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古典小说名著的现代阐释
1.5.4.2 2.《水浒传》对血腥、暴力的渲染
2.《水浒传》对血腥、暴力的渲染

《水浒传》中有大量的暴力、血腥描写的文字,这些描写不但形象生动,而且细腻逼真,从现代人本主义理念的角度来看,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然而正是这些暴力、血腥的描写,构成了《水浒传》文本一个极为重要的部分。如果将其从作品中抽离出去,英雄好汉们的形象以及作品的美学效果势必要大打折扣。《水浒传》诞生以来,明清两朝都将之列为禁书,认其为“诲盗”之书。“诲盗”是因为其所描写的绿林豪杰通过暴力的方式试图推翻既有的社会统治秩序,有引导民众效法的作用,因而遭到了权力阶层的抵制与禁毁。事实上,能引起世俗读者所关注的并不全是那些宏大的集体暴力场面与行为,更多的是兵匪战争、市井冲突中血腥打斗、暴力杀戮的场面。这些描写如此之多、之细,以致使作品带上了浓郁的暴力色彩。《水浒传》为什么要将常态生活中为人们所恐惧的极端血腥暴力现象掺入文本描写中?这样的描写对于作品美学效果会有什么样的作用?下面且进行分析。

《水浒传》对暴力的渲染有着极为广泛的领域,可以说从家庭到市井,再到正邪相斗、兵匪战争等各个层面,无不充斥着暴力血腥的色彩。在家庭生活方面,作品第二回写到镇关西强媒硬保,以虚钱实契纳金翠莲为妾,不出三个月却将金翠莲赶出,并追讨原典身银;第二十九回写到张都监假意将养娘玉兰许配武松,却设计陷害,意欲置武松于死地。这两起事件均涉及世俗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婚姻领域,但是作者无一例外地均安排其以暴力的方式来结局,最后鲁提辖三打镇关西,场面惨烈;武松血溅鸳鸯楼,遍地横尸。作品中描写的另外一些婚姻关系的缔结本身就属暴力事件,如文本几次写到的抢亲、逼婚。桃花山的小霸王周通率领众喽罗强娶桃花庄刘太公之女,清风寨的头领王矮虎见上坟的轿子中抬着个妇人,便杀下山去抢来充作压寨夫人。而在家庭纠纷处理的事件中,暴力与血腥更是成了当仁不让的主角。比如,第二十六回武松为哥哥报仇而杀嫂:“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刻,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喀嚓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第四十六回杨雄杀出轨的妻子潘巧云:“向前把刀先挖出舌头,一刀便割了,且教那妇人叫不得”,然后“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最后竟索性“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再如第二十一回写宋江杀自己的妻子阎婆惜:“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惜颡子上只一勒,鲜血飞出,那妇人兀自喉哩。宋江怕他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这样把杀人当作宰杀动物一样的血腥描写,完全看不到人性的存在,可谓是让人心惊胆战、不寒而栗。如果连该最温暖最富有人情味的家庭中都充满着这样的暴力,那么整个社会会弥漫着怎样一种氛围,就可想而知了。

《水浒传》的笔下,市井小民的生活中同样充满着暴力的气息。且不说鲁提辖当街打死镇关西,武松醉酒痛打蒋门神,就是在偏远、幽僻的乡村、江湖,截江鬼张旺谋财害命,将客商砍死丢下河去;母夜叉孙二娘、混江龙李俊都开黑店,人肉作坊“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在清净的佛门净土,醉酒的鲁智深闯山门、掀供桌、打翻金刚像,抡起拳头在僧侣的“光脑袋上哔哔剥剥只顾凿”;鲁智深、史进与恶僧道崔道成、丘小乙捉对厮杀,“望下面只顾肐肢肐察的拥”。在拥有丹书铁券的王孙贵胄之家,柴皇城被殷天赐“推抢殴打”;在地方豪强张都监的府邸,武松连杀死男女十五名,“杀得血溅画楼,尸横灯影”。杨志杀泼皮牛二,“一面挥起右手一拳打来,杨志霍地躲过,拿着刀抢入来,一时性起,望牛二嗓根上搠个着,扑倒了。杨志赶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连搠了两刀,血流满地,死在地上。”在这里,暴力几乎成了梁山好汉生存的基本法则,他们的勇力所逞,显现在表面的,便是刚硬的暴力与血腥。在芸芸众生的丛林中,他们存在的价值,便是靠暴力的手段形成对其他生命的威胁与迫害。

