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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急救与突发事故处理
1.6.3.5 五、现场心搏、呼吸骤停的判断
五、现场心搏、呼吸骤停的判断

绝大多数病人无明确先兆症状,常突然发病。少数病人在发病前数分钟至数十分钟有头晕、乏力、心悸、胸闷等非特异性症状。心搏骤停的临床表现以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的症状最为明显。心搏骤停的主要临床特点:

(1)突然倒地和/或突然意识丧失或伴有短阵抽搐。抽搐常为全身性,持续时间长短不一,可长达数分钟。多发生于心搏骤停后10秒以内。

(2)面色苍白或转为发绀。

(3)大动脉(颈动脉和股动脉,婴儿可为肱动脉)搏动消失。

(4)瞳孔散大。

(5)呼吸停止。呼吸慢而且断续或停止,呼吸可能呈叹息样,多发生在心搏骤停后20~30秒。

注意事项:在现场识别和急救时,应分秒必争,充分认识时间的宝贵,不应要求所有临床表现都齐全时才肯定诊断,不要等待听心音、测血压和心电图检查而延误识别和抢救时机。整个判断发生心搏骤停的时间必须在10秒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