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37.紫色比红色高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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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7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17.18 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17.19 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17.20 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


17.21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欢迎来《论语通读》,我们一字一句,读懂经典。


17.17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这一章我们在《学而篇》已经学过,这里是重复出现的,简单复习一下:


孔子说,一个人花言巧语、满脸堆笑,他身上的仁恐怕就很少了。


17.18 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孔子说:“我讨厌用紫色颠覆了红色,讨厌用郑国的声乐扰乱雅乐,讨厌用伶牙俐齿颠覆国家。”


要是按照前边咱们刚刚学过的孔子说话的风格来模仿,你可以说这叫“君子有三恶”。


孔子这么说应该是有原因的,大概有具体所指,只是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材料不足,无法确定。


红色为正色,但据说齐桓公和鲁桓公都比较喜欢紫色。这么一来,许多人也有样学样跟着来,成为一种当时的时尚。就像郑国流行的音乐一样,非常时尚,可不典雅,孔子很不以为意。至于利口,就是所谓的佞人,能言善辨、花言巧语,似乎很风行,很有市场。但孔子最讨厌这种时髦,所以把紫色、郑声、利口归纳为三种令他最反感的事物。


张居正认为,前二者紫色、郑声是拿来比喻的,重点在最后一句“利口之覆邦家”,也说得通。历史上从古至今,小人佞人谗害忠良、拨弄是非,最后招致国破家亡的例子数不胜数。所以,孔子才这么表达他的厌恶吧。


17.19 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孔子说:“我不想说话了。”子贡说:“假如先生您不说话,那么我们这些学生还传述什么呢?”孔子说:“天又何尝说话呢?四季照常运行,万物照样生长。天又何曾说了什么话呢?”


无言,不想说什么话了。为何会如此?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孔子当时的心境,一定是非常沉重、非常无奈,一时感到无法开解,只有无语。子贡不理解夫子的心境,一听老师说这个话,一时有点着急。他赶紧说,您要是不讲述了,那我们后生晚辈可怎么办?怎么传述您的思想学说呀?这话多少透露出几分担心。


孔子怎么答复子贡?就这几句话,可看出孔子虽处逆境,虽百般挫折困顿,心情不佳,心中有无限苦楚感慨。可一张嘴,他讲出来的话,仍然透出骨子里的自信和傲气,透露出以天地为心,以苍生为念,身负使命,绝不肯有一丝退缩的强大意志。


就这一句话“天何言哉”,儒学精神的根底由此可见——入世情怀、主动承担、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千百年过去了,我们仍然能从这个话中,体会出一股刚毅坚强的气魄,一种包裹八荒、吞吐山河的胸襟。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自信!每读至此,我内心都充满感动。


17.20 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


孺悲想见孔子,孔子托辞以有病为由不见。传话的人刚出门,孔子便取来瑟边弹边唱,故意让他们听到。


这个孺悲是鲁国人,鲁哀公曾派他向孔子学礼,相传《士丧礼》与他有关。


我们想想这个场面,孺悲想求见孔子,请人捎话过去。孔子不见,说身体不舒服,不方便见客。可等这个捎话的人前脚刚出门,孔子边取过瑟来弹奏,还有意地开嗓和之,故意让这个人听见。


这是什么意思呢?前人有各种不同的解释。甚至有海外的汉学家在翻译这段时,特意以此为证,说这是一种虚伪,中国人的礼是假的,不可信。怎么说的都有。


我们不必纠结于此,毕竟留下来的证据材料太少,不必多做推论。总之,当时孔子肯定是有什么想法,让这个捎话的人把意思带到,我不想见你孺悲。如果孺悲真的是孔子的学生的话,这个做法,那他就得想一想,为啥老师不愿意见我呢?恐怕他应该心里明白,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吧。


孟子也曾讲过,教法有多种,其中之一就是拒绝教你。这也是教法,是让你自己反省捉摸为什么会如此,从而察知自己有什么过失,或者什么事情没做对,老师不教了。这也是和所谓当头棒喝,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教法。


17.21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宰我问:“为父母服丧三年,时间太长了。君子三年不习礼,礼必然败坏;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就会废掉。陈谷子吃完,新谷子登场,钻燧取火的木头轮过了一遍,满一年就可以了。”孔子说:“那么,你吃大米饭,穿起锦缎衣,心安吗?”宰我说:“我心安。”


孔子说:“你既然心安,你就那样去做吧!君子有丧事在身,吃美味不觉得香甜,听音乐不觉得快乐,闲居也不觉得舒服,所以不那样做。现在你既然觉得心安,你就那样去做吧!”宰我出去后,孔子说:“宰予真是不仁啊!子女生下来,到三岁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服丧三年,这是天下通行的丧礼。宰子对他的父母难道没有三年的爱恋之情吗?”


