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司马光传

人物简介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夏县)人,世称涑水先生 。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自称西晋安平献王司马孚之后代。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做事用功,刻苦勤奋。以“日力不足,继之以夜”自诩,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  生平著作甚多,主要《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稽古录》、《涑水记闻》、《潜虚》等。

宋真宗(宋史-真宗本纪(上))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日,司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今河南光山县),此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令, 所以给他起名光;六岁时,司马池就教司马光读书,七岁时,不仅能背诵《左氏春秋》,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并且做出了“砸缸救友”这一件震动京洛的事。

天圣九年(1031年) ,司马光随父亲司马池从东京出发,一路经洛阳、潼关、宝鸡,过秦岭,前往四川广元,出任利州转运使。

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十九岁,他参加了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从此步入仕林,初任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今陕西大荔)知州,两地相距较近,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

宝元二年(1039年),因父亲调往杭州任职,司马光辞掉华州判官,改任苏州判官。正当他怀着远大的抱负,在仕途上步步上进时,他的母亲病逝了。按照封建礼教,他必须辞官回家服丧三年。

庆历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马池病死在晋州,司马光和兄长司马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故乡夏县。双亲的相继去世,使司马光悲痛万分,他叹息“平生念此心先乱”。但他在居丧期间,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力,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章,如《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对一些古人古事,根据自己的见解和感受,提出见解。在居丧三年的时间里,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

庆历四年(1044年),二十六岁的司马光服丧结束,签书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取得“政声赫然,民称之”的政绩。

庆历六年(1046年),司马光接到诏旨。调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

庆历七年(1047年),司马光二十九岁,贝州农民王则起义,攻占贝州城,号称“东平郡王”。这时司马光父亲好友庞籍在朝为枢密副使,掌管全国军事要务。司马光写了《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具体建议“以计破”,威胁利诱并用,进行分化瓦解,只诛“首恶”,余皆不问。实际上起义军只坚持66天,首领王则被杀,其余尽皆焚死。

皇祐元年(1049年),庞籍升任枢密使,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没有得到皇帝的许可。

皇祐三年(1051年),司马光三十三岁,由宰相庞籍推荐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他在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

皇祐五年(1053年),司马光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从此,司马光开始了对历史的研究。正在司马光潜心研究历史时,庞籍被罢宰相职,降为户部侍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知州。庞籍举荐司马光为郓州典学。

至和元年(1054年),司马光离开志趣相投的王安石(宋史-王安石传)、石杨休、包拯(宋史-包拯传)等人,去往郓州。不久,提任为通判,负责考察全州官吏。

至和二年(1055年),因庞籍出知并州,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改任并州通判。

嘉祐元年(1056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三状),建议仁宗(宋史-仁宗本纪(一))皇帝立储君。

嘉祐三年(1058年),司马光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

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司马光坚决推辞,连上五状,他认为自己“实非所长”,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连上九《辞知制诰状》,说明不适宜任此职务;仁宗皇帝收回诏令,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仍知谏院。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四月赵曙即位,即宋英宗(宋史- 英宗本纪)。两宫矛盾加剧,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从全局出发,苦苦相劝,终于得到效验。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 

从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时间里。司马光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间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17封。在五年的谏官生涯中,除了关注社会上层,帮助朝廷解决好皇位继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领、治国政纲等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外,同时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层人民身上。他发出了关心人民疾苦,减轻人民负担的呼声。而且这个思想几乎贯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

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书《论宴饮状》,恳请皇帝为民着想,悉罢饮宴。他上《言遗赐札子》,反对朝廷不顾国家实际,厚赏群臣。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马光龙图阁直学士,仍留任谏职。司马光因对谏官彻底失望了,借机连上三状,要求不当谏官,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仍进龙图阁直学士。

