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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小说名著的现代阐释
1.5.4.1 1.《水浒传》对女性的歧视
1.《水浒传》对女性的歧视

跟《三国演义》近似,《水浒传》同样是一部男性书,这部作品(一百二十回本)共写了七百八十七个人物,但其中只有七十六位女性,有名有姓且着墨描写的女性只有二十九位,这个数量与一百零八位好汉的数目相比都少得可怜,更遑论在整部作品庞大叙事人群中的占比了。《水浒传》所描写的这二十九位女性,大体看来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为读者所熟知的“四大淫妇”形象;另一类是梁山好汉式的女英雄形象。这两类女性形象所传达出来的作者妇女观,是强人世界女性观的真实反映,但是明显带有贬损与歧视的意味,彰显着那个时代女性群体地位的弱势与男权主导下的社会对女性权利的漠视。

我们先来看《水浒传》所描写的负面女性群体—“四大淫妇”。这四位女性分别是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卢俊义之妻贾氏。这些女性无一例外都是貌美的女子,其中潘金莲“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得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阎婆惜“花容袅娜……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玉笋纤纤,翠袖半笼无限意……酥胸真似截肪。”然而这些貌美出众的女性,作者都赋予了她们古代社会对女性最恶毒的道德评价—“淫”的品质。

《水浒传》作者的笔下,四位“淫妇”均不本分,不守妇道。其中写潘金莲原是张大户家的使女,颇有姿色,张大户想占有她未成,恼羞成怒,将她嫁给“身不满五尺,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爱”的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后来她随武大搬离清河县,因为她“爱偷汉子”。再后来潘金莲经过王婆搓合与西门庆成奸,并毒死了亲夫武大郎。事情败露后,被武松“胳查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阎婆惜是东京人氏,一家三口到山东郓城投亲,经人介绍做了宋江的外室。阎婆惜长得漂亮,但是“宋江于女色上不怎么要紧”,所以她与眉清目秀的张文远很快就打得火热了。后来她发现了宋江与梁山的关系,便对其进行敲诈,宋江为求自保,在万般无奈下杀了阎婆惜。潘巧云,当然也是美貌如花,却心如蛇蝎。她与和尚表哥暗度陈仓,被石秀发现,反诬石秀对她有非分之想,致使杨雄与石秀关系破裂,石秀被杨雄逐出家门。最后事情败露,她被杨雄和石秀残忍地杀害。当然卢俊义的妻子贾氏也不例外。由于卢俊义着意于使枪弄棒,而贾氏倍感孤单,所以与府上门人勾搭成奸,遭到卢俊义的杀害。

《水浒传》赋予美貌女性最败坏的道德品质,作者明显存在着对女性歧视的心理。这里不得不说,我们古代社会一直对容颜美丽的女性有着严重的偏见,也即“红颜祸水论”,中国古人认为美色即祸水。女性,尤其是美丽的女性会将男人引入万劫不复的地狱。早在夏、商、周时期,就有把这三个王朝覆灭的原因归咎于妹喜、妲己、褒姒这三个女性的说法。唐代时期,唐玄宗晚年爆发了“安史之乱”,时人又把罪过算在杨玉环的头上,说是她迷惑皇上所致。这种对美女的偏见就是在儒家大师那儿都未能例外。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宋代儒学大师黄大光在《积善录》中说:“大抵妇人女子情性多淫邪而少正,易喜怒而多乖。率御之以严,则事有不测,其情不知,其内有怨,盖未有久而不为害者;御之以宽,则动必违礼,其事多苟,其心无惮,盖未有久而不乱者。”[18]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作为正统文化的儒家文化一直在忽略妇女在社会中的意义,回避妇女对这个社会的进步所起到的作用,甚至还不断地造就不利于妇女形象的舆论。因此,世世代代很多百姓和文人墨客心中,女人就是祸水。

