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王拱辰传

人物简介

王拱辰(1012-1085),原名王拱寿,字君贶,开封府咸平(今河南省通许县)人,北宋大臣、状元。天圣八年(1030年)19岁登庚午科状元(进士第一)及第,深得宋仁宗(宋史-仁宗本纪(一))赏识,赐名拱辰,初官通判怀州,入值集贤院,知制诰。历监察判官,修起居注庆历元年。

庆历元年(1041年)为翰林学士,知审官院。

庆历二年(1042年)辽使者两次来宋提出领土要求,遂据理力争,直斥其非,使辽国未敢轻举妄动。后因反对庆历新政,抗疏论新法之害,借故劾逐王益柔、苏舜钦以倾范仲淹(宋史-范仲淹传),为公议所薄。

皇祐年间(1049-1051)初出知郑州,徒澶、瀛、并三州。

皇祐四年(1052年)为学士承旨兼侍读。

嘉祐元年(1056年)再次拜三司使,出使契丹,受到非常之礼遇。后因事被弹劾,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移知泰州、定州二州。

英宗(宋史- 英宗本纪)治平二年(1065年)知大名府。后两任三司使,累拜御史中丞,数论事,颇强直。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继位,迁太子少保。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复以北院使召还。王安石(宋史-王安石传)为参知政事时,视其为异己,将其贬知应天府。

熙宁四年(1071年)判河阳。

熙宁八年(1075年)回朝为中太一宫使。

元丰元年(1078年)转南院使,赐金方团带。接连上疏极言保甲法之弊端,言辞恳切。

元丰八年(1085年)哲宗(宋史-哲宗本纪(上))即位,加检校太师,累武汝军节度使,徙彰德军节度使,后病卒于彰德军节度使任上,终年73岁。朝廷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懿恪。著有《文集》70卷,今已散佚。

 

《宋史》记载

王拱辰,字君贶,开封咸平人。元名拱寿,年十九,举进士第一,仁宗赐以今名。通判怀州,入直集贤院,历盐铁判官、修起居注、知制诰。庆历元年,为翰林学士。

契丹使刘六符尝谓贾昌朝曰:「塘泺何为者?一苇可杭,投箠可平;不然,决其堤,十万土囊,即可路矣。」仁宗以问拱辰,对曰:「兵事尚诡,彼诚有谋,不应以语我,此夸言尔。设险守国,先王不废,而祖宗所以限敌人也。」至是,又使六符来,求关南十县,斥太宗伐燕为无名,举朝莫知所答。拱辰曰:「王师征河东,契丹既通使,而寇石岭关以援贼。太宗怒,遂回军伐之,岂谓无名?」乃作报书曰:「既交石岭之锋,遂有蓟门之役。」契丹得报,遂继好如初。帝喜,谓辅臣曰:「非拱辰深练故实,殆难答也。」

权知开封府,拜御史中丞。夏竦除枢密使,拱辰言:「竦经略西师,无功称而归。今置诸二府,何以厉世?」因对,极论之。帝未省,遽起,拱辰前引裾,乃纳其说,竦遂罢。又言:「滕宗谅在庆州,所为不度,而但降秩守虢,惧边臣则效,宜施重责。」未听,即家居,求自贬。乃徙宗谅岳州,敕拱辰赴台。入见,帝曰:「言事官第自举职,勿以朝廷未行为沮己,而轻去以沽名。自今有当言者,宜力陈毋避。」

僧绍宗以铸佛像惑众,都人竞投金冶中,宫掖亦出赀佐之。拱辰言:「西师宿边,而财费于不急,动士心,起民怨。」诏亟禁之。苏舜钦会宾客于进奏院,王益柔醉作《傲歌》,拱辰风其僚鱼周询、刘元瑜举劾之。两人既窜废,同席者俱逐。时杜衍、范促淹为政,多所更张,拱辰之党不便。舜钦、益柔皆仲淹所荐,而舜钦,衍婿也,故因是倾之,由此为公议所薄。

复以翰林学士权三司使。坐举富民郑旭,出知郑州,徙澶、瀛、并三州。数岁还,为学士承旨兼侍读。帝于迩英阁置《太玄经》、蓍草,顾曰:「朕每阅此。卿亦知其说乎?」拱辰具以对,且曰:「愿陛下垂意《六经》,旁采史策,此不足学也。」

至和三年,复拜三司使。聘契丹,见其主混同江,设宴垂钓,每得鱼,必酌拱辰酒,亲鼓琵琶以侑饮。谓其相曰:「此南朝少年状元也,入翰林十五年,故吾厚待之。」使还,御史赵抃论其辄当非正之礼,「异时北使援此以请,将何辞拒之?」湖南转运判官李章、知潭州任颛市死商真珠,事败,具狱上,拱辰悉入珠掖庭。抃并劾之。除宣徽北院使,抃言:「宣徽之职,本以待勋劳者,唯前执政及节度使得为之,拱辰安得污此选?」乃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历泰定二州、河南大名府,积官至吏部尚书。

神宗登极,恩当转仆射,欧阳脩以为此宰相官,不应序进,但迁太子少保。熙宁元年,复以北院使召还。王安石参知政事,恶其异己,乘二相有故,出为应天府。八年,入朝,为中太一宫使。

元丰初,转南院使,赐金方团带。再判大名,改武安军节度使。三路籍民为保甲,日聚而教之,禁令苛急,往往去为盗,郡县不敢以闻。拱辰抗言其害曰:「非止困其财力,夺其农时,是以法驱之,使陷于罪罟也。浸淫为大盗,其兆已见。纵未能尽罢,愿财损下户以纾之。」主者指拱辰为沮法,拱辰曰:「此老臣所以报国也。」上章不已。帝悟,于是第五等户得免。

哲宗立,徙节彰德,加检校太师。是年薨,年七十四。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懿恪。

论曰:方平、拱辰之才,皆较然有过人者,而不免司马光、赵抃之论。岂其英发之气,勇于见得,一时趋乡未能尽适于正与?及新法行,方平痛陈其弊,拱辰争保甲,言尤剀切,皆谔谔不少贬,为国老成,望始重矣。若方平识王安石于辟校贡举之时,而知其后必乱政,其先见之明,无忝吕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