治平三年(1066年),司马光将《通志》(以《史记》为主,编成《周纪》5卷,《秦纪》3卷,共8卷)进呈英宗。这部书的时间是从烈王二十三年,韩、赵、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灭亡为止。英宗看后大为赞赏,并给司马光二条明确指示,一是接续《通志》往下编修,二是决定设立书局,并由司马光自择官属,作为自己的助手。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死,宋神宗赵顼(宋史-神宗本纪(上))即位。参知政事欧阳修(宋史-欧阳修传)极力向神宗推荐,说司马光“德性淳正,学术通明”,神宗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不久,又任司马光为御史中丞。宋神宗赵顼即位以后,年轻气盛,朝气蓬勃,决心振兴祖业。虚心下问、多方征求治国方略以后,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进、大胆的变革方案符合自己的理想。

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重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司马光和王安石因政见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

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马光枢密副使,司马光以“不通财务”、“不习军旅”为由,坚决推辞,从十五日到二十七日,连上五封札子,自请离京,后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省西安市)。

熙宁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好友范镇因直言王安石“进拒谏之计”、“用残民之术”,因而被罢官。司马光愤然上疏为范镇鸣不平,并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自己退居洛阳,绝口不论政事,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时间长达15年。

元丰七年(1084年),司马光已六十六岁,《资治通鉴》全部修完,是年七月十一日全书呈上,十一月,《通鉴》的最后部分《唐纪》和《五代纪》修成以后,司马光连同《通鉴考异》、《通鉴目录》一起奏进给神宗皇帝。神宗皇帝十分重视,将书的每编首尾都盖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图章,以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为写序。十二月初三日,神宗降诏奖谕司马光,说他“博学多闻,贯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成一家之书,褒贬去取,有所据依”。并赏与银、绢、衣和马,擢升司马光资政殿学士,迁范祖禹为秘书省正字。 

元丰八年(1085年),司马光六十七岁。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仅10岁的赵煦继位,是为宋哲宗(宋史-哲宗本纪(上))。哲宗年幼,由祖母皇太后当政。皇太后向司马光征询治国方略,皇太后下诏起用司马光知陈州,不久,又下诏除授门下侍郎(即副宰相)。司马光向皇太后进言,为了实现废除新法的政治主张,把因反对新法而被贬的刘挚、范纯仁、李常、苏轼(宋史-苏轼传)、苏辙(宋史-苏辙传)等人招回朝中任职,吕公著(宋史-吕公著传)、文彦博(宋史-文彦博传)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职。

不久,司马光废除新法,上《请革弊札子》,又在《请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为毒药,请求立即采取措施。同时,上表请求辞位。但皇太后对他很倚重,不但不准辞位,反下诏除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正式拜为宰相。接着很快就废除了免役法、青苗法。司马光终于完成了自己废除免役法的夙愿,实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

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初一  ,司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岁,获赠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宋哲宗赐碑名为“忠清粹德”。死后,哲宗将他葬於高陵。灵柩送往夏县时,京城的人们罢市前往凭吊,有的人甚至卖掉衣物去参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声超过了车水马龙的声音。等到安葬的时候,哭的人非常真诚,仿佛是在哭自己的亲人。岭南封州的父老们,也都纷纷祭奠司马光,京城及全国各地都画他的像来祭祀他,吃饭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为相,议论司马光更变熙丰法度,哲宗下诏削除司马光的赠谥,毁坏所赐碑。

圣四年(1097年),再贬为清海军节度副使,又追贬朱崖军司户参军。元符三年(1102年),追复太子太保。

崇宁二年(1103年),蔡京为相时,再次追降左光禄大夫,旋即除名,将司马光等称为“元祐党人”,刻元祐党人碑,禁止元祐学术。大观年间,追复太子太保。

靖康元年(1126年),赠太师,再次赐谥。

宋高宗建炎年间,配享哲宗庙廷。

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理宗图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勋阁,司马光位列其中。

咸淳年间,从祀于孔庙。

明嘉靖年间,从祀时称“先儒司马子”。 

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司马光与历代功臣四十人从祀历代帝王庙。

 

《宋史》记载

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人也。父池,天章阁待制。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其后京、洛间画以为图。仁宗宝元初,中进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华靡,闻喜宴独不戴花,同列语之曰:「君赐不可违。」乃簪一枝。

