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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急救与突发事故处理
1.5.2.4 四、现场急救的注意点
四、现场急救的注意点

(1)保持冷静,增强伤者信心。现场急救要做到急而不乱、忙而不慌、疏而不漏,平稳有序。

(2)评估现场,确保安全。在紧急情况下施救者通过对现场的实地感受,通过眼睛观察、耳朵听声、鼻子闻味等手段,对异常情况做出判断。遵循救助程序,用现场的人力和物力实施救助,加强现场组织指挥,执行有关抢救预案,对现场伤员进行分流、搬运和运送、转送。

(3)估计伤者人数,决定处理的优先次序。沉着大胆、救命为先、治伤为辅、科学判断。

(4)向伤者表明自己是急救员或曾经接受过急救培训。

(5)在救助年纪小的伤者时,急救人员必须先向儿童及其家属表明身份,以消除误会,增加信心。

(6)如伤者意识不清,应请旁人代打电话报警及拨打“120”,急救志愿者则尽快为伤者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术。

(7)如伤者意识不清,并怀疑脊椎骨折,在呼吸道不畅的情况下,急救人员应小心用压额提颏法确保呼吸通畅。

(8)如非必要,不应给伤者任何饮食或药物。

(9)保存一切警方可能需要的现场证据。

(10)出于对个人的法律保护,最好在第一时间拨打“120”及“110”,或在有第三人作证的情况下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