即使《水浒传》中所描写的正面女性形象也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色彩。梁山一百单八位好汉中,孙二娘、顾大嫂、扈三娘是女性。其中孙二娘、顾大嫂是充分男性化了的女性,生得相貌粗丑,性格暴躁。孙二娘“眉横杀气,眼露凶光”,绰号“母夜叉”;顾大嫂“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有时怒起,提井栏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锥敲翻庄客腿”,人称“母大虫”。她们没有女性的妩媚与温柔,只会弄棒舞枪,杀人放火,在梁山泊这个男人统治的世界中,她们被彻底地同化了,她们本质上已与男性没有多少区别。即使作为女性,她们虽处处强过丈夫,却时时从属于丈夫。就是那容貌美丽、武艺高强的扈三娘也没有好的命运。她本来许配给祝家庄的三公子祝彪。祝彪是一个“年少壮士”,不仅相貌堂堂,而且武艺不凡,与扈三娘堪称才貌相当的一对佳偶。可是梁山好汉打下了祝家庄,杀了她的未婚夫及她的全家,使她无家可归,最后宋江把她当礼品送给了好色、丑陋、无能的王矮虎,如同潘金莲嫁给武大郎一样,同样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水浒传》对女性的歧视符合作品所描写的强人世界中的逻辑。《水浒传》一百零八将中,除了扈三娘、孙三娘、顾大嫂三个女头领外,其余的全是男性。他们是打家劫舍、杀富济贫的绿林豪杰,是闯荡江湖、替天行道的好汉。他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杀人越货,唯独不可以亲近女人。至于像王矮虎、周通那种喜欢女人的人,被视为好色之徒,在梁山上始终是低人一等,抬不起头来。《水浒传》中触目所及,到处都充斥着对女性(尤其是平民女性)的咒骂声,上自宋江,下至李逵,开口“贱人”“淫妇”,闭口“婊子”“贱母狗”。这些称呼固然带有民间口语的色彩,但更表现出赤裸裸的侮辱性和轻蔑性。女色何以会成为梁山好汉的禁忌呢?梁山好汉拒斥女色,一是怕人耻笑,坏了英雄的名声。如同骑士爱惜自己的荣誉一样,梁山好汉极重个人名声。二是梁山好汉是一个强人的世界,大家比的是勇力、气力的大小,武艺的高下常常是衡量一个好汉的具体标准。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男人属阳,女人属阴,男人如沉溺女色,阳气就会被阴气所耗,导致阴盛阳衰,丧失意志与精力。《水浒传》中也说:“销金帐里无强将,丧魄亡精与妇人。”为了做好,就必须打熬气力,练功习武,梁山好汉们也就不得不远离女色。例如,晁盖“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卢俊义也是“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

《水浒传》中描绘了两个世界:一个是梁山好汉代表的男性世界;一个是市井女性代表的女性世界。男性世界是明朗的,女性世界是灰暗的;梁山好汉是无情的英雄,市井女性是多情的淫妇。作者赞美的是男性英雄,贬斥的是市井女性。女性是男性的陪衬,是英雄屠宰的羔羊。《水浒传》对女性的歧视观念受到了古代男权社会中“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糅合了历史发展中各个阶段的社会意识,同时也真实反映了游走江湖的流民这一阶层的人们的价值体系。闻一多先生之所以把《水浒传》称为“匪魂颂”,就在于对女性视如草芥的贱视,正是流民这一阶层的价值观念。《水浒传》对女性的歧视,也离不开当时社会思潮的影响。宋代以来,以朱熹为代表的儒学对女性贞节更加苛刻,炮制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谬理。元明时期的文化政策强化了宋儒思想对社会的控制,形成了对女性的更进一步桎锢。《水浒传》中对失节女性血淋淋的非人道惩罚可以看出程朱理学对女性摧残的恶果。《水浒传》中对女性的歧视观念同时也与宋明新兴市民文化有一定的关联。从宋代开始,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市民阶层不断壮大,他们多注重世俗享乐,其审美趣味也与传统的文人有所不同。《水浒传》属于章回体小说,同时又是英雄传奇小说的代表作,这类小说产生的最直接目的就是作为说书艺人的底本娱乐大众,帝王将相和英雄豪杰的故事又是市民最喜爱的,说书人为了自身生存的需要,将故事描绘得绘声绘色,离奇曲折,而“淫妇”这类的“插曲”无疑正对市民阶层的胃口,使艺人招徕更多的听众。作品中有关几个“淫妇”的描写,除对阎婆惜、贾氏的文字描写还比较守本分之外,对潘金莲、潘巧云二人的叙述则大有喧宾夺主之势,作者将潘金莲与西门庆、潘巧云与裴如海的奸情大书特书,洋洋洒洒,极尽铺陈。他有意识地在男英雄的拼杀之外点缀这些女色风情,不仅迎合了市民阶层的趣味,又平添了几分生活情趣。

总之,《水浒传》对女性的歧视性塑造与描写,削弱了作品本身超时代的思想性。它虽然客观上真实反映了古代男权社会对女性普遍存在的认识与心理,并且满足了对创作对象精神世界塑造的真实需要,但是从今天两性平等权利的角度来看,不得不说《水浒传》对女性的态度是其创作上明显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