除奉礼郎,时池在杭,求签苏州判官事以便亲,许之。丁内外艰,执丧累年,毁瘠如礼。服除,签书武成军判官事,改大理评事,补国子直讲。枢密副使庞籍荐为馆阁校勘,同知礼院。中官麦允言死,给卤簿。光言:「繁缨以朝,孔子且犹不可。允言近习之臣,非有元勋大劳而赠以三公官,给一品卤簿,其视繁缨,不亦大乎。」夏竦赐谥文正,光言:「此谥之至美者,竦何人,可以当之?」改文庄。加集贤校理。

从庞籍辟,通判并州。麟州屈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蚕食其地,为河东患。籍命光按视,光建:「筑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众则籴贱,亦可渐纾河东贵籴远输之忧。」籍从其策;而麟将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设备,没于敌,籍得罪去。光三上书自引咎,不报。籍没,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抚其子如昆弟,时人贤之。

改直秘阁、开封府推官。交趾贡异兽,谓之麟,光言:「真伪不可知,使其真,非自至不足为瑞,愿还其献。」又奏赋以风。修起居注,判礼部。有司奏日当食,故事食不满分,或京师不见,皆表贺。光言:「四方见、京师不见,此人君为阴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独不知,其为灾当益甚,不当贺。」从之。

同知谏院。苏辙答制策切直,考官胡宿将黜之,光言:「辙有爱君忧国之心,不宜黜。」诏置末级。

仁宗始不豫,国嗣未立,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光在并州闻而继之,且贻书劝镇以死争。至是,复面言:「臣昔通判并州,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力行。」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光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帝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光退未闻命,复上疏曰:「臣向者进说,意谓即行,今寂无所闻,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为不祥之事。小人无远虑,特欲仓卒之际,援立其所厚善者耳。'定策国老'、'门生天子'之祸,可胜言哉?」帝大感动曰:「送中书。」光见韩琦等曰:「诸公不及今定议,异日禁中夜半出寸纸,以某人为嗣,则天下莫敢违。」琦等拱手曰:「敢不尽力。」未几,诏英宗判宗正,辞不就,遂立为皇子,又称疾不入。光言:「皇子辞不赀之富,至于旬月,其贤于人远矣。然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愿以臣子大义责皇子,宜必入。」英宗遂受命。

衮国公主嫁李玮,不相能,诏出玮卫州,母杨归其兄璋,主入居禁中。光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玮尚主。今乃母子离析,家事流落,独无雨露之感乎?玮既黜,主安得无罪?」帝悟,降主沂国,待李氏恩不衰。进知制诰,固辞,改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时朝政颇姑息,胥史喧哗则逐中执法,辇官悖慢则退宰相,卫士凶逆而狱不穷治,军卒詈三司使而以为非犯阶级。光言皆陵迟之渐,不可以不正。充媛董氏薨,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光言:「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古者妇人无谥,近制惟皇后有之。卤簿本以赏军功,未尝施于妇人。唐平阳公主有举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给。至韦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给鼓吹,非令典,不足法。」时有司定后宫封赠法,后与妃俱赠三代,光论:「妃不当与后同,袁盎引却慎夫人席,正为此耳。天圣亲郊,太妃止赠二代,而况妃乎?」

英宗立,遇疾,慈圣光献后同听政。光上疏曰:「昔章献明肃有保佑先帝之功,特以亲用外戚小人,负谤海内。今摄政之际,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纯如张知白,刚正如鲁宗道,质直如薛奎者,当信用之;猥鄙如马季良,谗谄如罗崇勋者,当疏远之,则天下服。」帝疾愈,光料必有追隆本生事,即奏言:「汉宣帝为孝昭后,终不追尊卫太子、史皇孙;光武上继元帝,亦不追尊钜鹿、南顿君,此万世法也。」后诏两制集议濮王典礼,学士王珪等相视莫敢先,光独奋笔书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王宜准封赠期亲尊属故事,称为皇伯,高官大国,极其尊荣。」议成,珪即命吏以其手稿为按。既上与大臣意殊,御史六人争之力,皆斥去。光乞留之,不可,遂请与俱贬。

