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隆兴“任责荒政”

淳熙七年(1180)底,辛弃疾奉调从湖南到江西,任隆兴府(今南昌市)知府兼江南西路安抚使。

这一年,江西发生了严重的旱灾,粮食歉收。入冬以来,民间大饥,粮荒严重,奸商囤积居奇,致使物价飞涨。他的前任张子颜离职前即在举办荒政。南宋政府为什么在江西处于这种关键时刻还要易帅,今已无从知道。但此次调辛弃疾来江西,恐是鉴于他在滁州、湖南表现出的非凡才能和卓越胆识,希望他能像在滁州和湖南那样,扭转颓势,挽救危局。所以在调辛弃疾的诏令中明确提出是要他到隆兴府“任责荒政”〔1〕的。

辛弃疾到任后,发扬雷厉风行的作风,有条不紊地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救荒措施。首先,面对粮荒引起的混乱,他在隆兴府境内的大街上张贴告示:

闭粜者配,强籴者斩。

八字的告示一方面强制囤积粮食的奸商把所囤粮食全部粜卖出来,否则便要受到流配的处分,从内部挖掘粮源以救灾;另一方面,又不许缺粮户去抢劫囤粮户的粮食,否则就要受到杀头的处分。这一措施既制止了奸商的投机倒把活动,稳定了粮价,也消灭了因粮荒而产生的骚乱现象,稳定了社会秩序。

接着,他又行使一路帅臣的职权,命令全部取出公家的官钱、银器,召集当地的官吏、儒生、商贾、市民在一起,让他们推举出有才干而又忠实的人,领借钱物,令其到丰收区购运粮米,官家不取利息,限期月底将粮米运至城下发粜。于是,载运着粮米的大批船只按时聚集城下,粮价从而大落,人民都获得了足够的粮食。

当时,邻近的信州(今江西上饶)也遇灾荒,粮米奇缺。信州知州谢源明听说辛弃疾派人四处购买了大批粮米,便向隆兴府商量借米救助信州人民。辛弃疾的幕僚表示不同意,他却说:“均为赤子,皆王民也。”便把米船的十分之三拨给信州,使信州人民及时地得到了救助。

由于辛弃疾采取了这些救荒措施,使隆兴人民平安地度过了荒年,人民没有大量死亡,也没有发生严重事件。因此,“帝嘉之,进一秩”〔2〕。淳熙八年(1181)秋,南宋政府把他的官阶由宣教郎提升为奉议郎,以示奖励。

湖南任职以来,辛弃疾在充任方面大吏时,表现出的任事果决,敢作敢为,刚正不阿的作风,博得了中小地主的赞赏,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同时,也招惹来大地主大官僚顽固派的忌恨与反对。他们捏造罪名,造谣污蔑,广造舆论,对辛弃疾极尽打击陷害之能事。当时的理学家陆九渊攻击他“自用之果,反害正理,正士见疑,忠言不入”〔3〕。南宋朝廷的监察御史王蔺代表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对他提出弹劾,说他“奸贪凶暴,帅湖南日,虐害田里”〔4〕,又攻击他“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5〕。中书舍人崔敦诗草落职制命也污蔑他“肆厥贪求,指公财为囊橐,敢于诛艾,视赤子犹草营”。因辛弃疾没有理会枢密院停建飞虎军营栅的命令,而被指责为“凭陵上司”〔6〕

本来,这年十一月,南宋政府已经宣布辛弃疾改任两浙西路提点刑狱的诏命。但是,由于王蔺等人的弹劾他便落职了。此时,带湖新居业已建成,落职后的辛弃疾便回到了带湖家中,开始了南渡以来的第一次农村闲退生活。

【注释】

〔1〕《宋史·辛弃疾传》。

〔2〕《宋史·辛弃疾传》。

〔3〕《象山集·与徐子宜书》二。

〔4〕《宋会要·职官门·黜降官》。

〔5〕《宋史·辛弃疾传》。

〔6〕《西垣类稿·辛弃疾落职罢新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