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译者前言
译者前言

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部篇幅不算很大的书是英国学者罗素的教育代表作。

罗素(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1872—1970)是20世纪享誉世界的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社会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由于他学识渊博,涉及研究领域众多,且都成就斐然,故曾获得“当代的亚里士多德”之美称。

罗素出身于贵族世家,父母早亡。从童年到青年初期,一直和祖母生活在一起。他继承了祖母的特立独行的坚强性格和道德激情;但由于祖母笃信新教,家庭生活受严格的清规戒律约束,加之缺少同伴,致使其童年倍感压抑。罗素在16岁以前一直接受家庭教育,1890年进剑桥大学主修数学。他学习成绩优异,但对传统的教学方法极为不满。他经常同怀特海(A. Whitehead)等著名学者进行学术讨论,从而学到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东西。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罗素开始注意教育问题。他在《社会改造原理》(1916)一书中提出:战争的起因是工业化国家的公立学校培养了人们的盲目的错误信仰,使之产生了战争的冲动,故改革教育可以阻止或消灭战争。[1]

1921年9月,罗素与第二任妻子朵拉·布莱克(Dora Black)结婚,婚后相继有了两个孩子。由于在知天命之年才得子,罗素对孩子钟爱有加。[2]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罗素在这一时期对教育问题的关注胜过了其他问题。早在《社会改造原理》中,罗素就从改造社会的需要角度论述过通过教育改造人性的问题;由于孩子的出生,罗素又从新的角度对教育进行了更为系统的研究。他的研究心得、教育子女的实践经验,以及对自己早年与教育有关的人生经验的反思,对目睹的现实中各种教育成败得失的认识,均浓缩在本书中。罗素后来谈起本书时曾说它“在心理上有点过分乐观了”。同时,他还谦虚地说,自己对教育是外行,只是业余爱好;[3]“事实上,这本书是为那些和我们刚做父母时一样无知的父母而写的,只是想教给他们一些常识。”[4]但凡认真读过本书的人,都不能不为作者的无畏精神及精湛见解所折服。作者通过对现存的各种教育制度的评估,批驳了陈腐的传统观念,并提出了一系列全新的教改方案。作者还分别站在家长、教师、学生和社会的角度,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关于品性教育(character education),他从婴儿期一直讲到青春期;关于智力教育,则从幼儿期一直讲到大学毕业;他还详述了学校和专业的选择、课程安排、学习方法、授课技巧和美感培养等具体问题。

罗素的教育理论以民主与科学精神为基本特征,充满了怀疑精神及向传统观念挑战的勇气。他在书中提出的以下主张是极有价值的:必须重视教育,特别是早期教育,教育是开启新世界的窗户,与美好的生活息息相关;教育应致力于培养理想的人及理想的品格;必须克服传统偏见,善于利用心理学和教育学的新成果来改进教育原理及教育方法;应建立统一的教育制度,普及幼儿教育;重视幼儿道德习惯的培养,并采用合理的方法;[5]重视培养幼儿的求知欲、学习的主动性与独立性;要给儿童以较多的自由,反对压制和强制;不可将子女作为父母的附庸或私产,家庭中应建立正确的亲子关系;在考虑性别差异的情况下从观念上注重男女性别及教育平等;破除历来在性教育问题上的神秘性及阴霾,采用正确教育方法;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必须统一,并行不悖;大学教师必须处理好教学与科研、学术性(或纯学术研究)与功利性的关系等。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字里行间充满了辩证思想。尽管罗素有鲜明的价值取向标准及倾向性,总体来说,他的教育理论毫无疑问是属于20世纪新教育或儿童中心主义教育思潮的范畴,但他对任何一种理论、观点的分析,包括最流行的理论及传统理论,例如,书中反复引证的精神分析理论、新教育理论以及传统教育理论,都并未教条式地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而是抽丝剥茧般地细致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由于作者具有极为渊博的学识、不受传统及党派束缚的独立人格、深刻的批判精神、过人的见地、对儿童深入的观察研究,由于他能将卢梭般的天生的澎湃热情与哲学家的冷静、数学家的严谨恰如其分地结合起来,致使作者在教育这一并非擅长的领域牛刀小试后,不同凡响。译者翻译此书时深深感到,此书虽是20世纪早期的作品,然而今天读来毫无隔世之感;相反,只感到一股清新的晨风扑面而来。作者所针砭的弊病,仿佛正是针对我们时代随处可见的教育弊病而发,其言论足以让人振奋、让人思索、让人回味,可资借鉴。