初,西夏遣使致祭,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国主,使者诉于朝。光与吕诲乞加宜罪,不从。明年,夏人犯边,杀略吏士。赵滋为雄州,专以猛悍治边,光论其不可。至是,契丹之民捕鱼界河,伐柳白沟之南,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为不材,将代之。光谓:「国家当戎夷附顺时,好与之计较末节,及其桀骜,又从而姑息之。近者西祸生于高宜,北祸起于赵滋;时方贤此二人,故边臣皆以生事为能,渐不可长。宜敕边吏,疆场细故辄以矢刃相加者,罪之。」

仁宗遗赐直百余万,光率同列三上章,谓:「国有大忧,中外窘乏,不可专用乾兴故事。若遗赐不可辞,宜许侍从上进金钱佐山陵。」不许。光乃以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金以遣舅氏,义不藏于家。后还政,有司立式,凡后有所取用,当覆奏乃供。光云:「当移所属使立供已,乃具数白后,以防矫伪。」

曹佾无功除使相,两府皆迁官。光言:「陛下欲以慰母心,而迁除无名,则宿卫将帅、内侍小臣,必有觊望。」已而迁都知任守忠等官,光复争之,因论:「守忠大奸,陛下为皇子,非守忠意,沮坏大策,离间百端,赖先帝不听;及陛下嗣位,反覆交构,国之大贼。乞斩于都市,以谢天下。」责守忠为节度副使,蕲州安置,天下快之。

诏刺陕西义勇二十万,民情惊挠,而纪律疏略不可用。光抗言其非,持白韩琦。琦曰:「兵贵先声,谅祚方桀骜,使骤闻益兵二十万,岂不震慑?」光曰:「兵之贵先声,为无其实也,独可欺之于一日之间耳。今吾虽益兵,实不可用,不过十日,彼将知其详,尚何惧?」琦曰:「君但见庆历间乡兵刺为保捷,忧今复然,已降敕榜与民约,永不充军戍边矣。」光曰:「朝廷尝失信,民未敢以为然,虽光亦不能不疑也。」琦曰:「吾在此,君无忧。」光曰:「公长在此地,可也;异日他人当位,因公见兵,用之运粮戍边,反掌间事耳。」琦嘿然,而讫不为止。不十年,皆如光虑。

王广渊除直集贤院,光论其奸邪不可近:「昔汉景帝重卫绾,周世宗薄张美。广渊当仁宗之世,私自结于陛下,岂忠臣哉?宜黜之以厉天下。」进龙图阁直学士。

神宗即位,擢为翰林学士,光力辞。帝曰:「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卿有文学,何辞为?」对曰:「臣不能为四六。」帝曰:「如两汉制诏可也;且卿能进士取高第,而云不能四六,何邪?」竟不获辞。

御史中丞王陶以论宰相不押班罢,光代之,光言:「陶由论宰相罢,则中丞不可复为。臣愿俟既押班,然后就职。」许之。遂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其说甚备。且曰:「臣获事三朝,皆以此六言献,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御药院内臣,国朝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内殿崇班则出;近岁暗理官资,非祖宗本意。因论高居简奸邪,乞加远窜。章五上,帝为出居简,尽罢寄资者。既而复留二人,光又力争之。张方平参知政事,光论其不叶物望,帝不从。还光翰林兼侍读学士。

光常患历代史繁,人主不能遍鉴,遂为《通志》八卷以献。英宗悦之,命置局秘阁,续其书。至是,神宗名之曰《资治通鉴》,自制《序》授之,俾日进读。

诏录颍邸直省官四人为阁门祗候,光曰:「国初草创,天步尚艰,故御极之初,必以左右旧人为腹心耳目,谓之随龙,非平日法也。阁门祗候在文臣为馆职,岂可使厮役为之。」

西戎部将嵬名山欲以横山之众,取谅祚以降,诏边臣招纳其众。光上疏极论,以为:「名山之众,未必能制谅祚。幸而胜之,灭一谅祚,生一谅祚,何利之有;若其不胜,必引众归我,不知何以待之。臣恐朝廷不独失信谅祚,又将失信于名山矣。若名山余众尚多,还北不可,入南不受,穷无所归,必将突据边城以救其命。陛下不见侯景之事乎?」上不听,遣将种谔发兵迎之,取绥州,费六十万,西方用兵,盖自此始矣。

