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孕期常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孕期常用药物有镇静剂、镇痛剂、抗呕吐剂、抗酸剂、抗生素、利尿剂,以及保胎药如孕激素等。有些药物的致畸作用已比较肯定,有些则尚有疑问,应引起警惕。经动物试验和临床观察,药物对胚胎、胎儿的影响,可大致分为肯定致畸、可能致畸和潜在有害三种情况,当然它们的界限不是十分严格的。下列几类比较明确有害的药物,兹按药物分类介绍其毒性作用。
一、解热镇痛药
本类药的致畸机理可能是妨碍与矿物质的结合或抑制了酸性粘多糖的合成,抑制软骨及角膜内粘多糖硫酸盐的生物合成。动物实验证实,在孕前三个月应用本品可致畸,如脊柱裂、头颅裂、面部裂及中枢神经系统、内脏的发育不全;在人类也可导致胎儿缺陷。
(一)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
大剂量的阿司匹林具有致畸作用,小剂量可引起子代行为功能缺陷。Streissguth认为孕早期接触阿司匹林可使后代智商水平下降及注意力减退。有研究发现,间断服药比每日服药者的新生儿畸形率高,提示药物间断地出现较保持恒量水平对胎儿更有危害。有报道孕妇每日服用水杨酸盐,婴儿体重较对照组显著减轻,因此,服用阿司匹林和消炎药会导致新生儿先天畸形和出生体重低的发生率增高。
孕期每日服用阿司匹林,围产期新生儿死亡率增高,有些是由于产妇失血而导致的死产,在妊娠期长期应用,阿司匹林可通过其抗前列腺素性质而引起胎儿动脉导管收缩或早期闭锁,导致新生儿持续肺动脉高压及心力衰竭或死胎。水杨酸盐能阻断为合成前列腺素凝栓质和前列腺环素所必需的环氧酶,而抑制血小板的聚集。
晚期妊娠,特别是近分娩前服用阿司匹林能导致新生儿紫癜及/或出血。有报道,孕妇在临产前5天服用阿司匹林,在10个新生儿中就有9个表现血小板功能异常。
在34周或不足34周分娩者,如在分娩前7天服用阿司匹林,早产婴颅内出血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未服药者;而服用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者,早产婴颅内出血的发生率与对照组无明显差别。
新生儿血中高水平的水杨酸盐可能伴有撤退性症状,表现为全身性的张力过高及反射应激性增强,并伴有尖声哭叫,稍触之即激动不安等情况。这些症状往往在婴儿血中水杨酸盐消失后数周内持续存在。鉴于晚期妊娠时服用水杨酸盐对母体和胎儿均有不良影响,故应避免应用。
(二)消炎痛
消炎痛属吲哚类解热止痛药,易通过胎盘,有抑制前列腺素合成的作用。间断应用单一的剂量对胎儿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但长期应用可促使胎儿肺动脉系统管壁平滑肌的肥厚,导致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已有不少关于孕妇服用消炎痛后婴儿患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综合征的报道。
(三)非那西汀
非那西汀属苯胺类衍生物。在孕期应用可致胎儿骨骼畸形、神经或肾脏畸形,可引起新生儿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或溶血病,故应避免应用此类药物。
二、镇静催眠药
(一)巴比妥类
