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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人类学新论—学科交叉的两大转向
1.3.2.3.3 (三)自我民族志
(三)自我民族志

生命史研究是民族志的重要分支。最早讨论生命史研究的经典著作是约翰·多拉(John Dollard)的《生命史的原则》(1935)。L.戈特沙尔克(L.Gottschallk)等学者合撰的《史学、人类学与社会学中私人文件的运用》(1945)、L.兰内斯(L.Langness)的《人类学学科中的生命史》(1965)与《生命:一种人类学路径》(1981)等著作是生命史研究领域的重要参考文献。美国早期的生命史研究主要关注印第安人与欧洲移民。其后,北美和中美洲的印第安人生命史研究主要是辨析与记录文化变迁。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生命史研究不减反增,而且涌现出一些新主题,如生命史的治疗性运用。与此同时,女性生命史研究得到强化。此类作品如卡洛琳·布雷特尔(Caroline Brettell)的《我们已流过很多泪:葡萄牙女性与移民》(1982)与《写在风中:一个母亲的生命史》(1999)、卡伦·麦卡锡·布朗(Karen McCarthy Brown)的《嬷嬷罗拉:布鲁克林的伏都女祭司》(1991)、露丝·贝哈(Ruth Behar)的《被转述的女性》(1993)与《动情的观察者:伤心人类学》(1996)等。[25]

伴随人类学的文学转向,生命史研究出现了反思性倾向。当代生命史研究的主要论题包括自我、真理与表述的文化建构、生命史研究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人物声音的问题等。同时,“自我叙事”(narratives of the self)、“自我史”(mystories)、“民族志传记”(ethnographic biography)、“自我民族志”(autoethnographty)等新概念应运而生。“民族志传记”概念出自米歇尔·赫兹菲尔德的著作《一幅希腊想象的画像:安德雷亚斯·尼内达克斯的民族志传记》(1997),该书集民族志、传记、自传为一体。[26]“自我民族志”一词最早出自卡尔·海德(Karl Heider)的《人们做什么?达尼自我民族志》(1975)一文。其后,这一术语为学界所沿用,但其含义则众说纷纭。里德—达纳海(Reed-Danahay)将之界定为“一种将自我置身于社会语境的自我叙事形式”,它是本土人类学、族群自传、自传性民族志三者交汇的产物。它既包括关于个人所属群体的民族志,又包括具有民族志意旨的自传性写作。[27]

当代自传性田野记录数量庞大。专著类包括芭芭拉·安德森的《第一次田野工作:一个人类学家的不幸》、戴维·哈亚诺的《雨林之路:巴布亚新几内亚高地的鲜活人类学》、道格拉斯·雷贝克的《疯狗、英国人与犯错的人类学家:马来西亚田野工作》等。[28]文集类田野记录一般围绕某个主题编撰,性或性别主题的当代文集包括T.L.怀特海与M.E.康威合编的《跨文化田野工作中的自我、性与性别》(1986)、奥拉雅·阿尔托基与C.F.埃尔—索勒赫(C.F.El-Solh)合编的《田野中的阿拉伯妇女:研究自己的社会》(1988)以及D.贝尔等学者合编的《性别化田野:女人、男人与民族志》(1993)等;儿童与家庭主题的当代文集包括茱莉亚娜·付琳等合编的《田野工作与家庭:建构民族志研究的新模式》(1998)等;以田野工作地点为主题的文集如菲利普·德维塔等合编的《远方的镜子:作为异文化的美国》(1993)等。

人类学家的自传是自我民族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维—斯特劳斯的《忧郁的热带》广为人知,克利福德·格尔兹也在《追寻事实》一书中袒露其田野经验。20世纪90年代,《民族》与《人类学年评》发表了不少人类学家的自传。“疾病叙事”是一种较为新颖的人类学家传记性叙事形式,如罗伯特·墨菲在《沉默的身体》一书中讲述了自己的脊髓病,又如苏珊·迪吉亚科莫在《作为文化系统的生物医学:一个疾病王国中的人类学家》一文中提到他所罹患的癌症。[29]

当人类学家所研究的“土著”学会识字,越来越多的“土著”不满足于“被表述”的命运,开始撰写自我民族志。代表作如艾尔西·拉夫希的《一个土著母亲讲述新与旧》(1984)、奥尔·特皮利特·塞托提的《一个马萨伊武士的世界》(1986)、以斯帖·伯内特·霍恩与萨利·麦贝斯合撰的《艾希的故事:一个肖肖尼教师的生活与遗产》(1998)、维克多·蒙特卓(Victor Montjo)的《见证:一个玛雅乡镇之消亡》(1993)等。[30]