百官上尊号,光当答诏,言:「先帝亲郊,不受尊号。末年有献议者,谓国家与契丹往来通信,彼有尊号我独无,于是复以非时奉册。昔匈奴冒顿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不闻汉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愿追述先帝本意,不受此名。」帝大悦,手诏奖光,使善为答辞,以示中外。

执政以河朔旱伤,国用不足,乞南郊勿赐金帛。诏学士议,光与王珪、王安石同见,光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也。」安石曰:「常衮辞堂馔,时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世急务,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尔。」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争议不已。帝曰:「朕意与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会安石草诏,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不敢复辞。

安石得政,行新法,光逆疏其利害。迩英进读,至曹参代萧何事,帝曰:「汉常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乎?」对曰:「宁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汉武取高帝约束纷更,盗贼半天下;元帝改孝宣之政,汉业遂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吕惠卿言:「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变者,巡守考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变者,'刑罚世轻世重'是也。光言非是,其意以风朝廷耳。」帝问光,光曰:「布法象魏,布旧法也。诸侯变礼易乐者,王巡守则诛之,不自变也。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公卿侍从皆在此,愿陛下问之。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执政侵其事。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则胥吏矣。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对,则以他语诋光。帝曰:「相与论是非耳,何至是。」光曰:「平民举钱出息,尚能蚕食下户,况悬官督责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愿取则与之,不愿不强也。」光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强,富民亦不强也。昔太宗平河东,立籴法,时米斗十钱,民乐与官为市。其后物贵而和籴不解,遂为河东世世患。臣恐异日之青苗,亦犹是也。」帝曰:「坐仓籴米何如?」坐者皆起,光曰:「不便。」惠卿曰:「籴米百万斛,则省东南之漕,以其钱供京师。」光曰:「东南钱荒而粒米狼戾,今不籴米而漕钱,弃其有余,取其所无,农末皆病矣!」侍讲吴申起曰:「光言,至论也。」

它日留对,帝曰:「今天下汹汹者,孙叔敖所谓'国之有是,众之所恶'也。」光曰:「然。陛下当论其是非。今条例司所为,独安石、韩绛、惠卿以为是耳,陛下岂能独与此三人共为天下邪?」帝欲用光,访之安石。安石曰:「光外托劘上之名,内怀附之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与国论,此消长之大机也。光才岂能害政,但在高位,则异论之人倚以为重。韩信立汉赤帜,赵卒气夺,今用光,是与异论者立赤帜也。」

安石以韩琦上疏,卧家求退。帝乃拜光枢密副使,光辞之曰:「陛下所以用臣,盖察其狂直,庶有补于国家。若徒以禄位荣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天官私非其人也。臣徒以禄位自荣,而不能救生民之患,是盗窃名器以私其身也。陛下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今言青苗之害者,不过谓使者骚动州县,为今日之患耳。而臣之所忧,乃在十年之外,非今日也。夫民之贫富,由勤惰不同,惰者常乏,故必资于人。今出钱贷民而敛其息,富者不愿取,使者以多散为功,一切抑配。恐其逋负,必令贫富相保,贫者无可偿,则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责使代偿数家之负。春算秋计,展转日滋,贫者既尽,富者亦贫。十年之外,百姓无复存者矣。又尽散常平钱谷,专行青苗,它日若思复之,将何所取?富室既尽,常平已废,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民之羸者必委死沟壑,壮者必聚而为盗贼,此事之必至者也。」抗章至七八,帝使谓曰:「枢密,兵事也,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为辞。」对曰:「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安石起视事,光乃得请,遂求去。

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宣抚使下令分义勇戍边,选诸军骁勇士,募市井恶少年为奇兵;调民造干Я,悉修城池楼橹,关辅骚然。光极言:「公私困敝,不可举事,而京兆一路皆内郡,缮治非急。宣抚之令,皆未敢从,若乏军兴,臣当任其责。」于是一路独得免。徙知许州,趣入觐,不赴;请判西京御史台归洛,自是绝口不论事。而求言诏下,光读之感泣,欲嘿不忍,乃复陈六事,又移书责宰相吴充,事见《充传》。

