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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急救与突发事故处理
1.8.7.2 二、原因
二、原因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生熟交叉污染。如熟食品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或被与生的食品原料接触过的表面(如容器、手、操作台等)污染,或接触熟食品的容器、手、操作台等被生的食品原料污染。

(2)食品贮存不当。如熟食品被长时间存放在10 °C~60 °C之间的温度条件下(在此温度下的存放时间应小于2小时),或易腐原料、半成品食品在不适合温度下长时间贮存。

(3)食品未烧熟煮透。如食品烧制时间不足、烹调前未彻底解冻等原因使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未达到70 °C。

(4)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品。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是带菌者,操作时通过手部接触等方式污染食品。

(5)经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未彻底再加热至中心温度70 °C以上。

(6)进食未经加热处理的生食品。

(二)化学性食物中毒常见原因

(1)作为食品原料的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或生长环境中,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如蔬菜中的农药、猪肝中的瘦肉精等。

(2)食品中含有天然有毒物质,食品加工过程未去除。如豆浆未煮透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未彻底去除,四季豆加工时加热时间不够使其中的皂素等未完全破坏。

(3)食品在加工过程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如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

(4)食用有毒有害食品,如毒蕈、发芽马铃薯、河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