《水浒传》的笔下,正邪之间的斗争往往使用暴力的方式。例如,写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节。林冲得罪高衙内,误闯白虎堂遭陷害,发配沧州。林冲雪夜听到山神庙外富安、陆虞侯和差拨三人的言谈,怒火点燃,新仇旧恨迸发,将杀人的激情和诱惑步步安排到了最高潮:“林冲举手,胳察的一枪,先搠倒差拨。……那富安走不到十来步,被林冲赶上,后心只一枪,又搠倒了。翻身回来,陆虞侯却才行得三四步,林冲喝声道:‘好贼,你待那里去!’劈胸只一提,丢翻在雪地上,把枪搠在地里,用脚踏住,身边取出那口刀来,便去陆谦脸上阁着……把陆谦上身衣服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回头看时,差拨正爬将起来要走。林冲按住喝道:‘你这厮原来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又早把头割下来,挑在枪上。回来,把富安、陆谦头都割下来。把尖刀插了,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这样的暴力场面描写非常形象逼真,使得读者在欣赏英雄报仇雪恨的英武行为时完全忘却了其残酷的暴力行为所带来的血腥震撼。而《水浒传》里像这样的描写比比皆是。再比如作品中杀人最多的李逵,江州劫牢救宋江时,“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后来,连晁盖也觉得他杀人太过,喊他收手,可“那汉哪里肯应,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突围时,李逵领着一帮梁山好汉,“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攻打祝家庄时,李逵“杀得手顺,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叫小喽罗牵了马匹,把庄里一应有的财赋,捎搭有四五十驮,将庄院一把火烧了,却回来献纳”。在宋江责他杀人过多时,黑旋风竟笑道:“虽然折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

《水浒传》在战争中所使用的暴力描写较之世俗社会便更加平常了。《水浒传》第一回隐寓的“官逼民反”本身就是对暴力基调的铺垫。作品中大大小小地写了数十次梁山集团与官府的暴力对抗,这些对抗最后以招安的方式得到化解。

从作品中大量充斥的暴力描写来看,《水浒传》作者叙述语言中对暴力持崇尚的态度。纵观《水浒传》全篇,无一处表现出作者在他人面临暴力时有所悲悯或对暴力的施用有所厌恶。恰恰相反,作者在描写杀人施暴的情景时,常喜欢用一些非常快意酣畅的词来表达杀人的快感,给暴力以美化与艺术化。如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时,作者用油酱铺、彩帛铺、全堂水陆的道场来比喻肉体遭创破碎时的色彩和声响,让读者在畅饮复仇之乐时,忘却了对暴力本身的理性反思。再如此类描写:“把刀去刘高心窝里只一剜,那颗心献在宋江面前。”“迎儿见头势不对却待要叫,杨雄手起一刀,挥作两段。”“石秀……杀人似砍瓜切菜。走不迭的,杀翻十数个。”“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鸣,犯由前引,混棍后榴,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可问题的严重在于,“不仅作者与众多读者在阅读这样的暴力场面时没有丝毫的恐怖与忧虑,就连守望社会良心的众多知识分子,在评《水浒传》各文本中的暴力描写时,也为杀戮时酣畅淋漓的快感所激荡,而对生命的毁灭与人道的缺失这一问题视而不见。”[19]如李卓吾对李逵江州劫牢一部分的眉批为:“晁盖也须十七人才来干事,张顺亦是九人方来劫牢,那里如李大哥,独自一个,两把板斧,便自救人,是如何胆略!如何忠义!”“此李大哥所以不可及也与!此李大哥所以不可及也与!”李逵为赚朱仝上山,竟把天真烂漫的四岁小衙内砍作两段,而李卓吾嫌朱仝事后过于较真,说:“即小衙内性命,亦值恁么,何苦为此匹夫之勇、妇人之仁,好笑好笑。”他在评李逵屠扈家时,居然批了一字:“佛”!“水浒”故事中,不只李逵,许多好汉在杀人时,常不分良贱老幼,无辜与否,只顾快意恩仇,以杀戮为乐。可怖的是,在文本的主题与读者的接受观念中,杀人反而是好汉的标志和胆识表现,也是英雄们“替天行道”“除暴安良”的行止。综观整部《水浒传》,从文本到读者到评点家,对暴力都是肯定与赞美,对暴力的残酷与血腥却没有进行必要的反省与深思。何清围捕时,阮小七所唱“老爷生长石碣村,禀性生来要杀人”,就是一个非常绝妙的写照。另如武松,他在鸳鸯楼所杀之人有蒋门神、张团练、张都监、两个亲随人员,另后槽一个,厨房丫环两个,夫人、玉兰、两个小的及其他两三个妇女。可以看出,即使像武松这样深受民众喜爱的英雄,有时也实为一个杀人魔头,全无半点是非观念与怜生之心,为了复私仇,竟可对无辜之人大开杀戒!在《水浒传》中,如果说与官军对抗、杀贪官时的杀戮尚有反抗暴政的内容的话,而一些所谓好汉如张青、童威、童猛等人落草前的杀人就只是强盗行径,个中无任何善念在里头,他们都因为拥有暴力并加入了梁山集团而成为好汉。可见,在“水浒”故事的文化传播影响之下,民众心目中所谓的“好汉”就只能是暴力的拥有者与恐怖的制造者了。