葵天申为察访,妄作威福,河南尹、转运使敬事之如上官;尝朝谒应天院神御殿,府独为设一班,示不敢与抗。光顾谓台吏曰:「引蔡寺丞归本班。」吏即引天申立监竹木务官富赞善之下。天申窘沮,即日行。

元丰五年,忽得语涩疾,疑且死,豫作遗表置卧内,即有缓急,当以畀所善者上之。官制行,帝指御史大夫曰:「非司马光不可。」又将以为东宫师傅。蔡确曰:「国是方定,愿少迟之。」《资治通鉴》未就,帝尤重之,以为贤于荀悦《汉纪》,数促使终篇,赐以颍邸旧书二千四百卷。及书成,加资政殿学士。凡居洛阳十五年,天下以为真宰相,田夫野老皆号为司马相公,妇人孺子亦知其为君实也。

帝崩,赴阙临,卫士望见,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所至,民遮道聚观,马至不得行,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哲宗幼冲,太皇太后临政,遣使问所当先,光谓:「开言路。」诏榜朝堂。而大臣有不悦者,设六语云:「若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徼幸希进;下以眩惑流俗。若此者,罚无赦。」后复命示光,光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乃具论其情,改诏行之,于是上封者以千数。

起光知陈州,过阙,留为门下侍郎。苏轼自登州召还,缘道人相聚号呼曰:「寄谢司马相公,毋去朝廷,厚自爱以活我。」是时天下之民,引领拭目以观新政,而议者犹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但毛举细事,稍塞人言。光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若安石、惠卿所建,为天下害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众议甫定。遂罢保甲团教,不复置保马;废市易法,所储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钱;京东铁钱及茶盐之法,皆复其旧。或谓光曰:「熙、丰旧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义间上,则祸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宗社,必无此事。」于是天下释然,曰:「此先帝本意也。」

元祐元年复得疾,诏朝会再拜,勿舞蹈。时青苗、免役、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光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折简与吕公著云:「光以身付医,以家事付愚子,惟国事未有所托,今以属公。」乃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诸将兵皆隶州县,军政委守令通决。废提举常平司,以其事归之转运、提点刑狱。边计以和戎为便。谓监司多新进少年,务为刻急,令近臣于郡守中选举,而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又立十科荐士法。皆从之。

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免朝觐,许乘肩舆,三日一入省。光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诏令子康扶入对,且曰:「毋拜。」遂罢青苗钱,复常平粜籴法。两宫虚己以听。辽、夏使至,必问光起居,敕其边吏曰:「中国相司马矣,毋轻生事、开边隙。」光自见言行计从,欲以身徇社稷,躬亲庶务,不舍昼夜。宾客见其体羸,举诸葛亮食少事烦以为戒,光曰:「死生,命也。」为之益力。病革,不复自觉,谆谆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是年九月薨,年六十八。太皇太后闻之恸,与帝即临其丧,明堂礼成不贺,赠太师、温国公,襚以一品礼服,赙银绢七千。诏户部侍郎赵瞻、内侍省押班冯宗道护其丧,归葬陕州。谥曰文正,赐碑曰「忠清粹德」。京师人罢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过车。及葬,哭者如哭其私亲。岭南封州父老,亦相率具祭,都中及四方皆画像以祀,饮食必祝。

光孝友忠信,恭俭正直,居处有法,动作有礼。在洛时,每往夏县展墓,必过其兄旦,旦年将八十,奉之如严父,保之如婴儿。自少至老,语未尝妄,自言:「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诚心自然,天下敬信,陕、洛间皆化其德,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乎?」

光于物澹然无所好,于学无所不通,惟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也。」洛中有田三顷,丧妻,卖田以葬,恶衣菲食以终其身。

绍圣初,御史周秩首论光诬谤先帝,尽废其法。章惇、蔡卞请发冢斫棺,帝不许,乃令夺赠谥,仆所立碑。而惇言不已,追贬清远军节度副使,又贬崖州司户参军。徽宗立,复太子太保。蔡京擅政,复降正议大夫,京撰《奸党碑》,令郡国皆刻石。长安石工安民当镌字,辞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府官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辞,乞免镌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于后世。」闻者愧之。靖康元年,还赠谥。建炎中,配飨哲宗庙庭。

 