服用巴比妥类药物的孕妇,其先天性畸形婴儿的发生率比对照组高,可导致骨骼、心脏、肾、神经及泌尿生殖系统缺陷。畸形可表现为无脑儿、先天性心脏病、严重四肢畸形、唇裂、腭裂、两性畸形、先天性髋关节脱位、颈部软组织畸形、尿道下裂、多指(或趾)、副耳、指(趾)短小、鼻孔通联等。也有多例孕期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后娩出的婴儿有晶状体改变的报道。苯巴比妥、苯妥英钠为潜在的行为致畸剂。
(二)非巴比妥类药物
1.安定
早孕期服用安定,胎儿发生唇裂及/或腭裂的相对危险性比对照组高4~6倍。
2.安宁(眠尔通)、利眠宁
有报道在妊娠初6周内服用安宁或利眠宁可能有致畸作用,可致胎儿发育迟缓和先天性心脏病。也有人观察到,早孕期应用这些药物后,死胎率有所增加,在整个孕期服用可使胎儿、新生儿发育迟缓。可以认为在早孕期应用此类药物对胎儿发育可能有不良影响。
3.冬眠灵
氯丙嗪对黑色素组织有较强的亲和力,故孕妇长期应用可致胎儿视网膜病变。
4.反应停
20世纪60年代初在欧洲由于广泛应用此药治疗妊娠呕吐,曾导致数以千计的畸形婴儿,其后孕妇已禁用。此药可致胎儿短肢、耳鼻、泌尿、胃肠道及心脏畸形。
5.氯氮卓、水合氯醛
妊娠头3个月服用氯氮卓可致胎儿畸形或新生儿戒断症状,中枢抑制、呼吸抑制、应激反应低下;水合氯醛可致胎儿死亡。
三、抗生素类
(一)链霉素
链霉素对第八对脑神经有毒性作用,孕期注射链霉素,可致新生儿先天性耳聋并损害肾脏。引起先天性耳聋和前庭损害的发生率为3%~11%。新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氨基甙类抗生素也可引起胎儿第八对脑神经的损害。
(二)四环素
四环素类可导致骨骼发育障碍、小肢畸形、新生儿乳齿黄染和牙釉质发育不全、先天性白内障等,妊娠期应禁用四环素,是典型的致畸原。四环素能干扰蛋白质的合成,还可成为钙盐的螯合物,妨碍钙盐进入软骨和骨骼。据报道,静脉滴注大剂量四环素治疗患肾盂肾炎的孕妇,可引起暴发性肝脏代偿失调症候群,死亡率很高。肾盂肾炎患者肾功能减退,四环素清除率下降,药物本身对肾脏又有毒性作用,使病情复杂化。青霉素和四环素类药物从胎儿体内排泄的速度较母体排泄慢,给母亲反复大剂量注射时,药物可能在胎儿体内蓄积,对器官产生损害。
(三)红霉素
红霉素可致胎儿肝脏损伤,红霉素丙酸酯十二烷基硫酸盐可引起阻塞性黄疸,妊娠后期应用,发生这种并发症的可能性增加。亚临床的、可逆的肝脏毒性反应的发生率可高达10%~15%。孕期应避免使用红霉素丙酸脂十二烷基硫酸盐。
(四)氯霉素
氯霉素类可使骨髓机能受抑制以及新生儿肺出血,导致新生儿“灰婴综合征”。
磺胺类仅在动物实验证实对胎仔有致畸或杀胚胎作用,但临床研究未能证实。磺胺类特别是长效磺胺,可引起胎儿高胆红素血症,可致胎儿溶血、核黄疸。
氯喹、灰黄霉素等可致畸。
青霉素类、头孢类药物对孕妇和胎儿是较安全的;氨基甙类连续使用可引起胎儿耳聋、肾功能损害,大量使用可引起流产。
丹麦对孕妇服用非类固醇类消炎药(NSAID)是否会造成流产和胎儿出生缺陷(先天畸形、低出生体重儿、早产)进行了最新的统计研究。非类固醇类消炎药是孕妇的常用药物,约有31%的孕妇在妊娠头3个月内曾服用过这类药,而在整个妊娠期曾应用过这类药者竟高达65%。所有非类固醇类消炎药均是环氧酶的抑制剂,对孕妇和胎儿均有副作用,感冒药、解热药、镇痛药、抗风湿药等处方或非处方药中大多含有非类固醇类消炎药成分。由于应用非类固醇类消炎药的普遍性,即使是由此造成胎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稍稍偏高,有些药物的危害尚在进一步研究之中,有些新药的副作用还有待在今后使用过程中进一步总结发现。
四、胃肠药物
(一)蒽醌轻泻剂
蒽醌轻泻剂(anthraquinone)易通过胎盘,并可能有致畸作用,孕期应禁用。
(二)副交感神经阻滞剂
