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熙二年(1191)冬天,在带湖之滨闲居了十年之久的辛弃疾,接到了南宋朝廷任命他为福建提点刑狱的诏命。翌年春天,五十三岁的辛弃疾便离开瓢泉新居,启程到福建赴任去了。
绍熙四年(1193)秋,辛弃疾加集英殿修撰,知福州,兼福建安抚使。至绍熙五年(1194)秋,始放罢,重归田里。
在福建将近三年的政治生涯,辛弃疾一如既往,忠于自己的职守,表现出认真负责的精神和雷厉风行的作风,取得了卓著的政绩。
关心民间疾苦
辛弃疾在福建期间,站在中小地主阶级立场上,采取了一系列限制大地主大官僚利益的措施,关心民间疾苦,注意减轻人民负担,做了一些有利于人民的事情。
在经济方面,他就任福建提点刑狱之后,根据福建的实际情况,向南宋朝廷提出了推行“经界”和改变盐法的建议。
南宋大官僚、豪强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十分严重,大量的土地都集中在他们手中,赋税徭役的负担却往往还是留在原业主身上,他们享有免税、免役的特权。这种不合理的情况引起了中小地主阶层,尤其是广大农民的不满。他们强烈要求清理土地所有权和按地亩负担赋役——这就是所谓“经界”。
南宋政府为了均赋,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绍兴初年,曾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经界”。经界之后,赋役不均的现象虽稍有改变,但经界既不彻底,又不能持久。如浙江余姚县自经界之后不过十年,就“力物走弄,以及一半”〔1〕。可见在封建社会里,企图限制封建特权,减轻农民负担的任何措施,总是难以推行的。
绍兴经界,唯有闽南汀、漳一带,因当时有何白旗起义,没有实行,因此,赋役不均的情况,比之别处,更为严重。在辛弃疾之前,福建有些代表中小地主阶层利益的官吏,就曾向南宋朝廷建议过推行经界,并颁布了有关法令。但由于大官僚大地主阶级的反对和破坏,经界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推行,而且上述的那一流弊反愈演愈烈。赵汝愚在一篇奏章中说:
有税者未必有田,而有田者未必有税。比岁诸县逃亡者众,有司窘于调度,不肯为之从实倚阁,遂将逃亡税赋均及见存邻保。邻保又去,则辗转及之贫弱之民,横被追扰。其间却有豪猾之家,不纳租赋。一强者为之倡首,则群弱者从而附之。至有一乡一村公然不肯纳常赋者。
——《历代名臣奏议·论汀赣盗贼利害奏疏》
这就是辛弃疾就任福建提点刑狱时,福建农村赋役不合理的真实情况。
南宋时,福建八州的盐法是不同的。上四州建宁、南剑、汀州、邵武不产盐,主要实行官运官卖法;下四州福州、泉州、漳州、兴化为产盐之地,则主要实行“钞盐法”,即令盐商向政府缴纳一定数量的盐税,使盐商获得贩卖相应数量食盐的许可。官运官卖法存在着种种流弊,相比之下,“钞盐法”较为符合人民的要求。乾道八年(1172)正月二十五日新提举福建路市舶陈岘的奏语中言及两种盐法的利弊:
福建路海口、岭口、涵头三仓,祖额岁买盐一千九百七十六万七千五百斤,自元丰三年转运使王子京建搬运盐纲之法,后来州县奉行,积渐生弊,一则侵盗而损公,二则科买而扰民,至今尤甚。且天下皆行钞法,于官则可计所入而无侵渔之弊,于民则便于兴贩而免科买之患,公私之利甚情,今独福建受此运盐之害,岂可不行钞盐法以革之乎?
