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文化产业创新路径研究
1.4.2.4 四、强化政府产业主导作用,制定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四、强化政府产业主导作用,制定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政府主导是区域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主要驱动力之一,是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因此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协调相关部门统一行动,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业主开发”的产业发展思路,是实现江苏区域文化与旅游经济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江苏省是著名的文化大省,各地市丰富的文化资源为旅游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源基础,具有文化旅游发展的天然优势。各地区政府部门要把旅游产业放在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地位,通过旅游规划、招商引资、产品促销、市场监管、政策扶持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文化发展,旅游先行,旅游经济的发展对文化又有较好的反哺作用,在苏州、南京、无锡、常州等旅游经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不仅要引导旅游盈利资金用于文化保护,确保地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还要充分利用旅游产业的带动效应,鼓励和引导旅游业与文化演艺,动漫影视,文化出版,文化娱乐等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从而带动区域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文化管理部门和旅游管理部门应紧密配合,积极发挥其行政管理职能,着力于规范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协调内外各方关系,为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结合发展提供较好的政策环境。旅游部门应联合文化部门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制定系统科学的文化资源旅游开发规划,积极引导资金进行项目开发,并监督实施情况;同时组织对外宣传促销,抓行业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人才培训、信息交流、统计工作等。

政策支持是引导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减免税费、简化审批手续、土地转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重点引导资金投向文化旅游开发,促进旅游企业向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使文化旅游产业结构向更合理、更均衡的方向发展,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具体可采取如下政策:①积极的融资政策。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积极作用,多方面推动文化旅游业的产业化进程。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应摒弃地方保护主义的利益理念,选择各种有利的政策措施,吸引多种经济成分资金进入;可以采取股票上市、项目融资、股权置换、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②优惠的税收政策。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调动文化旅游开发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内外资开发文化旅游项目,提倡文化旅游的文化反哺效应,文化旅游企业所得税可实行先征后退,作为文化保护基金,用于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③优惠的土地政策。加大对旅游项目用地政策的扶持力度,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发展用地,对重大旅游项目要在用地上给予支持;④人才吸引政策。与江苏省内相关旅游院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快培养旅游人才,实施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引进高层次文化旅游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