历史评价

赵顼:①司马光方直。②未论别者,即辞枢密一节,自朕即位以来,唯见此人。 

吕公著:孔子上圣,子路犹谓之迂。孟轲大贤,时人亦谓之迂阔。况光岂免此名。大抵虑事深远,则近于迂矣。

文彦博:①君实作事,今人所不可及,须求之古人。②彦博留守北京,遣人入大辽侦事,回云:“见辽主大宴群臣,伶人剧戏,作衣冠者见物必攫取怀之,有从其後后以鞭扑之者。曰:司马端明邪!”君实清名,在夷狄如此。 

程颐:阅人多矣!不杂者,司马、邵(邵雍)、张(张载)三人耳。 

邵雍:①君实脚踏实地人也。②君实九分人也。

苏轼: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自少及老,语未尝妄,其好学如饥之嗜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诚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于洛,往来陕郊,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平!”博学无所不通,音乐、律历、天文、书数,皆极其妙。晚节尤好礼,为冠婚丧祭法,适古今之宜。不喜释、老,······其文如金玉谷帛药石也,必有适于用,无益之文,未尝一语及之。 

安民: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 

邵伯温:盖帝知为治之要:任宰辅,用台谏,畏天爱民,守祖宗法度。时宰辅曰富弼、韩琦、文彦博,台谏曰唐介、包拯、司马光、范镇、吕诲云。呜呼,视周之成、康,汉之文、景,无所不及,有过之者,此所以为有宋之盛欤?赵逵:司马温公不近非色,不取非财,吾虽不肖,庶几慕之。 

叶逋:守资格以用人,无若李沆、王旦、王曾、吕夷简、富弼、韩琦、司马光、吕公著之为相,然考其功效,验其人才,本朝以资格为用人之利也决矣。 

张轼:司马温公改新法,或劝其防后患,公曰:“天若祚宋,必无此事!”更不论一己利害。虽圣人,不过如此说。近于“终条理者”矣。 

朱熹:①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其好学如饥渴之嗜饮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诚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于洛,往来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乎!博学无所不通。②温公可谓智仁勇。他那治国救世处,是甚次第!其规模稍大,又有学问。其人严而正。王称:君子之用世也,惟人心,岂可以强得哉,湛然无欲,而推之以至诚,斯天下归仁矣,光以忠事仁宗,而大计以定,以义事英宗,而大伦以正,以道事神宗,而大名以立,以德事哲宗,而大器以安,方其退居于洛也,若与世相忘矣,及其一起,则泽被天下,此无他诚而已,诚之至也,可使动天地、感鬼神,而况于人乎?故其生也,中国四夷望其用,及其死也,罢市巷哭思其德,其能感人心也如此,是岂人力所致哉,自古未之有也。 

吕中:①所贵乎大臣者,非以其有过天下之材智也,必其有服天下之德望也。王安石所以变旧法之易者,以其虚名实行,足以取信于人。司马光所以改新法之易者,以其居洛十五年,天下皆期之为宰相也。然安石其权臣,温公其重臣欤。②天将禄人之国,必先祚其君子。天将以元丰为元祐,则使司马光获相于初元。天将使元祐为绍圣,则不使司马光慭遗于数岁。当是时,新法已多变夹,然君子未尽用也,小人未尽去也。公薨于今日,而党议已兆于明日。使光尚在,则君子尚有所立,必无朋党之祸,必无报复之事。一身之存亡,二百年治乱之所系也。 

王应麟:欧阳子(欧阳修)之论笃矣,而“不以天参人”之说,或议其失。司马公之学粹矣,而“王霸无异道”之说,或指其疵。信乎立言之难!

