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专家谈琵琶演奏练习的技巧与方法

专家谈琵琶演奏练习的技巧与方法

练琴要注意方法,要从慢练起,从严要求,各个击破,随时检验,要做到有目的的练琴。

每个指法的演奏方法,来自传统,来自实践。正确的演奏方法,是在一代代师承传授中不断实践,不断创造,不断总结的结果,而不是凭某个人的演奏习惯引申到理论上来的。因此,对一些基本而常用指法的演奏方法,并没有新旧之分。实践证明,有了方法,既不会产生职业病,也易于在较短的时间内练好所练指法的基本功。

在练习某一指法或某一首乐曲时,切忌“性急贪多”,而要“从慢练起,各个击破”。从慢练起,是指把练习的速度放慢一些,在较慢的速度中便于把各项练习要求注意好;各个击破是指各项要求要分别练习。例如在练习“轮”时,所要注意的方面是很多的:每个手指的发音量要相仿;音色要相仿;时值要相等;噪音要少等。为了做到上述各项要求,除根据自己的手的生理条件,还需注意手臂、手腕、手背的姿势;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各个手指在轮弦时不同的运动姿势和不同的力度;指甲接触时应成何种角度;指甲与弦接触的瞬间才用一下力来弹弦发音;指甲触弦发音后立即做相对的放松;指甲触弦发音后手指的运动方向与姿势;五个手指指甲在弦的哪个部位上触弦发音;用哪些关节来运动等。在初练时不可能全面地照顾好这些要求,如果心急贪多,把这些要求合在一起练习,只会顾此失彼,欲速而不达,质量既差,也易产生各种弊病。

在练习某一基本功时,必须随时检验。如在运用各个击破的练习方法中,容易把注意力集中在所要击破的某一项或某两项要求上,而忽略了已经练习过或已经击破过的各项要求。如不随时检验,就会前功尽弃。因此,必须练习已经击破了的项目,使其达到熟练与巩固的地步,这样,既可避免前功尽弃的后果,也能在击破下一个项目的练习中带来方便。

所以,在运用各个击破方法的练习过程中,必须明确练到何种程度时,才算真正地做到了“击破”,才能加练其他各项要求,这个问题很重要,必须掌握好。

在基本功的训练中要从难从严。例如弹挑类的“弹挑”、“夹弹”、“滚”,拇指、食指两指发音量要相同、音色相仿,而发音快速紧密的“滚”最难。练习时,就须严格地要求滚弦时手形姿势与运动方法的正确性,同时把这种正确的手形姿势与运动方法练成习惯。又如在弹挑类的发音音量方面,强的音量最难,极弱的音量稍难,中等的音量最易。在练习时,就须把最难的(能使发出强音量的)方法首先练好,在练好能发出强音量的基础上,再去练习稍难的极弱的音量控制方法。再如每条练习或练习曲在技术训练方面的程度必须超过一般乐曲中的难度,因为如果练习的难度不高,尽管做了很多练习,演奏乐曲时仍然会感到困难。因此,我们在练习各种基本功时,要把最难控制的方法给予高度重视,严格要求,首先练好。

关于如何安排好练琴的问题,可在时间与项目两者之间做出合适的安排。例如在初学琵琶时,可将基本指法的练习时间安排得多一些;对基本功的掌握已达到一定程度时,可将乐曲的练习时间安排得多一些。

在练习基本指法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做出妥善而恰当的安排。例如,轮类占用多少时间,弹挑、夹弹、滚类占用多少时间,其他指法占用多少时间等。对同一种基本指法,不能长时间连续不断地练习,应该在时间上有一个限度。一般应在连续练习了15分钟时,改练其他指法,以免手指在同一种运动方式的过久练习中,疲劳过度而引起职业病,同时,应注意两手放松与速度由慢渐快的两项方法。

在练习乐曲时,宜将新学曲目与复习曲目分别订出练习计划。新学的曲目,初练时必须从慢练起。即使是快速的乐曲,也要从慢练起,并应将全曲的练习与某些乐句、乐节、小节的单独练习作互相配合。因为,如果只做全曲的练习,不抽出某些在技术上还未过关的部分作单独练习,当奏到这些还未过关之处时,必然产生龃龉,影响了全曲的完整性。同样只练习某些在技术上还未过关之处,不做全曲的练习,当需要听这首乐曲的音乐效果时,也不能做出完整而熟练的演奏。复习的曲目,必须分别出哪些是已经熟悉的曲目,哪些是已经巩固了的曲目。因为,当我们学习一首乐曲时,初学时只能看作“学会”而已。学会演奏之后,在不断的练习中,逐渐达到“熟练”的阶段。对已经很熟练的乐曲,再在不断复习中,才能达到“巩固”的程度。因此,在练习基本指法与学习新曲目的同时,可将熟悉了的曲目,每天练习两三遍;已经巩固了的曲目,隔几天练习几遍,以使不至于犯练了新的,忘了旧的,学了新的,丢了旧的等通病。这样才能在练琴时间不多的情况下,既不挤掉复习旧曲的时间,又能保证基本指法与新曲目的练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