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篇
今日西北,指陕、甘、宁、青、新五省区。这主要是行政区划,从社会内容看,西北的概念却是不断变化的,在明以前西北一般单指新疆而言,人们通常谓之为“西域”,到清时一般指陕、甘、宁、青、新,而到民国时,尤其是在民国开发西北的浪潮中,其概念在不断扩大,其地域包括陕、甘、宁、青、新以及绥远、西康和察哈尔。但是要谈到近代西北民族社会经济的变迁,我们又不得不对西北区域概念作一番考察。因为陕西在民族构成、经济文化类型以及生成环境都与甘、宁、青、新以及绥远、西康和察哈尔有很大的差别。就民族构成而言,近代陕西主要是汉族,少数民族所占的比例很小,尤其是左宗棠镇压回民起义以后,陕西的回民大多被赶出陕西,其少数民族的比例更是微乎其微,是一个典型的汉族居住区,与其他西北省区的少数民族几乎占一半甚至超过一半的情况完全不同。就经济类型而言,陕西大部分地区(除陕北一部分地区外)是典型的农耕区,尤其是关中,其与中原的经济类型是一个类型,而西北其他省区的经济类型基本上是半农半牧,属于农牧交替的经济类型;就文化而言,陕西是典型的儒家文化区域,属于正统的汉族文化区域,而西北其他省区则是蒙藏喇嘛文化、伊斯兰文化与汉族儒家文化交错分布的区域。就生存环境而言,陕西(除陕北一部分地区外)主要是湿润半湿润地区,而西北其他省区则是干旱半干旱及高寒区。鉴于上述陕西与西北其他省区的重大差别,我认为近代西北民族社会的构成理应不包括陕西,而西康和察哈尔就区域位置及传统而言,也不在西北之内。因此本文所谈的西北主要指甘、宁、青、新以及绥远。
西北是个多民族杂居的最为典型的地区,往往一个地区聚居了好几个民族,而且这些民族在数量上基本相等,如新疆的奇台、伊犁,青海的湟源、夏河(今属甘肃),甘肃的临潭、临夏,宁夏的固原、吴忠,绥远的包头、归化等等。因此要反映近代整个西北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变迁,不能单写几个重要的民族地区或几个主要的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变迁。而应从整个西北的社会变迁中把握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变迁,况且在近代西北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变化最大最典型的区域,往往处于多民族杂居的商业中心和屯垦取得一定成效的地区,因此从整个西北近代社会变化的动态中把握少数民族的社会变迁更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