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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与创业
1.10.9.1 7.7.1 注意创业形式的选择
7.7.1 注意创业形式的选择

个人创业可以选择的法律形式主要有:申请登记从事个体工商户,设立合伙企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各自承担的责任形式是不一样的。注册个体工商户对资金没有法定要求,其经营收入归公民个人或家庭所有。其中,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偿还;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偿还。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先用合伙企业财产抵偿,在抵偿不足时,由合伙人以其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风险较大。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如果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创业初期,建议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以降低创业风险。

在个人创业过程中大多投资人都把企业当然的认为是自己的,企业的钱也是自己的。但是在公司制度中这种意识是危险的,公司是独立的,已经脱离投资人的独立的“人”。如果使公司和自己的钱分不清的话,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有可能还会涉及挪用资金罪等刑事案件。尤其在一人公司中,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投资人要把企业和个人财产分开,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