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曾巩祖上世代为学者,祖父曾致尧作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亲曾易占为太常博士。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非常强,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自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十二岁时,曾尝试写作《六论》,提笔立成,文辞很有气魄。1032-1034年,曾巩之父曾易占任泰州府如皋县令(如皋文庙“名宦祠”有祀),因如皋学风淳正,胡瑗、王惟熙、王观、王觌、王俊乂等皆学有大成,故曾易占将14岁的曾巩带来如皋,寄读于中禅寺东厢房,曾巩在如皋度过了两个寒暑。到了二十岁,曾巩名声已传播到四方。
曾巩18岁时(1037年),随父赴京,以文相识王安石(宋史-王安石传),结成挚友,登欧阳修之门以后,就向欧阳修(宋史-欧阳修传)推荐了王安石。20岁入太学,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此后,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结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经同杜衍(宋史-杜衍传)、范仲淹(宋史-范仲淹传)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为人处世的态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
庆历七年(1047年),其父去世,只好辍学回归故里,侍奉继母。曾巩品性孝顺父母,与兄弟友爱,父亲去世后,他侍奉继母无微不至,在家境衰败,抚育四个弟弟、九个妹妹。
嘉祐二年(1057年),欧阳修主持会试,坚持以古文、策论为主,诗赋为辅命题,曾巩才与其弟曾牟、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进士第。
嘉祐四年(1059年),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
嘉佑五年(1060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
熙宁二年(1069年),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这一年发生了饥荒,曾巩就张贴告示晓谕所属的各县,劝说富人如实申报自己储存的粮食,共有十五万石,让他们将这些粮食比照常平仓的价格稍稍提高一点后卖给百姓。百姓得以就近方便地买到粮食,又不出家乡,而且粮食有余。曾巩又让官府借给农民种子,让他们随秋季的赋税一起偿还,使得农事没有耽误。
熙宁五年(1072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浙江省宁波市)、亳州等知州。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元丰三年(1080年),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宋史-神宗本纪(上))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
元丰四年(1081年),朝廷认为曾巩的史学能比得上士大夫,适宜掌管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元丰五年(1082年)四月,擢拜中书舍人。 曾巩述说年岁已老,望另选贤能。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同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元丰六年(1083年)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终年65岁。后葬于南丰源头崇觉寺右。追谥为“文定”。