——《宋会要·食货》
官运官卖法既是存在着这许多流弊,而多数官吏对此又全然不顾,这就给实行官运官卖法的上四州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祸患。辛弃疾去做福建提点刑狱的时候,福建上四州还是实行官运官卖法。
辛弃疾就任之后,了解到不合理的赋役和官运官卖的盐法给人民,尤其给汀州人民带来很大损害,汀州人民又强烈要求行“经界”,行“钞盐”,于是,他便于绍熙三年(1192)上书给宋光宗,提出了“因民所欲行之”的主张,建议在汀州推行“经界”,改行“钞盐法”。他说:
天下之事,因民所欲行之,则易为功。漳、泉、汀三州皆未经界,漳、泉民颇不乐行,独汀之民,力无高下、家无贫富、常有请也。且其言曰:“苟经界之行,其间条目,官府所虑胃将害民者,官不必虑也,吾民自任之。”其言切矣。故曰经界为上。
其次莫若行盐钞。盐钞利害,前帅臣赵汝愚论奏甚详,臣不复重陈。独议者以向来漕臣陈岘固尝建议施行,寻即废罢;朝廷又询征广西更改盐法之弊;重于开陈。其实不然。广西变法,无人买钞,因缘欺罔。福建钞法才四阅月,客人买钞几登递年所卖全额之数。止缘变法之初,四州客钞辄令通行,而汀州最远,汀民未及搬运而三州之贩盐已番钞入汀,侵夺其额,汀钞发泄以致少缓。官吏取以借口,破坏其法。今日之议,正欲行之汀之一州,奈何因噎而废食耶?故曰钞盐次之。
——《论经界盐钞札子》
这个札子围绕着“经界”、“钞盐”的问题,论述了“天下之事,因民所欲行之,则易为功”的道理。这是他任各地地方长官时所力求实施的原则。
除建议推行“经界”和“钞盐”之外,辛弃疾在福建安抚使任内,还像《九议》中所说的那样,革新理财,注意节省浮费,把人力物力集中使用于抗战,解决了福建多年来无法解决的财政困难。
南宋政府的投降主义集团不顾国家民族的存亡,对金妥协投降,大量纳银纳绢,对内则强取豪夺,肆意挥霍。据记载,南宋初,有一支居住在福州的赵姓皇族宗室,总共不足二百人,每年即需耗费三万贯的巨资〔2〕。同时,福州养着数量较多的军队,也需要很大数量的钱款和粮食。但福建山多,“土狭民稠”,粮食既不敷需用,也难以负担以上繁重的开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辛弃疾革新理财办法,尽量节省浮费,设置一所“备安库”,把节省下来的银钱全部储存在库内。几个月的时间,库中所存便已满五十万贯,并“以备安钱籴二万石”粮食〔3〕,做到了有备无患。这就为国家积累了财富,加强了抗金战争的力量。
在政治方面,辛弃疾对中下层人民采取安抚的方针。汀州曾发生疑狱,长期不得解决。辛弃疾到任后,立即委派上杭令鲍粹然去调查处理,避免了一场诬陷人民的冤狱。他又委派福清县主簿傅大声审讯长溪县的囚犯,后来,他亲自去审问,结果,释放五十余人。顽固派表示反对,他毫不理睬。辛弃疾处理这种问题,总是务从宽厚。楼钥在其所撰制词中总述辛弃疾在福建任内的治绩时说:“比居外台,谳议从厚,闽人户知之。”〔4〕他的这一方针得到人民的欢迎和拥护。
在发展教育事业方面,辛弃疾也是比较注意和关心的。在福州时,他曾修建福州郡学,为人民创造学习的条件,为教育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论奏长江上游的军事防御
福建任职期间,辛弃疾在军事上的作为,主要是以其卓越的军事才识,论奏长江上游的军事防御部署。
绍熙三年(1192)底,宋光宗忽然决定要召见辛弃疾。诏书到了福州,辛弃疾不顾新年将至,决定立即启行。行前,在闲退家居的陈岘为他饯行的一次宴会上,写了一首词,抒写他这次被召见的心情:
长恨复长恨,裁作短歌行。何人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余既滋兰九畹,又树蕙之百亩,秋菊更餐英。门外沧浪水,可以濯吾缨。一杯酒,问何似,身后名。人间万事,毫发常重泰山轻。悲莫悲生离别,乐莫乐新相识,儿女古今情。富贵非吾事,归与白鸥盟。
——《水调歌头·壬子三山被召,陈端仁饮饯席上作》
仕途上的坎坷不平,给辛弃疾的教训够多的了。为了抗战驱敌,他做了多方面的努力,结果却是屡遭打击陷害,赋闲家居。那些投降派软骨头反可青云直上,身居要位。这种“毫发常重泰山轻”的不合理现实,怎能不使辛弃疾悲哀而又愤慨呢!此次赴行在召对,谁知是一种什么情况?