这个宰我就是宰予,曾经大白天睡觉挨孔子骂的那个学生,也属于能说会道、本事很大的。显然宰我认为,为父母服丧礼,尽节三年之守,实在是时间太长了。可他知道孔子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所以想好了一套理由来跟老师说,听起来也很有说服力。


他是说,您不是一生主张提倡礼乐之教吗?如果一个人为了守丧要用去三年的时间,啥都不能做。不但荤腥不能碰,酒不能沾,甚至连穿着、出门会客都受限制,而且还不能演奏音乐,不能唱歌。这样的话,那学习的礼乐必然会生疏,这可不是等于主动放弃,结果必然是礼崩乐坏嘛,这不是您平时最反对的吗?


这么说还不够,还有理由呢:一年时间,去年的陈粮早已吃完了,连今年新收的粮食都上来了,这就好像钻燧改火一样。古人钻木取火,四季所用木头不同,每年轮一遍,叫改火,每年都得换木头。这是从大的道理,到日常生活的事实,方方面面考虑周全,来给孔子讲。他的意思是,守丧礼嘛,一年时间就足够了。


孔子当然听懂了他的意思。于是反问宰我。当时北方吃稻米不容易,这是美味,问他这样的话:你结束丧仪,回到平时的日常生活中,端着碗吃大白米饭,穿上华美的锦缎服装,此时此刻你心里的感受是什么,你心安吗?


宰我也是个直肠子,有话就直说,回答:我心安。


这样孔子就没话可说了。你看,孔子虽然不同意宰我的话,但他并没有反驳宰我的理由,而是将心比心、出自于情来问宰我。既然宰我直言说我能安心,那孔子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表达了不满的态度,但具体该怎么做由你自己来决定,并不强迫遵守一个死规定。


但是宰我走了,孔子还是有个评价,说他不仁,这个话相当重。整个讨论中,孔子并没有直接反驳宰我举的例子、讲的理由,而是从内心、情感、亲情反过来问的。


他没有说什么大道理,没有讲三年之期或者一年之期谁对谁错,而是用孩子离开父母的怀抱这个人人皆有过的经历来比喻,道出了人对父母的孝是从哪个地方来的,丧仪的规矩其根源在哪里,最后归结为心安。这就是暗示了种种文化制度安排、礼乐设施发生的根源,其实都是来自这个内在的人心,是为了让人心安。


在古代父母过世以后,子女为之服丧三年,流传很久,不是孔子的发明,但这个礼数孔子认可。但礼必须出自真心、发自真情,被迫服从某种仪式行为没有实际意义,这个孔子并不强求。但他批评宰我“不仁”,是从父母子女的情感联系出发讲的,是针对他内心缺少对父母去世的深情悲痛这一点。


三年守孝是一种外在的强化形式,孔子这种说法,给他找到了一个心理情感的支撑,这是儒学实用理性的特点。它把上古巫史传统形式的因素,都尽量人情化、合理化、人格化了。


咱们前面也说过,在古代有所谓丁忧,官员在父母去世后要辞官回去为父母守丧。三年之丧本是古习,但经过儒家在这个问题上的强调,守孝渐渐成为制度,一直沿袭到了现代。当然今天具体形式有变化,不管是戴个黑臂章,戴朵小白花,还是家里焚香供花,基本的伦理和情感出发点是一脉相承的。


今日思考:今天你是如何理解守丧的?你生活的地方有什么特别的习俗吗?

划重点:孔子说“ 恶紫夺朱”应该是有是有原因的,大概有具体所指,只是我们今天能够看到的材料不足,无法确定。

红色为正色,但据说齐桓公和鲁桓公都比较喜欢紫色。这么一来,许多人也有样学样,成为一种当时的时尚,而孔子很不以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