倪谦:公之在宋朝正声劲气,天下共知。

孙承恩:熙宁谏诤,忠谠切深。元佑相业,旋乾转坤。行成无伪,学几不杂。一德醇儒,百年清节。

李廷机:司马光入相,新法悉皆休。 

张燧:①司马温公为相,每询士大夫“私计足否?”人怪而问之,公曰:“倘衣食不足,安肯为朝廷而轻去就耶 ”袁石公有云:“学问到透彻处,其言语都近情,不执定道理以律人。”若公者,庶可语此矣。  ②温公《资治通鉴》稿虽数百卷,颠倒涂抹,讫无一字作草,其行己之度盖如此。 

谢肇淛:宋之人物,若王沂公(王曾)、李文正(李昉)、司马温公之相业,寇莱公(寇准)、赵忠定(赵汝愚)之应变,韩魏公(韩琦)之德量,李纲、宗泽之拨乱,狄青、曹玮、岳飞、韩世忠之将略,程明道(程颢)、朱晦庵(朱熹)之真儒,欧阳永叔(欧阳修)、苏子瞻(苏轼)之文章,洪忠宣(洪皓)、文信国(文天祥)之忠义,皆灼无可议,而且有用于时者,其它瑕瑜不掩,盖难言之矣。 

林时对:国之任相,犹室之任栋;用匪其材,鲜不颠覆。虽云大厦将倾,非一木能支;然转亡为存、图危于安,不乏斡旋补救之术。如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古来旁求爰立、或取诸梦卜、或起自屠钓,咸能光复启宇,祀夏配天。无论汉、唐、宋全盛,萧(萧何)、曹(曹参)、丙(丙吉)、魏(魏徵)、房(房玄龄)、杜(杜如晦)、姚(姚崇)、宋(宋璟),洎韩(韩琦)、富(富弼)、范(范仲淹)、欧(欧阳修)、司马诸公,克奏戡定弭宁之略。……国以一人兴,岂不诚然哉!

王夫之:①自开元以后,河北人材如李太初(李沆)、刘器之(刘安世)、司马君实者,盖晨星之一见尔。②毕仲游之告温公曰:“大举天下之计,深明出入之数,以诸路所积钱粟,一归地官,使天子知天下之余于财,而虐民之政可得而蠲。”大哉言乎!通于古今之治体矣。温公为之耸动而不能从。不能从者,为政之通病也,温公不免焉。其病有三:一曰惜名而废实,二曰防弊而启愚,三曰术疏而不逮。  ③马、吕两公非无忧国之诚也,而刚大之气,一泄而无余。一时蠖屈求伸之放臣,拂拭于蛮烟瘴雨之中,愔愔自得。上不知有志未定之冲人,内不知有不可恃之女主,朝不知有不修明之法守,野不知有难仰诉之疾苦,外不知有睥睨不逞之强敌,一举而委之梦想不至之域。群起以奉二公为宗主,而日进改图之说。二公且目眩耳荧,以为唯罢此政,黜此党,召还此人,复行此法,则社稷生民巩固无疆之术不越乎此。呜呼!是岂足以酬天子心膂之托,对皇天,质先祖,慰四海之孤茕,折西北之狡寇,而允称大臣之职者哉? 

康熙帝:司马光立朝行已,正大和平,无几微之可议。不祗冠有宋诸臣,求之历代亦不可多得。

李光地:①武侯(诸葛亮)之外,如郭令公(郭子仪)、范文正公(范仲淹)、司马温公,皆实有孟子之意。②武侯有手段,侈人以司马温公比之。温公是个好人,才具焉能比武侯?

蔡世远:才本王佐,学为帝师,诸葛武侯、陆宣公、范文正、司马文正也。 

顾栋高:唯公忠厚质直,根于天性,学问所到,诚实金石。自少至老,沉密谨慎,因事合变,动无过差。故其文不事高奇,粥粥乎如菽粟之可以疗饥,参苓之可以已病。 

石蕴玉:熟诵公名,中华外域。签判居苏,乃为亲屈。陆以湉:钱武肃王用警枕,司马温公亦用警枕,兴王、贤相勤劳正相同也。

蔡东藩:①到底安邦恃老成,甫经借手即清平。如何天不延公寿?坐使良材一旦倾。②本回叙高后垂帘,及温公入相,才一改制,即见朝政清明,人民称颂。……但司马光为一代正人,犹失之于蔡京,小人献谀,曲尽其巧。厥后力诋司马光者,即京为之首,且熙丰邪党,未闻诛殛,以致死灰复燃。人谓高后与温公,嫉恶太严,吾谓其犹失之宽。后与公已年老矣,为善后计,宁尚可姑息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