颠茄有可能与胎儿畸形,特别是眼、耳缺陷有关。阿托品与先天性畸形无关,但可自由地通过胎盘,产前阿托品过量可对新生儿产生不良影响,如心跳快、尿潴留及发热。双环胺的有害报道较少,是孕期可选药物。
(三)抗酸剂
在孕期服用多量碳酸氢钠,由于胎儿肾脏不能有效排泄,可发生代谢性碱中毒和水肿,或循环系统负担过重导致充血性心力衰竭。
(四)氢氧化镁
氢氧化镁可危及胎儿的神经和神经肌肉系统,还可能因镁中毒损害心血管。
(五)甲氰咪胍
试验表明甲氰咪胍(cimetidine)可阻断组织胺对胎儿心脏加快频率及加强收缩力的作用,以至降低胎儿对负荷的反应能力。故非必要时不宜应用。
(六)止吐剂
有研究说明敏克静、抗敏安与维生素B6合用、普鲁米近、苯海拉明等与致畸无关。但也有报道指出,孕期服用敏克静后,婴儿有颚裂和小肢症等畸形或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脑、脊髓系统的功能障碍。早孕期如需用止吐剂,可采用非那根、苯海拉明或抗敏安与维生素B6合用。应引起注意的是妊娠初期,不能滥用止吐剂如苯海拉明、甲氧氯普胺等,它们除有潜在的致畸作用外,还可能引起脑发育不良。
五、抗凝血药
在孕期,抗凝血药可能用以治疗血栓性疾病及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的患者。常用的抗凝血药有香豆素和肝素。
(一)丙酮苄羟香豆素
丙酮苄羟香豆素(华法令,warfarin)有明显致畸作用。有资料证明早孕时应用华法令有15%~25%可引起“华法令胎病综合征”,主要表现为面部器官发育异常、鼻骨发育不全、指或趾骨发育不全、点状骨骺、生长和智力发育迟缓、视神经萎缩等。常发生早产,并由于新生儿鼻道狭小,常伴有呼吸抑制。中期妊娠应用此药,除可引起胎儿发育迟缓、视神经萎缩、小头畸形和大脑不发育外,还可影响胎儿的抗凝作用,而晚期妊娠应用华法令主要引起胎儿和围产儿出血。中、晚期妊娠应用此药导致围产儿、新生儿出血的危险为5%~10%。故一般认为孕期应用此药是不安全的。
(二)肝素
由于肝素分子量大,不经胎盘转运,没有任何致畸作用,对胎儿和新生儿也无副作用,孕期需长期使用抗凝治疗时,可选用肝素。
六、抗甲状腺药
抗甲状腺药可抑制胎儿甲状腺素的合成而导致死胎或先天性克汀病等。
(一)硫脲类药物
硫脲类抗甲状腺素药物包括硫脲嘧啶、甲基硫脲嘧啶和丙硫脲嘧啶,常用于治疗甲状腺机能亢进。此类药物在妊娠56天后使用,很容易通过胎盘,引起胎儿甲状腺机能减退及代偿性甲状腺肿大(先天性甲状腺肿)、智力发育及骨生长迟缓,甚至呆小病。
(二)无机碘化物
无机碘化物很容易通过胎盘,并可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和呆小病。故不主张在孕期应用碘化物治疗甲状腺机能亢进。在妊娠10周以后,胎儿甲状腺可蓄积碘,母亲服用的放射性碘可以使胎儿甲状腺组织受到破坏,因此,在孕期内应避免应用。
硫脲类药类固醇性激素还可引起神经管畸形、大血管易位、Gigeorge综合征及泌尿生殖器官畸形。用于先兆流产的黄体酮制剂,日本已渐废用,美国也限于受孕12周后使用。
七、治疗糖尿病药
(一)胰岛素
胰岛素对妊娠合并糖尿病是最安全的降血糖药。
(二)磺酰脲类药物
磺酰脲类药物如甲苯磺丁脲(tolbutamide)、氯磺丙脲(chlorpropamide)等为口服降血糖药。孕期服用此类药物有产生死胎和胎儿畸形的危险,畸形表现为并指(或趾)、耳和外耳道畸形、内脏畸形如膈疝、右位心、完全性心房间隔缺如、心室间隔缺损以及脑积水等。且可同时有血小板减少。
八、降压药
(一)利血平
