这个犹太人住在杜埃,贩卖伏特加。1870年他被控强奸5岁小女孩,但是尽管证据确凿,案子被撤销。负责该案件刑侦的是哨所驻军的一个军官,他把自己的枪抵押给沙皮尔,还欠着后者的钱,案件从军官手里交出来时,沙皮尔的材料都已销毁。后者在杜埃来头很大,有一回哨所长官问沙皮尔在哪里,人们回答:“老先生去喝茶了。”

[8]安德烈-伊万诺夫斯克村甲的猪在一个雨夜被偷了。怀疑是乙,他的一条裤子上沾有猪粪。搜查了他的家,没找到猪,然而村社仍旧判他交出一头猪,那是他房东丙的,丙被控窝赃。尽管区长认为这不公平,还是批准了这一判决。他说,“假如我们不批准村社的判决,那萨哈林就完全无法无天了”。

[9]背上的方块爱司,阴阳头和镣铐,过去是用来防止逃跑和辨认流放犯的,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仅仅作为侮辱性惩罚保留至今。方块爱司每条边2俄寸宽,《条例》规定颜色必须(转下页)(接上页)跟衣服颜色不同,目前它是黄色的,但因为这是阿穆尔和外贝加尔哥萨克的颜色,故科尔夫男爵命令改成黑色。不过在萨哈林方块爱司已经失去任何意义,因为对它早就见怪不怪,视而不见了。阴阳头也一样。在萨哈林绝少剃阴阳头,唯有抓捕回来的逃犯,候审的和连车重镣犯而已,在科尔萨科夫斯克区完全绝迹了。根据《在押犯条例》,所有镣铐的重量必须在5俄磅和5.5俄磅之间,我见到过的妇女之间唯有金小手戴着手铐。考验类的囚犯必须戴镣铐,但是《条例》允许在干活无需戴时可以除掉,而因为镣铐差不多妨碍任何劳动,所以绝大部分苦役犯都不戴镣铐。尽管《条例》规定无期的犯人必须戴手铐脚镣,也根本不是所有人都戴着的。镣铐再轻,总归妨碍人活动,远非不是所有人对之习以为常。我就偶然看到,已经不年轻的囚犯们遇生人来时,用衣襟把镣铐掩盖起来,我有一张照片,拍的是一群杜埃和沃耶沃达派出来干活的苦役犯,大部分戴镣铐的犯人都竭力不让镣铐被拍到。显然,作为侮辱性的惩罚,镣铐在许多场合达到其目的,然而这在罪犯心里引起的那种屈辱感,未必就是通常所谓的羞耻感。

[10]此人因为劈了妻子的脑袋被流放苦役场。

[11]雅德林采夫讲过杰米多夫的故事,此人为了查出一桩罪行的所有细节,让刽子手拷打杀人犯的妻子,她是自由民妇女,自愿随夫来西伯利亚,享有体罚豁免权,然后他又拷打杀人犯11岁的女儿,将小姑娘吊起来,刽子手从头到脚抽打她,甚至婴儿也被打了几鞭子,当她要水喝时,给了她一条咸鲑鱼。假如不是刽子手本人拒绝再打的话,她们还会挨更多的鞭子。雅德尔采夫说,“说起来,杰米多夫的残忍是他长期管理流放犯培养出来的自然结果。”弗拉索夫在报告里提到一个中尉叶夫福诺夫,其缺点在于,“一方面将苦役犯住的营房变成赌馆和各种犯罪的巢穴,另一方面他的残忍大发作导致苦役犯一方的残忍。有一个罪犯想逃避数量过多的鞭挞,在处罚前杀死了看守。”现在的岛长官科诺诺维奇始终反对体罚。每当警察局和哈巴罗夫斯克法庭的判决送他批复时,他通常都会写上:“准判,体罚除外。”遗憾的是,由于繁忙,他很少去监狱,也不知道在他管辖的岛上,始终就在距离他的寓所两三百步的地方,人们是多么经常性地遭鞭挞,他所得知的惩罚数量不过来自统计报告罢了。有一次,我去他那里做客,他当着几个官员和一个矿业工程师对我说:“在我们萨哈林,体罚极少,几乎从未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