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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急救
1.16.3.2 二、地震灾害
二、地震灾害

凡是由地震所引起的灾害,统称为地震灾害。地震灾害包括直接的灾害和间接的(或次生的)灾害两大类。直接地震灾害是指地震发生时地面强烈震动并形成地面裂缝和变形引起建筑物损坏和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间接地震灾害是指由于强烈地震造成的次生灾害,如因山体崩塌形成的滑坡、泥石流,因水坝决口造成的水灾,因电线短路、煤气管道泄漏引起的火灾,地震谣言造成的社会心理影响等。次生灾害的损失有时也很严重。

地震灾害的发生往往很突然且严重,同时伴有大批伤员,多发伤多见。地震造成的人员伤害主要是由房屋倒塌所造成的人体砸伤、压伤,头、胸、腹、四肢、脊柱均可受伤。还有因血凝块和组织移位造成的窒息、挤压综合征、休克、外伤感染、饥饿和缺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