曾巩,字子固,建昌南丰人。生而警敏,读书数百言,脱口辄诵。年十二,试作《六论》,援笔而成,辞甚伟。甫冠,名闻四方。欧阳修见其文,奇之。
中嘉祐二年进士第。调太平州司法参军,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为实录检讨官。出通判越州,州旧取酒场钱给募牙前,钱不足,赋诸乡户,期七年止;期尽,募者志于多入,犹责赋如初。巩访得其状,立罢之。岁饥,度常平不足赡,而田野之民,不能皆至城邑。谕告属县,讽富人自实粟,总十五万石,视常平价稍增以予民。民得从便受粟,不出田里,而食有余。又贷之种粮,使随秋赋以偿,农事不乏。
知齐州,其治以疾奸急盗为本。曲堤周氏拥赀雄里中,子高横纵,贼良民,污妇女,服器上僭,力能动权豪,州县吏莫敢诘,巩取置于法。章邱民聚党村落间,号「霸王社」,椎剽夺囚,无不如志。巩配三十一人,又属民为保伍,使几察其出入,有盗则鸣鼓相援,每发辄得盗。有葛友者,名在捕中,一日,自出首。巩饮食冠裳之,假以骑从,辇所购金帛随之,夸徇四境。盗闻,多出自首。巩外视章显,实欲携贰其徒,使之不能复合也。自是外户不闭。河北发民浚河,调及它路,齐当给夫二万。县初按籍三丁出夫一,巩括其隐漏,至于九而取一,省费数倍。又弛无名渡钱,为桥以济往来。徙传舍,自长清抵博州,以达于魏,凡省六驿,人皆以为利。徙襄州、洪州。会江西岁大疫,巩命县镇亭传,悉储药待求,军民不能自养者,来食息官舍,资其食饮衣衾之具,分医视诊,书其全失、多寡为殿最。师征安南,所过州为万人备。他吏暴诛亟敛,民不堪。巩先期区处猝集,师去,市里不知。加直龙图阁、知福州。南剑将乐盗廖恩既赦罪出降,余众溃复合,阴相结附,旁连数州,尤桀者呼之不至,居人慑恐。巩以计罗致之,继自归者二百辈。福多佛寺,僧利其富饶,争欲为主守,赇请公行。巩俾其徒相推择,识诸籍,以次补之。授帖于府庭,却其私谢,以绝左右徼求之弊。福州无职田,岁鬻园蔬收其直,自入常三四十万。巩曰:「太守与民争利,可乎?」罢之。后至者亦不复取也。
徙明、亳、沧三州。巩负才名,久外徒,世颇谓偃蹇不偶。一时后生辈锋出,巩视之泊如也。过阙,神宗召见,劳问甚宠,遂留判三班院。上疏议经费,帝曰:「巩以节用为理财之要,世之言理财者,未有及此。」帝以《三朝》、《两朝国史》各自为书,将合而为一,加巩史馆修撰,专典之,不以大臣监总,既而不克成。会官制行,拜中书舍人。时自三省百职事,选授一新,除书日至十数,人人举其职,于训辞典约而尽。寻掌延安郡王牒奏。故事命翰林学士,至是特属之。甫数月,丁母艰去。又数月而卒,年六十五。
巩性孝友,父亡,奉继母益至,抚四弟、九妹于委废单弱之中,宦学昏嫁,一出其力。为文章,上下驰骋,愈出而愈工,本原《六经》,斟酌于司马迁、韩愈,一时工作文词者,鲜能过也。少与王安石游,安石声誉未振,巩导之于欧阳修,及安石得志,遂与之异。神宗尝问:「安石何如人?」对曰:「安石文学行义,不减扬雄,以吝故不及。」帝曰:「安石轻富贵,何吝也?」曰:「臣所谓吝者,谓其勇于有为,吝于改过耳。」帝然之。吕公著尝告神宗,以巩为人行义不如政事,政事不如文章,以是不大用云。弟布,自有传,幼弟肇。
《宋史·曾巩传》评论其文“立言于欧阳修、王安石间,纡徐而不烦,简奥而不晦,卓然自成一家,可谓难矣”。
欧阳修:“其大者固已魁垒,其于小者亦可以中尺度”。
王安石:“曾子文章众无有,水之江汉星之斗”。“爱子所守卓,忧予不能攀。”
苏轼:“曾子独超轶,孤芳陋群妍”。
苏辙:“儒术远追齐稷下,文词近比汉京西”来概括曾巩的学术成就。
朱熹:“予读曾氏书,未尝不掩卷废书而叹,何世之知公浅也”;“爱其词严而理正,居尝诵习”。
刘埙:“平生深于经术,得其理趣;而流连光景,吟风弄月,非其好也。往往宋人诗体多尚赋,而比与兴寡,先生之诗亦然”。
曾肇:“是时宋兴八十余年,海内无事,异材间出。欧阳文忠公赫然特起,为学者宗师。公稍后出,遂与文忠公齐名。自朝廷至闾巷海隅障塞,妇人孺子皆能道公姓字。其所为文,落纸辄为人传去,不旬月而周天下。学士大夫手抄口诵,唯恐得之晚也。……世谓其辞于汉唐可方司马迁、韩愈,而要其归,必止于仁义,言近指远,虽《诗》、《书》之作者未能远过也"。
何良俊:”介甫安能为?必子固也“。
韩维:“自唐衰,天下之文变而不善者数百年。欧阳文忠公始大正其体,一复于雅。其后公与王荆公介甫相继而出,为学者所宗。于是大宋之文章,炳然与汉唐侔盛矣。”
钱钟书:”在唐宋八大家中,曾巩的诗歌远比苏洵父子好,绝句的风致更比王安石有过之而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