利血平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组织,可能有致畸作用。产前应用利血平,特别是在分娩前两天,约有10%的新生儿出现鼻分泌增多、鼻塞及嗜睡,持续1~5天。严重时可发生紫绀、肋间凹缩,甚至新生儿死亡。足月妊娠时,应用利血平还可由于其儿茶酚胺耗竭作用,导致原发性冷损伤和新生儿晚期死亡,故不宜在孕期使用利血平及含利血平类药物。
(二)肼苯达嗪
尚无肼苯达嗪对胎儿产生副作用的报告,但其安全性还需进一步观察。
1.心得安
心得安(属C类)为β-肾上腺素能阻断剂,常用于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的室上性及室性心动过速,尚无导致胎儿畸形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报告。柳胺节心定(labetalol)属C类、美托洛尔(metoprolol)属B类及阿替洛尔(aienolol)属C类,均容易通过胎盘,尚无孕妇用药对胎儿及新生不安全的资料报告。
2.硝苯吡啶
硝苯吡啶(心痛定nifedipine)为钙拮抗剂,属C类。用于治妊娠后半期严重高血压、室上性和室性心动过速及一些胎儿心律不齐和宫缩抑制剂或早产。有观察报道孕妇用药尚未对婴儿不良影响的报告,母血压降低后胎儿心率无异常变化。
3.利尿剂
利尿剂用于治疗慢性高血压及心衰、肺水肿。噻嗪类利尿药(属D类)、双氢克尿噻及氯噻嗪(D类),妊娠早期有可能增加畸形发生率。
4.血管舒张剂
肼苯达嗪(属C类)用于治疗妊娠高血压症,使血管扩张降低血压,但不减少左心排血量及子宫血流量,对母婴均无不良影响,如发生反射性心动过速,可与心得安合用。巯甲丙脯酸(captopril,C类),为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可有效地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血量及肾血流量。动物试验有杀胚胎作用,临床孕早期用药可发生畸形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故孕期(尤其早期妊娠)宜避免应用。
5.中枢性抗高血压药
甲基多巴(C类)及可乐宁(C类)是妊娠期常用的治疗高血压症药物。多年来证实对母婴安全。
6.卡托普利
降压药卡托普利可使胎儿发生低血压,肾脏供血不足,肾功能受损,引起少尿或无尿,并可由此发生羊水过少。
九、利尿药
(一)噻嗪类
孕期应用此类药物可能引起母体电解质紊乱、高血糖症及高尿酸血症,这些并发症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甚至导致死亡。此药还可能导致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血糖过低及血胆红素过高。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可能是由于噻嗪类药物抑制胎儿骨髓生成血小板的作用,也可能是由于母血循环中的抗血小板抗体通过胎盘而影响胎儿所致。应用此药时应权衡其利弊。
(二)速尿
速尿对胎儿无致畸或毒性作用,是孕期可选择的一种较安全的利尿药。
十、抗癫痫及抗惊厥类药物
(一)二苯乙内酰脲
二苯乙内酰脲在胎儿体内分布广泛,有明显的致畸作用。此药可引起胎儿裂唇、裂腭及心脏畸形。海因(乙内酰脲hydantoin)及苯妥因钠(dilantin)可导致“胎儿海因综合征”(fetal hydantoin syndrome)。此征表现为多系统畸形,包括颅骨及面部畸形(如小头畸形、鼻梁宽而塌陷、眼睑下垂等)、指趾骨发育不良、智能缺陷及宫内生长迟缓等。
(二)三甲双酮
三甲双酮可引起“胎儿三甲双酮综合征”,主要表现是眉毛呈V形、有内眦赘皮、两耳低位后倾、耳轮向前卷、上腭畸形,以后智力低下、牙齿不齐等。
