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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来自两会的声音
1.6.7.5 严琦:加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力度
严琦:加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陶然居饮食文化集团董事长严琦在建议中说,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是事关老百姓舌尖上安全的一项基础技术保障工程,也是促使农产品流通方式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更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明确监管责任。

随着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从2010年开始,商务部着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与之密切相关,农业部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力度。特别是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覆盖全国、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其中针对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提出“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

对照该文件要求,目前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尽管取得长足进步,但仍存在若干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花大力气加以解决,主要有:

一是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衔接不够。以猪肉为例,农业部在生产环节与商务部在流通环节的可追溯标准存在差异,信息交换与共享不畅,导致无法全过程追溯。二是缺乏全国统一的追溯平台建设。不同部门各自为政,各个地区分头建设,从田间到餐桌没有打通,没有像审计署的金审工程那样全国统一推进,既导致资源浪费,又导致不利于监管,更增加了生产者成本和消费者查询的难度。三是追溯体系的后期维护投入严重不足。重建轻管,头重脚轻,建成后维护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稳定的渠道来源和可靠的资金保障,导致有的地方花大力气建成的追溯体系形同虚设。四是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参与意愿不强。对农业生产者特别是小规模农户而言,参与追溯既麻烦又花成本,且不一定能够卖出好价钱,这种情况下缺乏参与动力。即使参加了,也存在弄虚作假,如蔬菜的休药期、用药安全间隔期、违禁投入品使用等信息的录入,全凭生产者自觉,很难保证真实性。五是消费者接受程度低。消费者对追溯肉类蔬菜好处的认识不够,对查询设备如何使用十分陌生。绝大多数消费者没有主动索取可追溯小票的意识。六是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参与追溯、弄虚作假等行为缺乏惩处措施,强制约束力明显不够。

为此建议如下:一是尽快理顺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乃至运输环节,推出全国统一的追溯体系建设标准和方案。二是增加资金投入。运行和维护资金由谁投,要有明确说法;要增加对配套设备与技术的资金支持。三是加大对生产者的补贴,提高他们参与追溯的积极性。也可考虑在消费环节对终端消费者进行直补,提高主动消费可追溯肉类蔬菜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宣传,提高查询便利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让消费者能够方便查询追溯信息,并可考虑采取抽奖等措施,吸引公众广泛参与。五是加强对追溯信息真实性的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可追溯肉类蔬菜的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完整。还可考虑探索生产流通不同环节的相互监督。六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高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的强制力。

(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