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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急救
1.5.3.6 六、伤员的转送
六、伤员的转送

伤员的转送是指将伤员经过现场初步急救后送到医疗技术条件较好的医院的过程。在搬运伤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搬运方法和搬运工具,动作要轻巧、敏捷、协调。对于转运路途较远的伤员,需要找合适的、轻便且震动较小的交通工具,途中应密切观察其病情变化,必要时做急救处理。伤员被送到医院后,陪送人应向医护人员交代病情,介绍急救处理经过,以便入院后的进一步处理。

(一)掌握转送医院的指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员应该转送:转送途中没有生命危险;应当实施的急救处置已全部完成;伤情有变化,已经处置;骨折已固定。

(二)对暂缓转送的伤员要及时救治

对暂缓转送的伤员要进行基本生命支持,必要时进行高级生命支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转送:休克症状未纠正,病情不稳定;颅脑伤疑有颅内高压,可能有脑疝;颈髓伤并有呼吸功能障碍;胸、腹伤后病情不稳定;骨折固定不确定或未经妥善处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