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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人类学新论—学科交叉的两大转向
1.5.1.1 一、思维之镜:认知共性与表述多样性
一、思维之镜:认知共性与表述多样性

我们相信,所有的文化现象都是以人为主体的认知性产物;文化所以不同,在于思维和表述的差异。有两点需要厘清:第一,思维具有人类的共性,只有这样,人类方可借以沟通和交流;人类学家在了解“异文化”(other culture)时,通常以思维形态为选择路径,即要了解特定部族的文化,需要体认其思维;只有到达思维的层面,才有机会“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换言之,只要在分类上属于“人类”(mankind),必有其相通与共者,而思维即在先。第二,每一种文化皆有其特定、特殊和特点,这也是在思维相共属性的前提下而言;否则,文化的多样性便没有根据。换言之,认识与尊重不同族群的文化差异,也只有在人类思维相共的前提下方可达成共识。共性是思维性认知;差异是多样性表述。

缘此,人类学家常常使用诸如“野性的思维”“原始思维”“神话思维”“前逻辑思维”“原逻辑思维”等术语,其中必包含二者之要。美国人类学泰斗博厄斯在《原始艺术》中开宗明义提出:

我们以两条原则为依据—笔者认为研究原始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应该以这两条原则为指导:一条是在所有民族中以及现代一切文化形式中,人们的思维过程是基本相同的;一条是一切文化现象都是历史发展的结果。[4]

然而,思维的同质性是有限度和限制的,特别是在跨越时间链条的“断裂”时需要特别谨慎。这一点在西方学者那里常常成为悖论而无法突围,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死抱着“欧洲中心”不放,将自己置于“现代”(包含“文明”“进步”等语义),而将非西方的“他者”—按照萨义德的“他者说”,东方他者是被欧洲人凭空制造出来的,东方他者原是一种思维方式[5]—一并置于“原始”(包含“野蛮”“落后”等语义)范畴,并配合以“社会进化论”要旨。这样的设限在凸显权力的同时,又将自己推到了矛盾深渊,不能自拔,这便是“西方悖论”。纵使是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的作者—晚年也已倾向于放弃自己的原始思维说,无奈他的这个“孩子”(即“原始思维”)已经长大和独立,他已无法控制。所以,他在为《原始思维》俄文版补作的序中有这样的文字:

“原始”一语纯粹是个有条件的术语,对它不应当从字面上来理解。我们是把澳大利亚土著居民、非吉人(Fuegians)、安达曼群岛的土著居民等等这样一些民族叫做原始民族。当白种人开始和这些民族接触的时候,他们不知道金属,他们的文明相当于石器时代的社会制度。因此,欧洲人所见到的这些人,与其说是我们的同时代人,还不如说是我们的新石器时代甚或旧石器时代的祖先的同时代人。他们之所以被叫作原始民族,其原因也就在这里。但是,“原始”之意是极为相对的。如果考虑到地球上人类的悠久,那么,石器时代的人就根本不比我们原始多少。严格说来,关于原始人,我们几乎是一无所知。[6]

类似“原始思维”这样的语用与其说是语言逻辑问题,还不如说是“欧洲中心”自我制造的话语麻烦:既认可人类祖先具有共同的属性和特征,又要在“人类”中区隔“我者/他者”。所以,在今日反思的趋势下,其命运可想而知[7]—正被历史发展逐渐抛弃。

当然,我们也知道,悖论是超语境性的,在具体的语境中,任何悖论都具有其特殊的逻辑。正如“原始思维”一样,无论是概念的使用还是价值的限度,“原始思维”都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和悖论;无论是突出“欧洲中心”的政治话语之用意,还是任何自我认同的“连续性”断裂,都将它推到了无法自圆的境地。然而,就思维形态而言,在文化人类学开始的阶段,以认识“他者文化”为己任的学理依据和学科规定,具有产生“制造”原始“野蛮人”的历史土壤和表述语境。今天,在同样的窘境中反思被自己“制造”出的对象时,人类学这一学科相对豁达地在其内部进行反叛性革命,即断然摒弃诸如“野蛮”“落后”这样的词汇,有些人类学家甚至连像“图腾”这样的用语都建议不用,尽管这样的词汇已经构成人类学知识谱系的重要部分。[8]

有意思的是,当人们有鉴于全球化的社会现实所带动的潮流,这股潮流又极大地损害了仍处于相对封闭地区的族群文化时,就像那些生物物种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其生活境遇遭到了灭顶之灾,生存难以为继时,保护生物多样性,进而保护文化多样性于是也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轰轰声响中发出嘤嘤细语。于是,“原始”又在不同程度上转换面目,改装上台,诸如“原生态”等表述再次“悖论性”地登上语义场。[9]这种“静静的革命”,在原本已在反思甚至批判的“原始”意义上注入新的意义。更有甚者,西方学术界试图在超现实主义的主张中,重新释用“原始”,将“原始主义”作为“现代主义”批判的工具。[10]那些原属于“原始文化”范畴的用语、法术、魔幻等重新被派上用场,充斥在电影、美术、绘画、美学、技艺等诸领域。

值得特别提醒的是,中国传统的文化在许多西方学者的表述中,也被归于“原始思维”的范畴。这里出现了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思维以认知为基础,认知以分类为基本,西方的认知分类为二元对峙论,即排中律式“非白即黑”的表述恰恰不合于我国传统的思维形态和文化表述。中国传统的认知性思维是建立于天、地、人“三材”,即“天人合一”的基础上;这是任何“原始思维”—西方制造的范式—都无可适用的。我国的文化是“体性的”:一方面包含身体行为,包含对对象的认知,包含对主、客体生命的价值体认;另一方面也包括特殊的表达方式。[11]一如“气”之于生命。甲骨文“气”作“三”,[12]从西周到东周的古字形演变,可以确认“气”与“三”的关系。[13]甲骨文字形与“三”相似,代表天地之间的气流。《礼记·月令》:“天气下降,地气上腾。”金文为使之区别于数目字“三”,将第一横写成折笔。造字本义:易于在天地之间均匀扩散、飘逸的第三态物质,即气流。金文,由(气,自由扩散、飘逸的第三态物质)和(米,代食物)组成,表示食物产生气体。《说文解字》释:“氣,馈客刍米也。”[14]即馈送客人的饲料和粮食。这样的思维和表述,不是任何诸如“互渗”可以解释和适用的。[15]

总之,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思维形态是独自的、独立的和独特的,以天地人沟通参照为镜鉴,表述则在“中行”(中庸之道),非西式所设计之“原始思维”二元对峙性和“非我即他”(“我者/他者”)的话语表述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