辛弃疾在途中度过了新年,于正月四日抵建宁。宋光宗在便殿召见了他。当时,他发表了《论荆襄上流为东南重地》的登对札子。《札子》首论荆襄上流为东南重地的理由:
自古南北之分,北兵南下,由两淮而绝江,不败则死;由上流而下江,其事必成。故荆襄上流为东南重地,必然之势也。
他认为加强荆襄地区的守备,是南宋朝廷所在地江浙一带安全的保证。他又进一步提出,“荆襄合而为一则上流重”的主张,并且指出“上流轻重”,是南北成败的关键。
当时,许多有识之士都认识到荆襄地区的重要战略意义,提请南宋朝廷加强守备。陈亮指出:
荆襄之地,……况其东通吴会,西连巴蜀,南极湖湘,北控关洛,左右伸缩,皆足为进取之机。今诚能开垦其地,洗濯其人,以发泄其气而用之,使足以接关洛之气,则可以争衡于中国矣。
——《上孝宗皇帝第一书》
鄂州诸军都统制吴拱也有类似论述:
荆南为吴、蜀之门户,襄阳为荆州之藩篱,屏翰上流,号为重地,若弃之不守,是自失其藩篱也。况襄阳依山阻江,沃壤千里,设若侵犯,据山以为巢穴,如人扼其咽喉,守其门户,则荆州果得高枕而眠乎?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二
这就说明,辛弃疾关于荆襄上流为东南重地的论奏,代表了主战派人士的普遍认识,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然而,如何加强荆襄地区的守备呢?他针对当时上流之备“犹泛泛然未有任陛下之责者”的实际情况,提出必须委以帅臣,统一指挥,负责那里的守备。具体做法是:
自江以北,取襄阳诸郡合荆南为一路,置一大帅以居之,使壤地相接,形势不分,首尾呼应,专任荆襄之责;自江以南,取辰、沅、靖、沣、常德合鄂州为一路,置一大帅以居之,使上属江陵,下连江州,楼舰相望,东西联亘,可前可后,专任鄂渚之责。
这样,属任既专,守备自然就坚固了。辛弃疾的挚友陈亮,也反复强调这一点,主张“精择一人之沈鸷有谋、开豁无他者,委以荆襄之任”,他认为这样经过数年的努力,“则国家之势成矣”〔5〕。在《中兴论》中,陈亮又一次力请皇帝这样做。辛弃疾这次召对途中,在浙东曾与陈亮会面,关于南宋的守备,他们想必是交换过意见的。
最后,《札子》对宋光宗提出殷切希望:
愿陛下居安虑危,任贤使能,修车马,备器械,使国家有屹然金汤万里之固,天下幸甚!社稷幸甚!
辛弃疾在这里向宋光宗提出了三方面的问题。其一是希望宋光宗要做好打仗的精神准备,所谓“居安虑危”就是这个意思。这是他一贯的主张,其早年上孝宗的《美芹十论》和上虞允文的《九议》都曾提出这个问题。其二是要做好打仗的组织准备,所谓“任贤使能”,就是要任用那些有才能的主战派人物,主持朝廷的军机要务;当然辛弃疾是把自己放在“贤能”的主战派之列了。其三是希望朝廷做好打仗的一系列物质准备。尽管辛弃疾的论奏如此周密,但并没有引起宋光宗和在朝文武大臣的注意和采纳。辛弃疾抗金驱敌的努力,又一次付之东流。
这次召对之后,辛弃疾被留在南宋行朝做太府少卿。半年之后,朝廷又提升他的职名为集英殿修撰,并派他去做福州知州兼福建安抚使。
辛弃疾考虑到福建一路的安全,又想重操编练军队的旧业。福州滨海,经常有“海盗”出没,辛弃疾尝叹曰:“福州前枕大海,为贼之渊,上四郡民,顽犷易乱,帅臣空竭,缓急奈何?”〔6〕为了维持治安,防御“海盗”的侵扰,加强军事防守力量,辛弃疾决定打造一万副铠甲,招募强壮,扩充队伍,严加训练,使其成为一支强有力的军队。应该指出的是,辛弃疾所说的“盗”、“贼”,大都是当时被逼造反的农民和渔民。他建军是为了对付这部分造反者,维护赵宋王朝的封建秩序。显然,这表现了辛弃疾的地主阶级立场。
辛弃疾在福建的所作所为,引起了贪官污吏的忌恨。这勾起了他对宦途的厌倦,他又打算归耕农村了。可是不解事的儿子却以田产未置阻止他这样做。辛弃疾因之赋词斥骂:
吾衰矣,须富贵何时。富贵是危机。暂忘设醴抽身去,未曾得米弃官归。穆先生,陶县令,是吾师。待葺个园儿名“佚老”,更作个亭儿名“亦好”,闲饮酒,醉吟诗。千年田换八百主,一人口插几张匙。便休休,更说甚,是和非。
——《最高楼》
果然,南宋朝廷的谏官们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弹劾他了。绍熙五年(1194)七月,左司谏黄艾以“残酷贪饕、奸赃狼藉”〔7〕的罪名,对他提出弹劾,使他福州守和福建安抚使的官职全被罢免,原先的集英殿修撰也降为秘阁修撰。罢官之后不久,他便回到江西上饶的带湖之滨。庆元元年(1195)十月,御史中丞何澹又对他提出弹劾。弹章中说他“酷虐裒敛,掩帑藏为私家之物,席卷福州,为之一空”〔8〕。结果他的秘阁修撰也被撤销。庆元二年九月,他们又以“赃汗恣横,唯嗜杀戮,累遭白简,恬不少悛”〔9〕的罪名,连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的名誉职也给罢掉了。
【注释】
〔1〕王十朋《梅溪集》卷二十五,《定夺余姚县和买》。
〔2〕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大宗正司两外宗废置》条。
〔3〕《宋史·辛弃疾传》。
〔4〕《攻媿集·太府卿辛弃疾集英殿修撰知福州制》。
〔5〕《上孝宗皇帝第一书》。
〔6〕《宋史·辛弃疾传》。
〔7〕《宋会要·黜降官》。
〔8〕《宋会要·黜降官》。
〔9〕《宋会要·黜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