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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急救
1.5.2.1 一、现场急救的特点
一、现场急救的特点

(一)突然发生,思想上无准备

需要进行现场急救的往往是在人们预料之外的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中出现的急危重症伤病员。有时是个别的,有时是成批的;有时是分散的,有时是集中的。伤病员多为生命垂危者,往往现场没有专业医护人员,这时,不仅需要在场人员进行急救,还需要呼请场外更多的人参与急救。做到群众急救知识普及化、社区急救组织网络化、医院急救专业化、急救指挥系统科学化是完成现场急救工作的关键。

(二)情况紧急,须分秒必争

突发意外事故后,伤病员可能会多器官同时受损、病情垂危。不论是伤病员还是家属,他们的求救心情都十分急切。伤病员心跳、呼吸骤停,如果在4分钟内开始进行心肺复苏术,有50%的伤病员可能被救活;一旦心跳、呼吸骤停超过4分钟,脑细胞将发生不可逆转的损害。10分钟后开始接受心肺复苏术者几乎100%不能存活。因此,时间就是生命,必须分秒必争,立即采用复苏技术抢救心跳、呼吸骤停者,采用止血、固定等方法抢救大出血、骨折等病危者。

(三)病情复杂,难以准确判断

意外事故发生时,伤病员身上可能有多个系统、多个器官同时受损。急救人员需要具有丰富的医学知识、过硬的医疗技术才能完成现场急救任务。在有的灾害现场虽然伤病员比较少,但灾害通常是在紧急的情况下发生的,甚至伤病员身边无人,更无专业医护人员,伤病员只能进行自救或依靠“第一目击者”进行现场急救。

(四)条件简陋,须就地取材

现场急救通常是在缺医少药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齐备的抢救器材、药品和转运工具。因此,要机动、灵活地在伤病员周围寻找代用品,通过就地取材来获得消毒液、绷带、夹板、担架等。否则,就会错过急救时机,给伤病员造成更大伤害甚至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