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苏省文化产业统计分析
(一)地域分析
江苏围绕“强富美高”的建设目标,出台了多项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3488亿元,对GPD贡献度接近5%;全省三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达6819家,吸纳就业116.14万人,分别增长了5.98%和5.28%;资产总计达11329.85亿元,增长率达21.9%;所有者权益为526.89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17.33%。这些数据都表明江苏文化产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断增强。
在省政府积极引导下,各市出台一系列扶植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纷纷将文化产业视为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产业,已经产生较好成效。南京市文化法人单位、总产总计和营业收入最高,可能与南京作为六朝古都、省会城市拥有较强的文化资源吸引能力有关;苏州市从业人员数量、所有者权益、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最高,这可能与比较发达的经济文化有关。南京、连云港、泰州和盐城4市文化产业增长率较高,淮安文化产业增长情况不容乐观,多项指标出现负增长。苏南地区文化产业规模最大,多项指标在全省文化产业中占比均超过50%,苏中与苏北文化产业规模比较接近,但苏北略高于苏中,可能与苏北包含的区域、企业更多有关。
(二)所有制分析
2015年,全省三上文化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954家,占总量的8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25家,占总量的4.8%;外商投资企业540家,占总量的7.9%。在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242家,民营等其他经济形式企业5712家,占总量的95.9%。从企业数量上来看,三上民营企业已成为江苏发展文化产业的主力。
全省三上文化法人单位中,私营企业从业人数44.12万人,占总量的38.04%;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数23.96万人,占总量的20.6%;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吸纳大量社会从业人员。2015年,私营企业资产总计2428.7亿元,所有者权益达到1114.4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000.2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了11.52%、14.61%和17.57%,在各种所有制形式中,对全省经济的贡献名列前茅。
(三)行业分析
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共同组成文化产业。2015年,江苏省三上文化产品的生产法人单位数量达到3881家,较上一年增长了9.08%,占总量的56.9%,对全省文化产业的贡献略占优势;而全省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从业人员67.6万人,占总量的58.23%,资产总计达到6093.75亿元,较上一年增长了21.29%,占总量的53.78%,营业收入高达9021.98亿元,较上一年增长了28.85%,占总量的72.44%,对全省文化产业的贡献高于前者。这两部分又包含十个文化产业大类。
文化用品的生产法人单位最多,达到1794家,占总量的26.3%,从业人员为45.77万人,占总量的39.4%,资产总计4511亿元,占总量的39.82%,营业收入7055.92亿元,占总量的56.66%,利润总额283.10亿元,占总量的37.44%,这些绩效都表明文化用品的生产产业规模最大,对全省文化产业的贡献最高;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位列第二;文化艺术服务各项绩效结果较低,产业规模最小。十大类文化产业都在不断增长;其中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产业法人单位数量、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增长最快,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产业从业人员增长最快,达到30.5%。
重点以上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占比最高,这可能与产业结构升级、服务业受到更多关注有关,2015年江苏该类产业法人单位增长了8.9%,远高于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批零业的法人单位增长水平;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的资产总计占比最高,这体现了文化制造业作为传统文化产业的重要地位以及对促进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