十一、抗疟药
(一)奎宁
大剂量抗疟药如奎宁的细胞毒性可致胎儿死亡,或引起先天性耳聋,也可引起胎儿视网膜损害、视神经不全,导致视力缺陷。此外,还有导致脑积水、心脏畸形、马蹄形肾及血小板减少的报道。故孕妇患疟疾时,如有其他药物可供选择,应避免用奎宁。
(二)阿的平
阿的平无明显致畸作用,仅有1例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
十二、激素类药物
(一)雌激素类
据Heinonen等统计,孕早期接触过女性激素者,心脏出生缺陷率占18.2‰,而未用药者为7.8‰。Nora-JJ等人认为多种器官畸形即VACTEL(椎体、肛门、心脏、气管、食道、肢体)畸形的发生也与胚胎发育早期母体服用女性激素有关。
20世纪50年代在一些国家曾广泛用己烯雌酚类药物(diethyl sttilbestrol;DES)治疗先兆流产。据调查,母亲在早期妊娠时应用DES,除可影响女胎生殖系统的发育外,女孩长大后在青春期及青春后期,患阴道腺病(vaginal adenosis)及阴道透明细胞癌(clear-cell carcinoma of vagina)的发生率明显增高。国外收集的400余例阴道、宫颈透明细胞癌中,65%的患者有宫内接触DES史,并多伴有阴道腺病。孕期应用DES的时间与阴道腺病的发病有明显关系,在第8~17孕周用药者发病率最高,这与胚胎期阴道的发育阶段相吻合。除阴道腺病外,生殖道其他良性病变也极为常见,可有轮状宫颈、宫颈外翻、阴道横嵴和阴道发育不全、T形子宫、宫腔束窄带、子宫发育不全等情况。有使用DES史的妇女生育机能显然受到影响,不育率、流产和早产率均高于对照组。由于宫颈发育异常及宫颈机能不全,常发生中期妊娠流产。
男性胎儿受DES影响时可发生附睾囊肿、睾丸或阴茎发育不全,其发病率比对照组明显增高。成人后,精子总数低、活动力减弱、异常形态的精子数增多。其他畸形如睾丸未降、尿道下裂、尿道狭窄、马蹄肾、先天性巨输尿管的发病率均高于对照组。
(二)孕激素
孕激素制剂常作为治疗先兆流产或作为妊娠试验的药物。有些妇女是因口服避孕药失败后而妊娠的,因此胎儿在早孕时受到孕激素的影响。孕期应用合成的孕激素,特别是19去甲基睾丸酮类如炔诺酮等,可使女性胎儿男性化如阴蒂肥大、阴唇融合,形如阴囊。Wilkins报告的70例女性胎儿男性化,均在妊娠第20周以前用过孕激素。有报道,早孕时用过口服避孕药可见到同样的结果。女性胎儿男性化的发生率与药物种类、剂量和应用时间有关。据报道,应用炔诺酮后男性化的总发生率为18%,安宫黄体酮为1%,而在早孕期应用炔诺酮,女性胎儿男性化的发生率则为23.7%,12孕周以后为4.3%。口服避孕药失败,如继续服药,可娩出先天性畸形胎儿。男胎和女胎均可发生脊柱、肛门、心血管、气管、食道和四肢的畸形(VACTEL syndrome)。在早孕期,特别是在第2~3个月心脏快速发育的阶段,应用雌孕激素制剂,包括口服避孕药,发生心脏及大血管移位的可能性更大。但也有与上述结果相反的报道,认为口服避孕药后胎儿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与对照组在统计学上无明显差异。
(三)雄激素
雄激素可致女性胎儿男性化。
(四)克罗米芬
克罗米芬已广泛用于诱发排卵,治疗不孕症。克罗米芬是否有致畸作用尚有不同意见。有些报告指出刚怀孕前或怀孕时服用克罗米芬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性畸形,特别是神经管缺陷,如无脑儿等。有报告,克罗米芬诱发排卵后,胎儿染色体三体的发生率比群体高一倍,自然流产的胎儿非整倍体的发生率也明显增高。但有的研究认为,在实验动物中克罗米芬有致畸倾向,在人类尚无确切的致畸证据。
