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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急救
1.10.7.3 三、判断要点
三、判断要点

癫痫可见于各个年龄段。儿童癫痫发病率较成人高,随着年龄的增长,癫痫发病率有所降低。进入老年期,由于脑血管病、老年痴呆和神经系统退行性病变增多,癫痫发病率又见上升。由于异常放电的起始部位和传递方式的不同,癫痫发作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根据临床表现,癫痫发作可分为部分性发作和全面性发作。

(一)部分性发作

根据是否伴随意识障碍,部分性发作可分为简单部分性发作和复杂部分性发作。

(1)简单部分性发作:是指因脑的局部皮质放电而引起的与该部位的功能相对应的症状。这些症状可分为以下四组:①局部运动症状,如口角、肢体末端抽动;②局部感觉症状,如口角、肢体末端麻木或针刺感;③自主神经症状和体征,如面部或全身苍白或潮红、多汗、呕吐、腹鸣等;④精神症状,如记忆扭曲、情感异常、幻觉或错觉。病人意识清楚,若发作范围扩及全身,可伴意识丧失。发作持续时间短,一般不超过1分钟,起始与结束均较突然。

(2)复杂部分性发作:指发作时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表现为突然动作停止、两眼发直、叫之不应、不跌倒、面色无改变。有些患者可出现自动症。自动症为一些不自主、无意识的动作,如舔唇、咂嘴、咀嚼、吞咽、摸索、擦脸、拍手、无目的地走动、自言自语等。患者发作过后不能回忆。

(二)全面性发作

全面性发作的临床形式多样,最初表现为抽搐性发作或非抽搐性发作,多伴意识障碍。

(1)全面性强直-阵挛性发作(大发作,俗称“羊痫风”):以意识丧失、双侧肢体强直后紧接着有阵挛的序列活动为主要临床特征。半数患者有先兆症状,如头昏、精神错乱、上腹部不适、视听和嗅觉障碍。发作时(强直期),有些患者先发出尖锐叫声,后因意识丧失而跌倒,有全身肌肉强直、呼吸停顿、嘴巴紧闭、两眼上翻等表现。一般发作持续数秒至半分钟后,转而进入阵挛期。阵挛期时,全身肌肉有节律地强烈收缩,阵挛性抽搐逐渐加重,历时数十秒钟,然后呼吸恢复,口吐白沫(如果舌被咬破,则会出现血沫)。部分患者伴有小便失禁,抽搐后全身松弛或进入昏睡状态(痉挛后期)。此后意识逐渐恢复。一次发作持续2~3分钟,长者可达7~8分钟。

(2)失神发作(小发作):以突然发生和突然中止的意识丧失为特征。表现为短暂(数秒钟)的意识障碍或丧失,而无全身痉挛现象。典型失神发作表现为突然发生动作中止,凝视,叫之不应,状如“愣神”,有时可有节律地眨眼、低头、上肢抽动。通常持续5~20秒,罕见超过1分钟者。每日可有多次发作。主要见于儿童失神癫痫。

(3)阵挛性发作:几乎都发生于婴幼儿。表现为突然、短暂的躯干肌和单侧或双侧肢体的重复阵挛性抽动伴意识丧失。通常持续1分钟至数分钟。

(4)强直性发作:多见于儿童在睡眠中发作。表现为发作性全身骨骼肌强直性收缩,使肢体和躯体固定在一定的紧张姿势,如轴性的躯体伸展背屈或者前屈。常伴有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如面色苍白等。常持续数秒至数十秒,但是一般不超过1分钟。

(5)肌阵挛发作:表现为快速、短暂、触电样肌肉收缩,可遍及全身,也可限于某个肌群,常成簇发生。

(6)失张力发作:表现为突然意识障碍和肌张力减低、跌倒。局限性肌张力丧失可仅引起患者头或肢体下垂(持物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