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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优育学
1.4.8.2 第二节 童年受虐后果-极端性人格

第二节 童年受虐后果-极端性人格

童年受虐的后果会在任何年龄以多种形式表现出来。内在表现可以是沮丧、焦虑、自杀倾向或创伤后的应激反应;外在表现是攻击性、冲动、少年犯罪、好动症或吸毒。

边缘人格障碍是一种较为复杂的精神状况,与早期受虐有强烈的相关性。这种功能障碍者对待他人的方式很绝对化,通常开始很崇拜某一个人,但如果受到冷落或欺骗,又会诋毁同一个人。

童年时受虐的人还易突然发怒或有瞬时的偏执狂或精神严重变态;他们的人际关系紧张而不稳定,感到空虚或对本人没有自信,会试图通过吸毒获得解脱,而且有自杀的经历或冲动。1984年在治疗3位边缘人格障碍者时,医生开始怀疑他们早期受到的各种虐待已经改变了他们大脑边缘系统的发育。大脑边缘系统是相互联系的脑核心(神经中枢)的集合,在情感和记忆的调控中发挥关键作用。两个极为重要的脑边缘区域是海马和杏仁体,位于颞叶皮层下方。海马在语言表述和情感记忆的形成和修复中有重要作用,而杏仁体则参与产生记忆的情感内容(例如,恐惧感及攻击反应)。

1994年麦克林研究小组试图证明是否童年身体、性或精神受虐与脑电图中的电波(EEG)异常有关,脑电图是一种更为直接的检测脑边缘系统的方法。医生查看了在一家少儿精神病院连续住院的115份病人记录,试图寻找其中的联系。发现54%有童年受虐史的病人有临床显著性的脑电波异常,而仅有27%的无受虐史病人如此。观察到声称身体和性均受过严重虐待的病人中有72%EEG异常。这种紊乱发生在前脑区和颞脑区,特别是在左半球而并非如人所料的均衡发生在两个脑半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