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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传
1.6.10 怀着深切的哀悼之情,欧阳修撰写了《尹师鲁墓志铭》,文章写成之后,却遭到尹洙家属与门生的非难
怀着深切的哀悼之情,欧阳修撰写了《尹师鲁墓志铭》,文章写成之后,却遭到尹洙家属与门生的非难

景祐三年,欧阳修与尹洙同因“朋党风波”得罪,各自远谪天涯。此后,欧阳修被诏还京,尹洙则前往西北前线。两位政治改革事业与文学革新运动中志同道合的战友,尽管千里相隔,却始终保持着密切的书信往来。庆历五年秋季,当欧阳修陷身于“盗甥”的流言之中时,尹洙也被守旧派以滥用公款替部将还债的罪名贬为均州(治所在今河南均县)监酒税。到达贬所后,州府的势利小人又对他处处刁难,百般折磨。第二年,尹洙身染重病,可是均州地处偏僻,既无名医,也无良药。时任邓州(治所在今河南邓县)知州的范仲淹闻知此事,十分着急,忙上奏朝廷,请求允许尹洙来邓州治病。三个月后,朝廷的批示才姗姗来迟。然而此时,尹洙已经病入膏育,到达邓州不久便溘然逝去。身后萧条,家无余财,留下一群嗷嗷待哺的稚儿幼女。当时是庆历七年四月。好友的过早谢世,令欧阳修十分悲伤,尽管自己家里也并不宽裕,他仍然慷慨解囊,资助尹洙的遗属扶柩还乡。在《祭尹师鲁文》中他悲愤地写道:

嗟乎师鲁!辩足以穷万物而不能当一狱吏,志可以狭四海而无所措其一身!

这么一位才高志大的英睿之士,竟不能为世所容,横遭迫害,潦倒以终!但是令人尤为敬佩的是:

方其奔颠斥逐、困厄艰屯,举世皆冤而语言未尝以自及,以穷至死而妻子不见其悲忻。

对于死生进退,豁达从容;性命忧患,不累于心胸。堪称知道明理的贤哲!因此,欧阳修相信:

嗟乎师鲁!自古有死,皆归无物。惟圣与贤,虽埋不殁!尤于文章,焯若星日。子之所为,后世师法!

随后,奉范仲淹之托,怀着深切的哀悼之情,欧阳修又撰写了《尹师鲁墓志铭》。墓志铭属于传记文学的范畴,对于这类文章的写作,欧阳修一向强调“不虚美,不隐恶”,对人物评价实事求是,文字简练含蓄,使读者能寻味其中的褒贬涵义。《尹师鲁墓志铭》更是有意模仿尹洙简古的文风,用精简准确的评语记述尹洙一生的品行大节,写得言简意深。

然而,文章写成之后,却遭到尹洙家属与门生的非难。因为文章牵涉到有关古文的写作及其历史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首先,尹洙以古文名世,而《墓志铭》只说了“简而有法”四个字的评语,甚嫌评价不足;其次,尹洙破骈为散,厥功甚伟,《墓志铭》却没有给予充分的肯定;第三,《墓志铭》没有提到尹洙在宋代古文运动中的倡导地位。第二年,欧阳修为此作《论尹师鲁墓志》一文逐一予以辩解:首先,“简而有法”是指善于对素材进行取舍剪裁,恰当地把握用语的轻重褒贬,含蓄准确地表达思想内容,所谓“用意特深而语简”,这四个字分量极重,从古至今只有孔子亲自所作的《春秋》才当得起,用以称尹洙之文,已是极高的评价,“而世之无识者,不考文之轻重,但责言之多少”,实在太荒唐了;其次,单就文体而言,古文固然好,但骈文也未必一概皆坏,因此,破骈为散本身,不必特别予以揄扬;第三,宋初以来,倡导古文的人很多,尹洙之前已有柳开、穆修等人,所以,说“作古文自师鲁始”并不符合事实。欧阳修的辩解理直气壮,而且慷慨激昂,文章最后写道:

修见韩退之与孟郊联句,便似孟郊诗;与樊宗师作志,便似樊文。慕其如此,故师鲁之志用意特深而语简;盖为师鲁文简而意深。又思平生作文,惟师鲁一见,展卷疾读,五行俱下,便晓人深处,因谓死者有知必受此文。所以慰吾友尔,岂恤小子辈哉!