还应指出的是,就在本书完成后不久,为了能以自己合意的方式教育孩子,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教育理念,同时积累与推广经验,罗素与朵拉于1927年9月22日在英国南部苏塞克斯郡的比德斯费尔德市创办了比肯希尔学校(Beacon Hill School)。本书中阐述的教育观念遂成为比肯希尔学校的办学方针。这所学校一直办到1943年,并成为当时英国最著名的新学校之一,也是20世纪上半期英国新教育实验中最著名的教育实验之一。[6]

本书于1926年同时在英国及美国等地出版。英国版的书名为《论教育:特别是早期教育》(On Educatoin,Especially in Early Childhood),美国版改名为《教育与美好生活》(Education and the Good Life)。两种版本标题和内容略有不同。本书出版后受到热烈欢迎,一版再版,历经八十余载而不衰,已成为世界教育理论宝库中的瑰宝之一。作者也因此理所当然地跻身于20世纪最杰出的教育家行列。当然,美玉难得无瑕。对于书中的不当或不足之处,相信读者自能作出鉴别(译者在译文注释中也略作了说明)。

本书在1931年首先由柳其伟译为中文,书名为《罗素教育论》,列入《师范丛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本人曾在十年前参照美国版本将此书译为中文。此次则依照英国版本对全书进行了校订、修改。本译本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严格按照原版译出(包括保留了原书的所有作者注释),未作任何删节,保持了原书的全貌。

第二,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及阅读此书,同时也为研究罗素教育思想的人提供一些线索,译者在译文中添加了不少注释(近170个)。本书的注释大概包括以下类型。(1)原书作者注释(少量),这些注释末尾标明“作者原注”。)2)译者注释,其中又包括四种:第一种是对书中人名、地名、疑难名词或观点的解释或考证,第二种是对原文中某些比较含混或艰深的表述的解释,第三种是对文中怀疑有误的某些史实、观点的匡正或商榷,第四种是对不同版本文字异同的比较。这些注释末尾均标明“译者注”。

第三,原书有些句子并列在一起,显得比较冗长,考虑到内容的连贯性及便于阅读,译者适当作了重新分段。

第四,原书中的句号在译文中全部保留,其他的标点符号则根据中文的表述作了适当变通。

第五,在部分重要或易产生歧义的名词概念之后附有英文原文,供读者领悟及比较。

第六,译文努力做到“信、达、雅”。《罗素传》的作者说:罗素作为一位大思想家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其文笔“既感人又干练”[7]。罗素自己也说:“从16岁起,我就形成了这样的思维习惯,任何要表达的思想都要在心中经过反复推敲,务必使写下来的句子既优雅、经济,又富有韵律。其中经济性尤为我所推崇。”[8]本书原文也具有上述特点。译者尽了最大努力,希望在译文中再现原书的风格及神韵。

本书在翻译与注释的过程中,曾蒙任钟印教授释疑纠谬。此外,还得到本人的学生及家人的大力帮助、支持。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有关编审人员从组稿到审阅译稿付出了许多精力,在此一并向他们表示衷心谢意。最后还应指出的是,尽管本人作了很大努力,但译文和注释仍可能存在不当之处,欢迎硕彦鸿儒及读者批评指正。

杨汉麟

2008年10月14日于武昌桂子山

【注释】

[1]罗素对公立学校并不是一概否定,例如,他在本书第二章中对美国公立学校的功能及作用给予了很高评价。

[2]罗素在22岁时不顾祖母的强烈反对,坚持要和比自己大5岁且有家族精神病史的艾丽斯结婚。当时他与艾丽斯决定不要孩子。但人到中年后,他的想法开始改变,并与艾丽斯离婚,与朵拉结婚。参见[英]罗纳德·克拉克著,葛伦鸿等译:《罗素传》,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40页。

[3]参阅赵祥麟主编:《外国教育家评传》第三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30页。

[4]转引自罗纳德·克拉克著,葛伦鸿等译:《罗素传》,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448页。

[5]罗素在本书中谈到的品行教育的方法细致入微,极为精湛,不失为本书最有价值的部分之一。

[6]有关该实验的详情可参阅杨汉麟主编:《外国教育实验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5章第6节。

[7]参见[英]罗纳德·克拉克著,葛伦鸿等译:《罗素传》,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437页。

[8]参见[英]罗纳德·克拉克著,葛伦鸿等译:《罗素传》,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4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