《水浒传》对暴力不遗余力的描写,首先与话本小说的传统有关。早期的话本小说中的“朴刀杆棒”类,就是靠暴力、惊险、刺激的情节来吸引听众的,迎合的是市井细民的审美趣味。“《水浒传》作为明代白话长篇小说,继承了宋元小说话本中‘朴刀杆棒’的传统题材,并且形成了一系列独特的暴力叙事技巧和表现方式。它往往制造动人心魄的画面感和形象感,在给读者带来视觉震撼、情感冲击的同时,达到不同的艺术效果,带给读者特殊的审美体验。”[20]《水浒传》对暴力的渲染,也与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环境有关。《水浒传》塑造的好汉都充满“匪气”,好汉们动辄放泼撒野,甚至杀人放火。然而,小说反映的梁山故事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徽宗时期,这一时期的严酷现实是,朝政腐败,是非颠倒,赃吏纷纷据要津,以致盗贼蜂起,外敌凭陵,天下失控。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对不被主流社会接纳的梁山好汉来说,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任凭摧残被赶尽杀绝,要么做强人用暴力回报暴力。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一个以强凌弱、缺乏温情、不讲文明的黑暗专制社会,梁山好汉习惯凭借自己的双拳主持公道,热衷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匪气”十足,正是公道不存的黑暗专制社会的产物。

《水浒传》对暴力行为的大量描写与渲染不符合生活的常态,即使是英雄,也没有人喜欢他们大肆杀戮的行为,但不得不承认,梁山英雄的杀戮行为常附带着一种率性而为、快意恩仇、自由洒脱、慷慨豪迈的精神境界,有一种刚健、勇烈、智慧之美,这是我们现实生活中所缺乏的,但又是我们渴望自由的本性所心仪的,是我们潜意识所渴望的。《水浒传》满足了多数读者追求勇力、刚健、自由的审美理想。《水浒传》作者将自由洒脱的精神境界和刚健勇烈的智慧之美与杀戮行为捏合在一起,使杀戮行为本身披上了一件华丽的外衣,“除恶就是向善”,自然使杀戮的血腥残酷在一定程度上被消解了。

《水浒传》中的暴力化倾向是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所赋予的,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现代民主法制社会,大力宣扬人本主义,暴力化倾向已渐渐受到批判。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梁山好汉们的暴力行为中确实有些值得后人学习的地方,那就是这种行为背后的侠义与忠义。在其后的社会中,这种高贵的品质已经渐渐流失,因此,对《水浒传》梁山英雄行侠仗义精神的审美品读,也是对我们灵魂本真一面的现实呼唤!

《水浒传》对女性的歧视态度与对暴力的崇尚与渲染,虽然具有一定的历史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创作的客观需要,但是以现代主张女性主义与非暴力的角度来看,作品这样的描写显然消解了其积极正面的主题意义与审美价值,同时对社会,尤其是对分辨能力较弱的青少年具有不良的导向作用。当然,我们不能脱离小说创作的语境,以现代文明的标准来苛责《水浒传》。任何作家都不可能超越他所生活的时代局限,表达出超时代的价值观念。与作品中对儒家忠义道德的宣扬以及对宋江农民起义的详实描写相比,女性观念的落后与血腥暴力的崇尚,还不足以遮掩作品思想闪耀的光芒。《水浒传》作为英雄传奇类长篇白话小说的巅峰之作,其独到美学价值将继续延续。

【注释】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

[2]马成生.水浒通论[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4.

[3]侯会.《水浒》源流管窥[J].文学遗产,1986(4):65.

[4]石昌渝.中国小说源流论[M].北京:三联书店,1994.

[5]冯保善.从白秀英说唱诸宫调谈《水浒传》成书的下限[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6(1):141.

[6]石昌渝.《水浒》成书于嘉靖初年考[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5):56.

[7]王丽娟.《水浒传》成书时间新证[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59.

[8]忠义水浒传[M].明万历十七年原刻,清康熙五年石渠阁补修本.

[9]张凤翼.处实堂集续集卷六十四[C]//马蹄疾.水浒资料汇编.北京:中华书局,1980:170.

[10]施耐庵,金圣叹.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1]李鸿章.李文忠公全书奏稿[M].光绪三十一年至三十四年刻本:卷九.

[12]施耐庵,金圣叹.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3]李埴.十朝纲要[M].北京:中华书局,2013.

[14]佘大平.《水浒传》忠义思想源流概说[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1):40.

[15]金人瑞.读第五才子书法[M]//朱一玄.水浒资料汇编.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219.

[16]罗德荣.英雄传奇的开山之作——《水浒传》[J].贵州文史丛刊,1984(2):131.

[17]罗德荣.英雄传奇的开山之作——《水浒传》[J].贵州文史丛刊,1984(2):132-133.

[18]黄大光.积善录[M].台北:台北新文丰出版社,1974.

[19]董斌,郑林丽.暴力崇尚与制度缺失:“水浒”故事文化传播的法学反观[J].长春大学学报,2014(5):633.

[20]吕小蓬.论《水浒传》中的暴力描写[J].人文丛刊,2007(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