(五)醋酸氯羟甲烯孕酮
醋酸氯羟甲烯孕酮(cyproterone acetate)是目前最有效的抗雄激素药,用于雄激素过多或组织对雄激素过敏引起的男性化现象。如在妊娠6~12周即胎儿性分化期使用,则男婴可发生与睾丸女性化相同的症状,如内、外生殖器均不发育,有睾丸,但亦有阴道。因此,服用醋酸氯羟甲烯孕酮期间应避孕,服药期间妊娠者,应行人工流产。雄激素中的睾丸酮可使女性胎儿的外生殖器男性化。在妊娠14周以前,如果大剂量或持续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如考的松、强的松等),可引起死胎、早产、唇腭裂、无脑儿等畸形。甲状腺激素也有致畸作用。
十三、麻醉药
国外发现在妊娠期间工作的麻醉护士中,分娩畸形婴儿的发生率为16.4%,而在美国从事手术室工作的妇女中,自然流产率占30%~38%,丹麦为21%,芬兰为8.3%~21.5%。
十四、抗结核药
(一)乙硫异烟胺
乙硫异烟胺(ethonamide)为异烟酸的衍生物,有致畸的报道。在早期妊娠服用此药的5例妇女中,4例胎儿有各种畸形,且均有中枢神经系统缺陷。但另有报道,在9例应用此药的妇女中,无一例有胎儿畸形。
(二)异烟肼
对125例服用异烟肼的孕妇的研究,未发现此药对胎儿有致畸作用,但5例婴儿有神经系统功能的改变。
十五、抗癌药
抗癌药可致畸形、死胎,造成四肢短缺、外耳缺损、唇腭裂及脑积水。环磷酰胺,马利兰早期用药可引起多种畸形、流产或死胎,晚期可使胎儿中毒死亡。
十六、维生素类药
维生素A及叶酸缺乏可致胎儿畸形,但孕妇服用维生素A过量可致胎儿尿道畸形、骨骼发育异常或先天性白内障;过量维生素D可致使胎儿或新生儿血钙过高,导致主动脉、肾脏动脉狭窄,主动脉发育不全,智力发育迟缓及高血压。过量维生素K可致胎儿高胆红素血症,引起新生儿黄疸。过量服用维生素C不仅影响胚胎发育,而且胎儿出生后易引起坏血病;叶酸的缺乏可致神经管畸形及对各器官和系统产生不同的影响,故称之为“普遍性致畸剂”。
十七、降糖药
磺脲类降糖药能通过胎盘屏障,可引起流产、死胎、多发性畸形。并致新生儿低血糖;双胍类降糖药如降糖灵可经过胎盘与胎儿体内的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导致新生儿黄疸,加重新生儿低血糖,并易诱发酮症。
十八、抗精神病药
(一)硫杂蒽类
硫杂蒽类、氟哌啶醇(haloperidol)除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外,还被认为是治疗妊娠呕吐的有效药物。此药有致畸作用,主要为严重的肢体畸形,孕妇应禁用。
(二)抗躁狂药
抗躁狂药碳酸锂是治疗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的药物。在66例服用此药的孕妇中,18例有胎儿畸形,其中13个婴儿为心脏及大血管畸形。
(三)吩噻嗪类
吩噻嗪类包括丙嗪、异丙嗪、氯丙嗪等。常用于治疗妊娠呕吐或临产后作为中枢抑制药。尚无明显证据说明吩噻嗪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临产前应用,对新生儿可能有抑制作用。由于此类药物含有黑色素的组织有特殊亲和力,孕妇长期应用可能引起胎儿视网膜病变。
十九、抗组胺药
扑尔敏在妊娠期间服用可潜在性致畸,抑制中枢神经,后期使用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和出血。
二十、可卡因
孕妇吸可卡因可引起血管收缩,子宫胎盘供血减少,使胎儿发育迟缓,四肢短小畸形,以及脑部、内脏损害和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