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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制基础教程
1.21 第十八章 警务保障和执法监督

第十八章 警务保障和执法监督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警令政令畅通的保障、公民支持和协助人民警察执法的义务、公民对人民警察执法的监督、公安督察制度的主要内容。

教学难点:人民警察对上级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检察监督和监察监督的关系。

警务保障,是指国家和政府根据警察机关和警察人员开展警务活动的实际需要,从法律上、物质装备上等所提供的先决条件,既包括抽象的外部环境因素 (如法律保障、政策保障),也包括具体的技术设施因素 (如人、财、物的保障)。根据保障内容及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警务保障分为警察勤务保障和警察职业保障。

执法监督即警察执法监督,也称警察监督,是指国家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对警察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的各种监察和督促活动。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将警察执法监督分为外部执法监督和内部执法监督。

《人民警察法》中分设了 “警务保障”和 “执法监督”专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