表明本文是有意效仿尹洙的文风而作,倘若死者地下有知,一定会像昔日那样“展卷疾读”,拍案叫好。然而尹洙的家属、门生仍不领情,范仲淹也认为“词意高妙,固可传于来代”(范仲淹《与韩琦书》),但叙事过于简略,不尽如人意。最后请韩琦另外写了一篇墓表文,洋洋洒洒地超过了欧氏之文二三倍,大大冷落了欧阳修。

诚如欧阳修所坚持的,碑文写作应该强调史笔的简要,但是透过这件事情我们仍可以发现,在文学发展问题上,欧阳修与尹洙之间隐藏着一些深层次的原则分歧。

早在洛阳时期,欧阳修从尹洙学习古文,崇尚简古,并努力贯彻于他的写作实践之中。但是,即便在这一阶段,“简古”也不能规范他所有文章,深婉不迫、意味深长才是其散文的重要特色。后来,随着创作经验的日益丰富,欧阳修对“简古”问题既有所发挥又有所变化。一方面,他仍然推重“简而有法”的文风,但主要限于碑志、史传等文体,无论在写作实践上还是在理论认识上,都并不把“简古”作为一切文体的标准;与此同时,作为尹洙“简古”主张的补充,欧阳修又提出了不能片面求简的思想。在写给门生徐无党的信中,他说:

然著撰苟多,他日更自精择,少去其繁,则峻洁矣。然不必勉强,勉强简节之,则不流畅,须待自然之至。

——《与渑池徐宰》

要求简约峻洁必须服从于自然流畅,“简”是属于第二位的。他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简洁固然是中国古代散文的一大优点,但简洁有时是以牺牲散文的自由挥洒为代价的,有损于散文的形象性与抒情性。正因为如此,他对尹洙的“简古”日益感到不满。多年后,他曾对苏洵说:苏洵之文以驰骋纵横见称,而这正是尹洙之所短。

吾阅文士多矣,独喜尹师鲁、石守道,然意犹有所未足。今见子之文,吾意足矣。

——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引

欧阳修在洛阳时期对“简古”风格的崇尚,主要激于对骈偶文藻饰繁缛的厌倦和排拒。但是,骈偶排比与单句散行原来同是语言中的自然现象,反对“五代体”、“西昆体”并不意味着否定骈偶文体甚至骈偶的语言成分。因此,在欧阳修洛阳时期的文章中仍有不少骈偶句式。如果说,当时文章中的这些骈偶成分,大抵积习所使,摇笔自来的话,那么,在以后的写作中,他更自觉地吸取骈文的艺术长处,达到另一境界。因此,在《论尹师鲁墓志》中,他明确宣称:

偶俪之文,苟合于理,未必为非,故不是此而非彼也。

而从创作实践来看,代表他散文艺术走向成熟的作品如《醉翁亭记》、《丰乐亭记》等,都是融化、涵摄、整合了骈文某些特点的新型“古文”。在这些文章中,他有意识地运用古文的笔势笔调来组织骈偶排比等语言成分,形成一种似骈非骈、亦骈亦散的文体,散句和骈句水乳交融而又灵活变化,极大地加强了表现力。

因此,对于尹洙在宋代古文运动中的历史地位问题,欧阳修并不赞成范仲淹以及尹洙家属与门生的看法。即便在当时,持此观点的也不仅仅欧阳修一人,最有代表性的是韩琦。韩琦与尹洙、欧阳修均为至交,尹洙的家属拒绝了欧阳修所作的墓志铭后,便请韩琦另作墓表文。在《故崇信军节度副使检校尚书工部员外郎尹公墓表》中,韩琦写道:

天圣初,公(尹洙)独与穆参军伯长(穆修)矫时所尚,力以古文为主。次得欧阳永叔以雄词鼓动之,于是后学大悟,文风一变。

这里先叙尹洙、穆修力倡古文,次叙欧阳修以卓越的创作实绩影响众人。“次得欧阳永叔”的“次”,仅指时间先后而言,至于功劳大小,仍隐然推欧阳修为首。这在当时反映了不少人的共同看法。尹欧诸人都已作古多年之后成书的《神宗旧史·欧阳修传》这样写道:

是时,尹洙与修亦皆以古文倡率学者,然洙材下,人莫之与。至修文一出,天下士皆向慕,为之唯恐不及。一时文章大变,庶几乎西汉之盛者,由修发之。

今天,我们摒除了一切人际关系与情感因素,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尽管欧阳修学古文在尹洙之后,而且一度领受尹洙的教益,但尹、欧的古文理论和写作才能确有高下之殊。是欧阳修促使了宋代散文风气的真正“大变”,尹洙是无法与之匹敌的。可以设想,如果遵循尹洙的古文理论,宋代散文就不可能形成平易自然、流畅婉转的群体风格,从而谱写出中国散文史上别放异彩的新篇章。奠定这种群体风格和局面的,只能首推欧阳修。在这个根本点上,这两位好友之间看来是无法调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